拼多多一個23歲的妹子,猝死了,猝死在元旦半夜一點多的下班回家的路上。App上顯示帖子的真實性有爭議,我也希望這個是虛構,但猝死,千真萬確已經不是單獨個案了。
看到這個帖子,心裡除了心痛,更多的是憤怒,無力改變並焦慮於情況惡化的憤怒。
高工資並不是可以理直氣壯要求人類無底線加班的理由,再高的工資也不能買斷人類的生命和健康。也許企業可以用各種方法規避法律上的違規,但倫理道德呢?良心真的不會痛嗎?有句老話:有錢大曬吖!
前幾天因為快手修改工作制,提高工作時長的做法,我寫了一篇文,對網際網路掀起的加班競爭表示擔憂。
當時文章下面很多人表示:給加班費就可以。表示企業付出高薪交換員工時間是非常公平的事。
這種觀點其實很侷限又短視。現在的輿論提及企業時,往往只關注業務和盈利能力,但企業不僅僅是賺錢的組織,它還是一個社會人,有應盡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企業的社會責任是什麼呢?可以直接想到的就是依法納稅,依法經營。這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下來的,企業作為社會成員的硬性的社會責任。
除此之外,作為社會人,企業還應有道德上的軟性的,非正式的社會責任:比如提供就業,比如在領域內推進專業發展,比如在管理範圍內維護社會秩序,比如為社會培養人才,比如在影響範圍內為社會提供良好的示範……
希望我們都可以做個“人”。
為姑娘默哀,走好,下輩子,不要這樣“努力 ”了,別拼,人間值得。
#拼多多員工猝死#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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