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APP新功能已上線!12月31日前,必須及時確認申報2020年的專項附加!否則無法繼續扣除!
以下是我總結的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模板和這次個稅APP的實操攻略,大家可以參考借鑑,及時通知本單位的員工進行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的確認工作。
各位同事: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九條的規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為做好公司個人所得稅2020年的預扣預繳工作,確保您2020年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現就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的確認工作通知如下:
請抓緊時間進行確認工作2019年12月末前對2020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
若員工未及時確認,於2020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員工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對於員工通過手機APP提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企業財務應及時下載,並及時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注意EXCEL表格填寫專項附加扣除的方式,不能使用了!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2019年12月底之前,登入並更新個人所得稅APP,對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操作,如下圖所示:
情形1:2019年已經填寫專項附加扣除,2020年在2019年基礎上繼續申報
(2)系統提示“如您已經採集2020年度的資訊,本次操作完全覆蓋”,確認後點擊“確定”。
(3)可以開啟專項附加扣除,核對資訊;如有修改,可以點選“修改”,資訊確認後點擊“一鍵確認”
(5)2020專項附加扣除申報完成。如果需要檢視記錄,可以點選“查詢”--我的記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切換年度檢視填報記錄。
情形2:2020年在2019年的基礎上新增了專項附加扣除,比如2020年1月購房開始還貸,首次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需要填寫住房貸款利息資訊。
先按情形1操作後,增加以下步驟:
情形3:2020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比照2019年專項附加扣除填寫。
溫馨提醒:2020年是一個新的納稅年度,子女教育父母的扣除比例、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方式、贍養老人分攤比例可以更改了,注意年初都要確認好,否則2020年一個納稅年度不能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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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看得我一驚,趕緊掏出手機下了個APP,一頓操作登入,準備大幹一番,哎?不對啊!連起徵點都達不到的工資,幹我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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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扣稅標準多好,非要這麼麻煩,再說,怎麼去核查有沒有虛報,虛報也是偷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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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app,為啥我查不到個人納稅多少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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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鍵確認,顯示不規範,無法確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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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了一下房貸貸款資訊,累積房貸扣除數清零了,多交好幾百的稅,太尼瑪坑爹的系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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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懂,不設定不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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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確認就提示“輸入非法字元請檢查”,這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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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確認扣除資訊顯示已失效,刪除後根本無法一鍵確認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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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2020年4月分就60歲了!需要填進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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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app也是醉了。全年就申報的一段時間可以正常開啟,剛才試著開啟下,依然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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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個納稅年度不能更改?你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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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換了,裡頭還是舊單位代扣,可以確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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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子女明年九月開始上學,我該今年12填報還是明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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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超過的話怎麼操作彙算清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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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後提示:有非法字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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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盼望你孩子大學畢業,房屋貸款你已經還完了,為什麼升級確認?因為不需要你支出就要扣你稅了!
一開啟app就顯示“當前網路網路狀態欠佳”,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