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注意了,這樣東西3月31日前一定要提交,否則滯納金和罰款交定了!
很多納稅人都知道開辦公司後,從次年開始,每年都需要填報公司上一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稅務年報。稅務年報的截至時間為每年的5月31日,不過不是所有的稅務年報都是5月31日截至,比如個體工商戶的稅務年報就是每年的3月31日截至!
通常來說,個體工商戶的稅務年報即《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報(B表)》。我們來看下這個B表的申報範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檔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附件5
因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繳納個人所得稅中的經營所得,所以需要填報的是《個人所得所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
有小夥伴會問道:”既然有B表,肯定是有A表存在的,為什麼不是填報A表呢?”
在這裡給大家科普一下,《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報(A表)》是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也就是說A表是屬於預繳申報表,申報時間是每月或者每季度結束之後的15日內,而B表是彙算清繳申報表,申報時間是每年結束之後的3月31日前。
以重慶市電子稅務局為例:
重慶市電子稅務局已經在首頁開通了個人生產經營所得快速填報入口,可以自己進去輸入資訊填報。
另外在電子稅務局把納稅人身份切換至個人身份在”我要辦稅“——”個人所得稅申報”也可以直接填報。
從目前了解到的資訊,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還不能申報《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者辦稅服務廳申報。
所以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一定要在3月31日前完成報送哦!特別是近兩年才改成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一定要引起重視,如果不知道怎麼填寫,可以找專業的財務代理機構填報。如果逾期填報,很可能涉及到滯納金或罰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