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人人都希望自己比別人強,沒有人願意承認自己是弱者。當涉及到自身的利益時,人們必然會奮力爭取,就算兩敗俱傷也在所不惜;即便是在雙方擁有共同的利益時,人們也往往因為優先權而競爭,而非選擇有利於雙方的“雙贏合作”。心理學家稱這種現象為“競爭優勢效應”。
社會心理學家認為,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強者,不能容忍對手比自己更強大。在人的骨子裡,競爭的天性與生俱來。因此,當面對利益衝突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選擇競爭,即使是兩敗俱傷也無怨無悔。
有一個實驗也許更能形象地說明競爭優勢效應。心理學家把參加實驗的學生分成很多組,每一組是兩個人,他們彼此都是在獨立的空間,是分開的,不能進行商量。心理學家讓他們每個人寫下自己想要得到的錢數,如果他們兩個人寫下的錢數加起來恰好是100或者小於100,那麼,他們就能得到這些錢。如果他們兩個人的錢數相加大於100,比如說是140元,那麼,他們每個人都必須付出70元給心理學家。
結果會怎麼樣呢?幾乎所有的學生都得付錢給心理學家,因為沒有一組的學生寫下的錢數之和小於100。心理學家指出,因為缺乏溝通,讓人們在有共同利益的情況下,依舊會選擇競爭。不過,要是雙方事先已經商討過利益分配問題,達成了共識,雙贏合作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在該實驗中,倘若允許參與實驗的兩個人互相商量的話,那麼結果是不言自明的。
雙方的利益發生衝突會導致人們選擇競爭。在雙方具有共同利益的情況下,如果利益分配不均衡以及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矛盾,也會促使人們選擇競爭。那麼,針對這種競爭優勢效應帶來的負面作用,有沒有辦法消除呢?
著名心理學家榮格有這樣一個公式“我+我們=完整的我”。世上不存在絕對的我,唯有融入“我們”的“我”才是“完整的我”。
“競爭優勢效應”的積極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因為合作不僅僅能實現預期的共同利益,更會為雙方的發展營造無限的空間。所以,不管個人還是組織,不管是人際交往還是經營企業,都要儘量發揮它的積極作用而避免它的消極影響,這樣我們的道路才能走得更寬闊、更長遠。
要想徹底消除競爭優勢效應的負面影響,就要積極地推行雙贏理論。可以說,合作,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主旋律,它為我們每一個人都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發展空間。
任何一個人,要想實現自身價值,就必須與周圍的人友好相處,精誠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在競爭中共同發展。這就是當今時代所推崇的“雙贏”,某種意義上來說,只有“雙贏”才是真正的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