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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週末,兩件事在發酵:一個是拼多多因員工猝死,官方仍然把加班定義成努力的福報;另一個,還是拼多多,因為員工在脈脈上匿名發表言論以及記錄某員工被抬上救護車的照片被解除。而在此之前,網際網路大廠競相追逐“996制”、“大小周”,不惜重金買斷(強制)員工的週末休息。到底是誰在縱容這些資本家壓榨員工的剩餘價值?

從大城市到小城,從國企到民企的“加班文化”

自從馬雲說“996是福報”後,無數調侃的聲音此起彼伏,但是調侃歸調侃,該加的班一分也沒少,反而滋生了這樣一種現象。

無論是國企還是民企,都在以加班為榮,美其名曰“幸福是奮鬥出來的!”而反觀外資企業,更加謹慎,該雙休雙休、該放假放假,從不敢自作主張地加班。小編也曾問過在準一線、二線城市的同學、朋友,民營企業單休是常態,還不計入工資。在國企單位更慘,經常會7天連軸轉,要麼應付檢查、要麼就是各種報告、會議。反正,正常點下班都是奢侈,領導不走,誰也不敢走。

回到北京這個大城市,接二連三的猝死、暈厥事情並沒有喚醒人們的正確意識:什麼才是最重要的?是錢?還是生命?以短影片平臺某手為例,此前從運營到財務等崗位,需要週末“自願”抽出一天加班、平時加班到8點以後,獎勵一顆小紅花(約30元左右)。而2021年,某手直接給出“大小周”排班表,從自願變成了硬性加班。而某手對標的正是它的競對,這裡不便寫出,大家每天都在刷。

如果說網際網路大廠推崇“加班文化”給錢,至少員工還是心甘情願的,那麼國企單位的“加班文化”就顯得更加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某航天單位為例,這兩年雖然是航天大年,有很多工要完成。但是,我們不能以任務重為由,一連7天無休工作,更重要的是還是無償加班。由於大家都對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心存敬畏,大家敢怒不敢言。有的時候,領導坐在方格里,員工連喝個水都不敢大喘氣,生怕年終獎被穿小鞋。

無視勞動法,誰還能成為執法者?

根據勞動法等法律法規,中國的標準工時制是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用人單位若安排勞動者在工作日8小時以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均屬加班,需依法安排調休或支付加班費。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也就是說,對勞動者工作時間的延長,不僅有長度方面的限制,還有程式方面的要求,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

專家表示:“我們所提倡的艱苦奮鬥是基於對職業的信仰和熱愛,和勞動者被迫、變相加班是兩個概念。”如果用人單位靠透支勞動者的體力來獲得效益,是不值得提倡的,也不利於企業長期發展。“企業應當像家長愛護孩子一樣愛護自己的職工,樹立以職工為本的職場文化或企業文化。”楊思斌說,並非勞動者工作時間越長越能夠創造更多價值,職工在身體疲勞和腦力透支的情況下根本談不上工作效率。

未來,可能還有更多的企業加入“加班文化”中,成為無視勞動法的一員。那麼,誰來成為執法者,保證勞動者權益?

專家建議:把勞動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納入整個法治社會建設考評體系去,把企業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列入信用懲戒體系,透過這些機制倒逼企業守法,尤其是遵守勞動法。透過包括大資料在內的新技術新手段對用人單位用工情況加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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