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彙算清繳漸行漸近。簡而言之,彙算清繳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那麼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彙算清繳?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2月14日對外發布公告,明確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有關政策;同日,國家稅務總局公佈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
稅款多退少補為中低收入者免彙算、減負擔
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彙算清繳?徵求意見稿對實際中的不同情形進行了明確。
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持續釋放改革紅利,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此次釋出的徵求意見稿明確了3種無需辦理年度彙算清繳的情形。
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根據徵求意見稿,納稅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這些措施將進一步降低稅收遵從成本,進一步切實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李旭紅說。
徵求意見稿同時明確了2種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情形:一是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二是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則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據業內人士介紹,通常情況下,若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則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一種是平時多預繳了個稅,需要申請退稅;另一種是少預繳了個稅,應當補稅。
自辦、代辦、線上辦多渠道辦稅便利納稅人
依據新個稅法,2020年3月1日~6月30日,中國居民將迎來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辦理。
當前,大多數百姓對彙算清繳這一新鮮事物還較為陌生。為更好服務廣大納稅人,徵求意見稿提出,將提供高效、快捷的辦稅方式,加強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及時為納稅人答疑解惑。
自行辦理、請任職受僱單位辦理、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辦——徵求意見稿明確了辦理彙算清繳的三種方式,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其中之一。
在辦理渠道上,徵求意見稿明確,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辦理年度彙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根據徵求意見稿,廣大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路和手機享受申報表預填服務,只需檢視、修改、確認即可完成申報。
據了解,稅務機關還將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大年度彙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分階段、分梯次引導納稅人錯峰辦稅,通過涉稅諮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彙算中的疑難問題。
此外,對於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彙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彙算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司長羅天舒表示,稅務部門將做好個稅彙算清繳各項準備工作,通過最大限度的便民舉措,切實幫助納稅人依法足額享受個稅改革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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