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實務中,“個稅”關係著每個納稅人的切身利益,它是調整徵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徵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從個稅申報,到個稅扣繳,再到個稅扣除,每個問題都值得人們去關注。那麼到外地從事建築安裝工程作業的建築安裝企業,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呢?
問:到外地從事建築安裝工程作業的建築安裝企業,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安裝業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相關規定:
一、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專案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依法代扣代繳並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總承包企業和分承包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並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二、跨省異地施工單位應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凡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需要掌握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應及時提供。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對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已納稅工資、薪金所得重複徵稅。兩地稅務機關應加強溝通協調,切實維護納稅人權益。
四、建築安裝業省內異地施工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參照本公告執行。
即可領取一整套系統的會計學習資料!還可以免費試學會計課程15天!
因領取人數太多,不能及時回覆,請大家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