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3天前,我剛剛發表這篇文章《經濟發展了,這一現象已經且必將愈演愈烈!》,主要講的市場經濟下,計劃經濟思維跟現實的猛烈且持續多時甚至多年的碰撞。
目的是希望大家從市場、計劃以及混合所有制這三個思路,來看待當下工作生活中的人和事,這是跟我們職場人息息相關的。有道是“我不世俗,但身在世俗。”
這個認知很不正確。
首先,我不接諮詢案例,大方向還是做新媒體,而不是做諮詢這樣的業務。當然,偶爾我也語音解答下讀者的提問,直接且效率高。
其次,跟職場人息息相關的命題,主要有求職跳槽、主業晉級、副業開拓和成家立業。家庭背景尤其婚姻狀況,對於我們選擇城市、買房置業和主副業的開發等,都有著關鍵的影響,這步走錯則滿盤皆輸。戰略上也必須強調婚戀方面的重要性,不能走太大的彎路。
三,就該篇文章來說,從在校期間舍友的相處,到畢業後同學的情誼,再到工作中同事互助以及師徒的關係,甚至用美國特朗普作家的《The Art of The Deal》來講述市場經濟中的生意思維,來解釋我們慣性思維下有時難以理解的身邊人的市場行為。只是在最後才講述瞭如何辨識將婚姻當作生意的那部分人及其行為表現。
所以,我們即使看文章,也得看全域性,而不是隻追究其中一點。該篇文章的主旨,顯然並不是講愛情和婚姻的。
我的口號是“一個領悟少走五年彎路”,凡是影響人生的重大方面,當然要講,否則不但彎路十八彎,有些不能識辨套路的職場人“翻車了”都有可能。
今天本文的主題,從標題你可以看出來,是講的婚戀,畢竟我是放在週末講,時間上更適合,且還是個第三條的位置,一般只有“鐵粉”才會翻看這第三條。是的,就是給鐵粉看這個目的。
經過我成年後的二十年經歷、經驗和案例總結,這才得出今天可以講的結論。
之前在標誌性的文章《在大城市找什麼樣的男孩為好?》《男孩如何挑老婆?》尤其《挑物件最重要的標準,有哪些?》中,有所提及,就是如下論述。
找婚姻伴侶,最重要的基礎當然是感情談得來,透過一定時間的相處,你才能大致知道雙方性格、人品、健康、脾氣甚至三觀能否匹配,才也能初步瞭解到對方真實的婚姻狀況、生活習慣、門風、習慣、怪癖、有否黃賭毒惡習等等。以上資訊要做到真正瞭解,恐怕半年是不夠的,實際上好歹要個兩年才更合適。
如同我在《真愛如何獲得?》中說過的一樣,除了以上這個戰略問題“相處得來”之外,還有第二訴求,即學歷、年齡、老家所在城市、身高、長相、體重、房產、資產、債務、工作、工資、徵信、官司訴訟、兄弟姐妹、父母感情、是否近親結婚、遺傳病史等等。光這些第二訴求,也需要額外大概一年才能有個大致瞭解。
再看第三訴求,星座、房產、對方父母的工作情況、父母的徵信、過去戀愛次數、執行力強弱、抽菸、喝酒、酒品、遊戲、迷信、會噓寒問暖、溫柔體貼、愛國情懷、是否文藝青年、詩和遠方、鞋子裡墊不墊鞋墊、先放屁不脫褲子還是先脫褲子再放屁,等等。
這些雖不是第一第二權重,但有些毛病你也要慎重,你要想到,帶有這個毛病的人要跟你過一輩子,還是未來孩子TA媽/TA爸,那就放大了矛盾,不再花個半年瞭解,也有可能影響未來婚姻的穩定以及婚後幸福的大局。
基於以上分析,在同城戀愛(週末相見或者一週見兩三次)的情況下,一般需要2+1+0.5=3.5年的時間,如果你們還繼續在談戀愛,則你倆可以大致放心結婚了!
有人說,三年半太慢了,能不能加快?以上三個方面,我跟我的男/女朋友可以同時進行,加快了解。
這裡可以加強下了解的“強度”,實際上就是婚前同居,但也不會那麼快,速度提高一倍吧,3.5➗2=1.75年,我們用直男的工科思維來理性算出來,從你倆開始戀愛後就同居算起,大概需要365*1.75=638.75天。
再給你減掉零頭,照顧下你倆乾柴烈火,沒辦法,你倆確實兩情相悅,彼此都認定對方是自己上輩子數千次的回眸在今世才來的真愛,那你們好歹也先同居個600天上下,再結婚才更好。當然,同居後一旦發現不合適,分手比較困難,這是另一個問題,本篇不表。
這期間還包括有些必備流程,儘量別省略:相識、相知、相戀、做愛、做飯、旅遊、吵架、查房、交代婚前財產和債務、見家長、提親、定婚房、婚期、彩禮、領證、酒席和回門。實際上這個過程非常緊湊,600天都不一定夠用。
有人問,異地戀呢?
異地戀雖然也算戀愛,但是更多是相思甚至不思,你哪知道對方在當地有沒有談其他朋友?很可能你就是個佔著名聲的王寶釧,你的當代薛平貴早就有了相好的或者是個海王。但,總有兩情相悅此恨綿綿無絕期的痴情男女,比較忠貞,這種哪怕天天煲電話粥,談三年還不及一年的同城戀愛,趕不上半年的同居。
不說了,異地戀我幽哥說不好,每個人的程度又不同,見面次數也不好說,在我這裡不算戀愛,因為你無法跟對方真正的相處,無法瞭解對方。一個人要想偽裝,天天在你面前偽裝一年半,那就是本來的性格了。但異地的情況下,TA能偽裝80年。
物極必反,是不是戀愛時間越長越好呢?
也不是。
我們所謂愛情,其中實際上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於好奇。第一次跟另外一個人組成家庭,還能生活在一起過家家,“避免自己的父母以及從小看到的其他夫妻的一地雞毛”,建立自己獨特的溫馨小家,還能生倆人自己的孩子,將來夫妻恩愛、子孫滿堂、白頭偕老......
但是,一旦相處時間長了,容易發現對方的弱點和毛病,至少知道對方也放屁,吃喝拉撒等等,彼此也會有厭惡的情緒產生。
這裡面各位女孩可能不知道性別區別,實際上女孩相處時間越長越離不開對方,這裡有個依戀情結,所以女孩戀愛腦正常是多於男孩的。反之,男孩因為我大量統計分析的結果,或者也包括精子的數量比卵子要多很多數量級的生理原因,男孩更容易對性伴侶產生審美疲勞。
除此之外,因為更重的壓力和生理原因,讓男孩有點懼怕“歲數不大”時的婚姻,導致戀愛後遲遲不婚,甚至都不提結婚。而女孩的青春更短暫,容易被男孩拖著,越往後男孩越容易成為“鑽石王老五”,女孩更容易成為“老姑娘”甚至“黃臉婆”......
所以,我這裡建議女孩,如果你跟一個男孩同城戀愛,最好別超過5年,一旦超過這個年數,男孩容易沾花惹草,或者總想嚐鮮,在戀愛5年內結婚為好;如果是同居,則別長於3年。
以上總結下,對於女孩來說,同城戀愛【2年-5年】期間結婚為好;同居【600天,3年】期間結婚為好。也就是,過短,過長,都不宜,都有很大弊端。
這裡也提醒下這個詞語,“七年之癢”,所以談戀愛時間儘量別超過七年,這是更重要的一個上限。
下限呢?有人閃婚,甚至幾天就結婚,這種對婚後的磨合是個考驗,不怕你多麼閃,就怕你磨不合。所以,對於下限我的建議是同城戀愛24個月,同居則600天。
那麼,為何那些一見鍾情後閃婚的人,過得也很幸福?那大多是騙你的,個別特例叫做倖存者偏差,何況你看出來的,並不一定就是事實。
對於男孩呢?
為了夫妻穩定、婚姻和睦,我給男孩的建議,當然也是以上跟給女孩的建議一樣的時間。
但對於家庭經濟比較差的“窮”男孩,我的建議當然是更自私一點:戀愛時間相對來說是越長越好,談十年都沒問題,一方面時間越長你越能瞭解對方包括對方的家人,另一方面晚幾年結婚你更有資本,包括照顧老婆和孩子甚至父母兄弟姐妹岳父岳母等,你也更容易有經驗、遇事不慌,是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