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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供職的第一家公司,規模很小,算上做飯阿姨一共30多個人。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所有位置都有人員配置。

到公司半年後,聽同事議論我們領導和一女同事關係不正常。當時年紀小,聽到這樣的事感覺很震驚。驚詫之餘想想也不會吧,怎麼可能呢?

但又過了一段時間親眼所見了,才算徹底相信了,原來還可以這樣。生活還在繼續,事情發生了也就順其自然,一切相安無事。

過了一年左右,我們領導離婚了,然後辭職。女同事也離婚辭職了。還有一位男同事過了不久也辭職了。大家當時都想,我們領導和女同事辭職,是因為大家都知道怎麼回事,結婚再繼續在公司幹有些尷尬,另一個同事純屬巧合,趕到這個檔口了。

結果,電視劇都不敢拍的劇情出現了--另一個男同事和女同事同居了,但一直沒有結婚。而我們領導,把家撇下淨身出戶了,什麼都沒得到。

一年以後,由於領導在新公司不太順利,和我們老闆談了一下,又回來了。一次聚餐酒後吐真言吧,他說出了前因後果:他和女同事確實是有婚外關係,而且辭職、離婚,都是二人商量好的。沒想到的是,和他有婚外情的同時,還和另一個同事有關係。他淨身出戶了,就什麼都沒有了。另一個同事不一樣,車、房什麼都不缺。當時女同事可能就是家肯定不要了,至於這二位,二選一“擇優錄取”了。

一個過往的真事,三個家庭徹底完了,值與不值,仁者見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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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工作沒回報,還要繼續嗎?
  • 看著後浪們升遷心裡有種酸楚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