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個公司待了5年,因為公司的架構幾乎每年都在變,人員自然也需要調整。其實我是一個挺容易傷感的人見不得離別,但是工作所在卻不得不按照公司要求辭退我其實並不想辭退的人。
這並非我所願,職責所致我沒得選擇,但我至少儘可能地爭取最大的補償,總以為自己做得更好,但最終事與願違,不管我如何努力,待曲終人散時,她們能記得的也只是我的不好。
5年內一因為架構調整一共有3個助理被辭退,而按照當時的公司架構,助理是雙線領導,直屬領導是銷管主管,虛線領導才是辦事處經理。所以真的是無奈,這個壞人要我來做了,或許我太失敗,曾經每天相處的那麼好的同事卻在離開時都把我推向了對立面,確實有些傷神。
第一個助理不是因為公司架構調整,而是因為懷孕保胎。我也是個女人,我自然也理解做母親的不易,但是那種情況下我卻不得不請她離開。
面試的時候我知道她剛結婚,所以也會象徵性地問下她計劃什麼時候要寶寶。當時她的回覆是最起碼要一年以後,因為新房剛裝修不適宜備孕。出於女人對女人的惺惺相惜,我也沒把這個當太大的事,結果很快就被打臉了。
她入職剛一個周的時候正好趕上斷區假期她回老家,因為幹活扭傷了去醫院檢查才知道自己懷孕了,醫生建議住院保胎。當時想著第一次當媽媽她心裡肯定很難過,我就讓她好好休養工作的事情不要擔心,當然不要擔心的前提就是她的工作要我來做了。
休息了一個週迴來上班了,特意問了下她的情況,說應該沒什麼問題。但是出於謹慎,大家也都把她當大熊貓保護起來。就連吃飯的時候我都恨不得攙著她,生怕她出什麼意外。
大約上了有兩天班又接到電話說還需要住院保胎,時間不定,遇到這種情況心裡肯定難過我趕緊先安慰了她幾句讓她不要擔心工作的事情好好休養。這次又休息了一個周吧,我確實有點吃不消了,當時工作量確實不,小加上還要做她的工作真的是很累。但是想到人家是孕婦,要多理解下自己也就想通了。
還好一個周之後她終於回來了,但是這次只堅持了一天,然後又休假了,還是要保胎。而這次保胎卻是一直遙遙無期沒有回來。
其實我也挺矛盾,人家懷孕了本來就容易敏感讓人家離職卻是不合適。但是反過來想她身體狀況這樣卻是也不太適合上班,畢竟招人來也是為了能分擔工作,但結果卻是她入職一個月休假20多天,弄得我也心累。我當時想著她這個情況她家人應該不會讓她上班了,畢竟孩子更重要,但是在休假的那段時間裡她也一直沒提過這個問題,我也不好主動提。
又堅持了差不多10天,她依舊沒上班,而我也撐不住了。終於忍不住了在諮詢了總部人資,人資的建議是這種情況不適合繼續工作,如果在上班的時候出問題公司要承擔責任。最好的方法自然是她主動提出離職,但是她沒有主動提出的意思,只好讓我來做這個壞人。
我給她打電話她估計猜得到這個問題了,我當時還挺委婉地問她:“你現在要一直保胎,你家裡人還讓你上班嗎,不讓你好好在家休養呀”。她回答說:“我知道你是想讓我離職,但是我不能離職,我要是離職了我就沒有工作了,現在我也沒法找其他工作”。“那你這次打算什麼時候上班呢?”“醫生說看情況,現在要一直保胎”
將心比心,我知道《勞動法》對三期員工的保護,而我也是女人,自然更容易感同身受。但異位而處,入職了一個月上了不到一個周班然後就一直休假,公司要每月承擔保險工作由別人來做,這確實有些不合理吧。我體諒你做母親不易,可是誰來體諒我工作不易?
當然最後我還是說服她離職了,因為當時考勤比較鬆散,都是區域提交,所以最終給他工資算到月底(大約是多算了20天的樣子),我覺得於我而言這也是我能做的最多的了,畢竟她是在試用期,算上請假工作了也不到一個月。
我電話告訴她這個事情讓她等身體好了有空過來填下離職表,我知道她不想,其實我也不想做這個壞人,但終究我還是做了這個壞人,過來填表的時候她老公打車送她過來的,簽完字道別的話也沒說就走了。
突然心裡覺得很難受,不管以前我對她多好但只要是我讓她離職這一條一切都可以推翻了。 好在這個事情慢慢地也就淡忘了,新助理到崗工作繼續。這個世界上唯有變化才是永恆的,公司也不例外,在年底的時候就迎來了一次大變革。
總部新來了一個全國營銷總監,所以架構重新調整。許多小的辦事處合併,我們區域辦事處合併後只剩下了3個,可是助理有5個,必然意味著有兩個要調崗或者離開。我發誓這是我最不想做的事情,但卻是不得不做的事情。
出於工作效率考慮,最終留下的是工作資歷比較老的兩個,因為時間久了磨合得比較順利而且能力也不錯,那兩個新人就得離開。給她們打電話的時候她們都表示理解,也沒說什麼。
和人資爭取了半天補了一個月的工資,因為按公司規定半年的話最多是半個月的工資,最後人資是同意了但是績效就不能給核算了,想著績效也就是400塊錢也沒法計較了。她們也理解職場變動的正常,走的時候還都打了聲招呼相互道別。
本以為此事圓滿結束,結果發工資的時候因為少了400塊錢的績效工資她們都不幹了。先是一個給我打電話說我說話不算數,因為她走了故意扣了她工資,早知道這樣就不同意離職等等。解釋了半天也解釋不通,非得要鬧到公司去給公司人資打電話投訴我,我說“那你去吧”就掛電話了。
想想覺得也挺難受,我自認對她們真的不錯,剛入職的時候不管什麼錯了我都沒說過什麼遇到節日都從區域申請基金給助理發福利,哪怕最後要離開也是扛著壓力多爭取了半個月工資,而到最後因為那400塊錢我反倒成了小人了。自然她給公司打電話也不可能爭取到什麼,因為本身人資都不同意一個月的工資。
另外一個和她情況差不多,但是比她淡定得多。只是委婉地威脅我要找公司總部領導,想想就隨她去吧。當然她沒給總部打電話,後來我聽說她跑到辦事處去找助理理論了,非要當時的助理補給她那400塊錢績效。曾經她們兩個在一個辦事處工作,不知道她怎麼好意思去難為當時朝夕相處的同事。
留下的那個助理很善良,她覺得這個助理離職是因為她佔了她的位置然後她就真的自己給了人家400塊錢。我是後來才知道這個事情,最終讓他們經理從基金裡把錢還給她了這個事情也就這樣過去了。
事情雖然解決了,但是回想起來還是有些心寒。 以前工作的時候大家都說得那麼好,可為何一旦離開了就一定是陌路人呢。大家都不是第一天混職場,自然也都知道公司會變化,而這些都不是我們能改變的。
你覺得自己被辭職心有不甘,可有想過辭退你的人難過也不亞於你?你總覺得別人能離開是因為和我關係好,可曾想過人家工作能力也比你強多少?你指責我故意剋扣你績效,可曾想過為了爭取這一個月的工資我費了多少心思?可終究400塊錢就讓我們徹徹底底成了陌路人。
雖然我不想你離開,但我真的很努力地想讓你在離開時能獲得最大的利益。不求你感激,但願你在罵我的時候能記得我曾經對你的好,哪怕只有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