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書其中一章:訴諸對方而非自己的需要。
“明天你想說服別人做什麼事的時候,開口前先停一下,問自己:‘我怎麼能使他自己想做這件事呢?’看到對方的視角,站在他的位置上看問題,就像那是你自己的視角。”
讀到這個觀點,我心裡開始不舒服。
不舒服的主要點是,如果什麼問題都站在別人的角度考慮,是否過於委屈自己?是否過於謙卑?
這個想法細想之下不成立,首先作者提出這個觀點的前提是,如果你想說服別人做什麼事情的時候,就需要訴諸對方需要。當然如果你是領導或者當權者可以直接吩咐下屬,但大多數的我們在職場中是需要請求別人幫忙,而一個陌生人毫無理由幫助我們,這個時候如果拿著高姿態跟別人交流,沒有人願意搭理。
人格的自尊不是高傲自大,一個人的成功不是靠偽裝自己的脾氣,不是靠網上鼓吹的隨時甩手離職,道歉也擺出高姿態。當然對自己寬容些也沒有錯,但最起碼基本尊重要學會。如果一個人對我道歉並翻白眼,我不能肯定我能控制住自己的手。
少看網上刻意迎合營銷的段子,多看名著多看書,懂得什麼是自尊自愛,不卑不亢,愛己愛人。
站在對方視角考慮問題,不是要時刻委屈自己迎合別人,比如共同選擇哪個餐廳進餐,就沒必要犧牲自己的選項,這是對於熟人。
如果想要與客戶簽訂一個訂單,就需要了解別人的需求,站在別人的角度,闡明這個訂單的利益點,對他帶來的好處,相信這比只看到自己的需求更有說服力。
最後,不委屈自己和訴諸對方的需要是兩碼事,一個是生活,一個是職場利益。當然,職場中的不委屈自己指,當你面臨職場霸凌、性騷擾,這個完全沒必要委屈自己,即使想晉升,也沒必要委屈自己溜鬚拍馬,滿足對方一切需求。
但如果你想達成目標,需要雙方共贏,僅靠自己驅動力是不夠的,訴諸對方需求,別人也會付出智慧,目標更易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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