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媽#當了4年多了。從2017年5月產假結束後就再也沒有上班了。全職寶媽。今天在按摩的時候聽到一個寶媽在講她去面試的事,就在我所住的小區旁邊。招聘的工作也是我會的。於是我問那個寶媽要了號碼我也去面試了。面試過程很順利。工作我也可以做。我在問到,晚上6點下班,我可不可以在5點的時候把小孩接過來,或者我在家裡把剩餘的工作完成?因為只有一個小時下班。如果沒有完成我可以自己在家加班把事情完成。招聘的人說不可以。其實我也知道肯定不行。只是自己想要再問一下而已。從當了寶媽想要再就業就真的好難。很多公司對年齡有要求。工作地點太遠的沒有辦法照顧到孩子。去掉路費和在外面的伙食費所剩無幾。想要照顧家和孩子一起的太難了。一個人帶孩子還要照顧家還想要賺點錢更難。我都想在我的朋友圈裡吼一聲有沒有招兼職的,我想做兼職了。錢用的越來越快,掙錢越來越難。孩子的花銷越來越大。難啊,難啊。
看看工資標準吧,單休,法定假正常放,試用期2500-3000,根據完成工作情況來決定工資多少。一個月以後轉正工資3000-5000工資仍舊是按照工作完成度來決定。我就沒明白的是內勤的工作需要用什麼來決定完成度?內勤工資不應該是固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