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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改革的建議#

關於節假日改革的個人想法,僅供各位參考:

改革的基本原則:

保持全年休假天數不變。透過改革調整出5個7~20天左右真正意義上的“小長假”。

改革的具體措施:

恢復每週六天工作學習制,即實行每週單休。(我國大陸地區每週五天工作制從1995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在此之前一直是每週單休,恢復每週單休有可操作性。)

如此一來,每年52周,除去與法定節假日衝突的那幾個星期六,一年可以“節省”出50天左右的休息時間。

透過合理的最佳化和調整,再把這50天左右的時間合理分配組合到重大節假日去。再結合固有的星期天,形成幾個較長的假期,在一年中大致均勻的形成5個左右7~20天真正意義上的“小長假”,方便大家出行或者探親訪友。

比如說進行如下安排(計算時去除原來假期中調休的星期六、星期天):

春節原本5天+15天(臘月二十八到正月十七);

清明原本1天+6天;

五一原本3天+10天;

十一原本5天+10天;

中秋原本1天+6天;

還剩下幾天,請廣大網友出出主意,看怎麼分配為好。

另外由於公曆、農曆的節日由於曆法原因,經常會出現重疊,比如說國慶和中秋經常比較接近甚至重疊,所以上述安排還需更為細緻調整。

如果國家真的能做出上述調整,廣大人民群眾心心念唸的春節長假足足有二十天,可以從春節前幾天一直過到出元宵。

其他幾個節日,也能實現走親訪友或者外出旅遊的夢想。

到時候,春節、清明節、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中秋節,全民集中休假,大家就能熱熱鬧鬧的外出旅行或者回家團聚。

(題外話):目前來看,每週雙休對很多人來說並沒有全面落實,他們本來就是每週單休。由國家統一實行每週單休,節省下來的時間由國家統一安排休假,反而更有利於這些人的休息權益得到保障和落實。

透過改革實行每週單休,在法律上依然存在一定的問題需要解決。我國現行《勞動法》規定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如果實行每週單休,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工作時間48小時,超出了現有法律規定的時長。

不過法律也會與時俱進,定期做出修改。如果全國人民都支援這項改革,修法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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