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3月1日起,人社部出臺的《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施行。《規定》是我國網路招聘服務領域第一部部門規章,對網路招聘服務活動准入、服務規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
《規定》明確,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網路招聘服務,應當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資訊。
《規定》規範了網路招聘資訊審查、資訊保護、收費管理等服務事項,明確從事網路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完備的網路招聘資訊管理制度,依法對用人單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不得洩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資訊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資訊,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應當明示其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等事項。
此外,《規定》還明確了監督檢查、誠信建設、年度報告、資訊共享等管理措施。
《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適用範圍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網路招聘服務
要注意:
↓
招聘中介資質是否完備
人社部近期出臺的
《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規定:
從事網路招聘服務,應當符合就業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管理、電信和網際網路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網路招聘服務,應當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依法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從事網路招聘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依法在其網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等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資訊,或者上述資訊的連結標識。
招聘資訊是否真實合法
《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規定
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用工型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基本勞動報酬等網路招聘資訊,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
從事網路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完備的網路招聘資訊管理制度,依法對用人單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
防亂收費,保護個人資訊
有些招聘機構
打著報名費、培訓費、押金等名目
要求求職者先交錢再求職
甚至扣押身份證、畢業證等重要證件
注意!這些行為全都不合法!
《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規定
從事網路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以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從事網路招聘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應當明示其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等事項。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網路招聘服務使用者資訊保護制度,不得洩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公民身份號碼、年齡、性別、住址、聯絡方式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資訊。
求職者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規定
從事網路招聘服務,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網路安全和資訊保護等義務,承擔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從事網路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網路招聘服務有關投訴、舉報制度,健全便捷有效的投訴、舉報機制,公開有效的聯絡方式,及時受理並處理有關投訴、舉報。
網路求職者在選擇網路招聘服務機構時,可先查詢該機構是否被評為國家級或省、市級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範機構,誠信服務示範機構往往具有較好的信譽;
在網路平臺註冊個人賬號時,要認真閱讀相關協議,關注有關權利和義務、免責條款等協議內容,不隨意主動公開個人有關資訊;
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第一時間保留證據,根據具體情形,及時向網路招聘服務機構或人社、工信、網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投訴或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