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知乎有個話題引發了大家的共鳴:
正常六點下班,領導17:55在群裡發訊息說18:30開會,我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下有近千條回答,一眼望過去都是抒發同感、吐槽奇葩老闆的。
對於有過幾年工作經驗的人來說,臨時加個班、交個表、寫個報告那可太不陌生了。本來約定好的下班時間,原則上到點了就該下班,可是情理上卻不敢推脫。職場打工人的辛苦,除了工作多負擔重,更多的壓力是來自想掙這份錢就不得不妥協。
以現在所在職場為例,資本透過資源傾斜的方式,說白了就是砸錢唄,讓打工者分成了兩撥人:“奮鬥者”和上班人。你首先要做的,就是選擇陣營,並不是簡單的選擇是否開會。
在上班人眼裡,奮鬥者就是內卷的罪魁禍首;在奮鬥者眼裡,上班人就是不求上進的底層工人。
兩者互毆,上層樂呵的屁顛屁顛的。大部分高層,或者決策層,是沒有任何工作效率、產出比概念的。資方如何確認自己的錢沒有白花,只能透過天黑了有多少燈亮來有個心理安慰。然而,作為管理者,我這邊給出的結論是,加班、壓榨是沒有任何效率的。對,是的,我也壓榨過別人。
有一天,你許願模式徹底消除,上帝說我還是讓世界充滿和平吧,這個願望太難了……
在很多時候,員工是十分不願意加班的,就算你給了他加班費,人家加班也十分的不樂意,為什麼會這樣子,因為你耽誤了他的下班時間,並且加班費,給得也不高,所以人家憑什麼加班,而且現在很多做網際網路或是IT行業的公司,基本員工加班都是沒有加班費的,老闆覺得員工加班付出多一點就是理所應當的,但是我想試問你一下,除了員工本身該拿到的工資以外,你還給了什麼福利待遇人家呢?人家憑什麼下班了還在這裡陪你開會加班呢?
所以,員工不願意加班,講白了就是你激勵不到位。
那麼,作為老闆的你,如何讓員工主動加班?如何讓員工主動加班,是一門管理藝術。員工不想加班,你用權力逼迫他加班,他也會人在曹營心在漢,那樣的加班沒有任何效率,只是在浪費公司的資源。
如何讓員工主動加班呢?有一個著名的網路公司,手段非常高超。公司規定五點半下班,可是六點半公司才有班車。很多人為了免費乘坐公司班車,主動加班一小時。七點半,公司免費供應豐盛的晚餐。於是,很多人為了享受這份福利,又主動加班一小時。公司還規定,晚上八點半以後,可以報銷打車費用。於是大家又主動加班一小時。這樣下來,員工主動加班三個小時,而且都是自願的!
所以,在加班問題上,一定要採取引導措施,而不是行政命令。行政命令帶有強制性,員工會出於條件反射似的牴觸。即便他屈從於你的權力,勉強同意加班,因為從心理並不是自願的,所以,加班也是應付差事,不會有真正的效率。而引導性政策則不然,因為抓住了員工的心理,滿足了員工的潛在訴求,讓員工感覺到了尊重,這樣,他會主動加班,而且非常富有效率。
當然,只靠政策引導,沒有真金白銀也是枉然。大家都知道華為的加班文化很厲害,甚至有些員工在辦公室準備了行軍床。加班晚了,直接就睡在辦公室。華為的加班有三個驅動力,一是指標,二是待遇,三是末位淘汰機制。
所以說,真正讓員工主動快樂的加班,靠洗腦和忽悠是沒用的,必須捨得拿錢。如果公司按規定給員工支付加班費,大家能掙到錢,為什麼不加班呢。可是,很多公司又不想給錢,又想讓員工像雷鋒一樣主動加班,想得未免太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