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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兩會期間,總有一些提案議案特別接地氣。

比如政協委員李國華說,目前加班現象廣泛存在,尤其在某些行業存在普遍制度化和嚴重超時化。

他提出,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制度現象,應當引起重視和關注,建議對996工作制進行監管。

996,007超時加班、職場人“過勞”,這個大家不陌生。

996就是9點到崗,幹到晚上9點,一禮拜工作6天,沒有補貼或加班費。

007指的是從0點到24點上班,一週幹7天,俗稱24小時工作制,全年無休。

當然這個指的是機器人,你我都不是鐵人,做不到。

這些數字代表所謂的“加班文化”。

有調查顯示,國內近九成的職場人都難逃加班,其中,45.5%的職場人每週有兩到三天加班,有24.7%的人幾乎每天在加班。

李國華委員說,這種做法違反中國勞動法的‘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制度,是被完全禁止的。

《勞動法》第41條說,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說是這麼說,但事實上,超時工作在某些行業普遍制度化。

有的公司要求員工每月工作380小時以上。

還有的企業,推行‘大小周’工作制。

李委員說,當前996問題處於企業失控、監管失序、工會失靈的狀態。勞動者維權困難;企業沒有透過技術創新創造價值,而是透過壓榨員工降低成本謀求利益,剝奪了員工休息時間、對整體社會利益都將造成損失。

他建議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對“996”、大小周進行監管,保護生命健康權。

針對所謂996或007,每個人都會吐槽。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每人在入職一家公司前,應該多少了解工作強度。既然選擇加入,某種程度上就代表了接受。

個人、職場,如何彈性辦公,是一種默契,也是一種契約

默契的意思是,把個人的付出和企業成長繫結,大家目標明確,勁兒往一處使,多勞有望多得,有盼頭。

合同就是一種契約,企業與個人都清楚工作強度,對員工的要求。

這個情況因人而異,有的能幹,有的不接受。

不存在必須在一棵樹上吊死的情況,人總是有選項的。

樹挪死,人挪活。

人可以換工作,強度、氣場、節奏、預期都不對的時候,工作效率成果也一定差強人意,與其渾渾噩噩過日子,拿一份底薪,還不如轉換門庭。

與其一直抱怨996,不如選擇反思,個人抱怨改變不了大環境,難改變職場環境,更多是融入與適應。

如果不能融入,那就改變,考慮怎麼讓給自己充電,提升自己的能力,當個行業大拿。

個人對於單位、企業來說,有多少議價能力?

如果你在某一領域,是企業不可或缺的人物,那就具備和公司談條件的資格。

現在的不少工作是腦力勞動,上下班界線不是很清晰。

比如我做媒體做新聞的,工作時間何止996,手機不敢關,只要醒著,“天線”都得扯起來,這是職業屬性決定的。

其他的工種,也存在類似的情況。

工作總會有挑戰,總有深水區,不可能一直在舒適區。

如果能突破自己,讓自己的能力變得更厚實,有利於開啟升職通道。

我也想天天休假,像地中海、南歐一些國家,希臘、法國、西班牙,天天享受陽光、沙灘、比基尼,他們也是一種另類007,每天不用上班,每週不用上班,7天休息

他們的國民性就是這樣,懶懶散散,享樂型不是實幹型,更談不上苦幹,也註定它們靠一些自然條件,發展前景也就這樣了,不可能有大作為。

而中國處在發展階段,行業競爭很激烈。整個系統加速運轉,中間環節、零部件自然也超速轉動,需要每個員工付出更多。

這可能是一個無奈的現實。

所以,從用人單位來講,所謂的加班文化是有邊界的,不可能無限度增加,物極必反。

另外,從立法者角度,需要加快工作時間制度的改革,勞動監察部門也應對超時加班重點行業加強執法,勞動仲裁和法院,也應當嚴格審查加班工資計算的合理性問題。

也有的朋友認為,不管什麼特殊原因加班,工作日加班1.5倍,休息日2倍,法定節假日3倍工資,落實到位,願意加班,能加到讓老闆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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