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購買的財神像該會計如何入賬,這是一個粉絲問過我的問題。開始覺得問題很簡單,稍稍一想,覺得不是幾句話就能說清楚的。問題真的很有趣,一般會計人員也不容易碰到,但問題反映出的很多思想確實有共性,所以我寫下了這篇文章。
某老闆非常迷信,冀圖財神能保佑他的公司發財。這次,他讓行政經理花10萬元重金“請”回一尊財神像,並且取得了正規發票。行政經理拿財神像發票回公司報銷時,會計犯難了,這尊財神像會計做賬時該記在哪個科目呢!求助會計網友後,眾說紛紜,答案五花八門。
財務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頭爛額不知如何解決的問題呢?
這麼小的一個問題,會計能有如此多的爭議,這是會計工作的魅力與趣味所在。上述七點,細細想想,都有幾分的道理。會計碰到了做賬會犯難,這是正常的。究竟該如何入賬呢,這需要對老闆買財神像的行為作具體分析。
首先,我們要肯定老闆讓行政經理買財神像並非完全是個人消費行為,在內心他可能期盼財神能幫到他的企業。對老闆的迷信我們不做評判,起碼站在老闆的立場,這不是交際費用、不是營業外支出,而是為了企業經營所做的支出。
其次,要看股東會或董事會是否授權老闆10萬元的審批許可權,如果有,綜合上一條意見,提出把這筆支出記在老闆個人頭上就不合適了。
再次,財神像是否符合資產的定義呢?從市面上看,這尊財神像價值1000元。可見財神像本身是能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流入的。總經理買到的財神像貴,是因為它有些特殊“寓意”,財神像有了近似無形資產的價值,只是這種價值難以得到大眾的認可。所以,在會計核算上,1000元確認為資產是可行的,9.9萬元不能記作資產。
最後,財神像該入哪個科目呢?作為固定資產肯定不妥,因為其公允價值不夠確認固定資產的標準。作為無形資產同樣不妥,因為財神像是有形的,財神像近似無形資產的價值雖高,但不符合資產的定義。記作管理費用,有些牽強,畢竟這與經營行為無關。記作營業外支出應為正確答案,只是這有悖老闆本心。或許勉強說得過去的辦法是將財神像作為裝飾物看待,計入長期待攤費用,但考慮到佛像的價格嚴重偏離市場公允價值,需要一次性計提資產減值9.9萬元。
還有一個問題繞不開,財神像結轉費用後能否所得稅前扣除。站在稅務的角度看,他們不可能認為購買財神像與企業經營管理有關係,這需要做所得稅納稅調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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