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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投名狀法則(合夥共事章程)

1、出錢規則(各出多少?差額如何平衡?股權如何劃分?)

2、出力規則(如何分工?誰幹什麼?什麼劃分責任?)

3、賺錢規則(賺誰的錢?用什麼去賺?怎麼個賺法?)

4、執行規則(誰去執行?怎麼執行?什麼劃分責任?)

5、領導規則(誰來領導?資本領導?技術領導?銷售領導?當賺錢的人和出錢的人不是同一個人時,誰當領導?領導權多大?集體投票權多大?)

6、罷免規則(領匯出問題怎麼辦?戰略出問題怎麼辦?哪些事件發生才可以啟動罷免程式?)

7、退出規則(為了不把矛盾擴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還是議價退出?損耗成本計算標準?)

第二條:翻臉法則(提議、動議、附議、反對、棄權、表決的議事規則)

1、戰術失誤處理規則(是換將,還是換方法?)

2、戰略失誤處理規則(是換帥,還是換戰略?)

3、觀點衝突處理規則(是投票平息,還是專家平息?)

4、人格衝突處理規則(是打架解決,還是司法仲裁?)

5、發生矛盾處理規則(是控制情緒,還是找出問題?)

6、矛盾升級處理規則(是團伙打架,還是獨立決鬥?)

7、撕破臉皮處理規則(是雙雙驅逐,還是集體散夥?)

8、相互動刀處理規則(直接報案!)

第三條:絕不合夥法則(團隊建設原則)

1、有詐騙經歷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2、說話不靠譜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3、對父母不孝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4、參與幫派勢力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5、經常挑戰社會規則和公共道德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6、斤斤計較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7、喜歡抱怨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8、喜歡多嘴、擺弄是非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9、善於發現問題,但從不主動解決問題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10、推諉、善辯、否認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11、有嚴重的極端政治傾向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第四條:“必須有一個”法則(這不僅是你創業時需要找到的人,也是你生命裡應該找到的人)

1、最好有個年紀偏大但未必有錢的人

2、最好有個思維活躍敢於突破的人

3、最好有個沉穩紮實善於剎車的人

4、最好有個勤儉節約善計成本的人

5、最好有個口才不錯說話靠譜的人

6、最好有個善於玩社會化網路的人

7、最好有個有三年及以上銷售經驗的人

第五條:分錢法則

1、以出資優先的分紅規則

2、以技術優先的分紅規則

3、以出力優先的分紅規則

4、以賣命優先的分紅規則

5、員工之間的分紅規則

6、員工之間的期權規則

7、員工之間的獎勵規則

8、不可分資金的公益化處理規則

第六條:散夥法則

1、以兄弟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燒掉爛帳,重頭來過)

2、以哥們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頓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杯老酒,各奔東西)

4、以生意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紙判決,一拍兩散)

第七條:管理法則

1、別打臉充胖子,能苦則苦,辦公條件先不講究,節約成本。

2、能自己乾的活就不要請人,請人更花錢。

3、必須要請的人,就要不惜代價去請到。

4、一定是主打一款產品,單點突破,野蠻生長。

5、大多時候,所有的領導都是幹活的,必須衝到第一線。

6、用最快的速度給公司做成一個市場標籤,讓使用者記住。

7、塵埃初定的時候,抽空讓自己歇一歇,大家聊聊前景問題。

8、成功了不要志得意滿,而是事事警惕,市場隨時會讓你死去。

9、玩平臺比玩資本更厲害一點。

10、能做成平臺就做成平臺,而不要迷戀自己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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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工作沒回報,還要繼續嗎?
  • 學會了戰略結構化思維,才明白原來解決轉型問題沒那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