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投名狀法則(合夥共事章程)
1、出錢規則(各出多少?差額如何平衡?股權如何劃分?)
2、出力規則(如何分工?誰幹什麼?什麼劃分責任?)
3、賺錢規則(賺誰的錢?用什麼去賺?怎麼個賺法?)
4、執行規則(誰去執行?怎麼執行?什麼劃分責任?)
5、領導規則(誰來領導?資本領導?技術領導?銷售領導?當賺錢的人和出錢的人不是同一個人時,誰當領導?領導權多大?集體投票權多大?)
6、罷免規則(領匯出問題怎麼辦?戰略出問題怎麼辦?哪些事件發生才可以啟動罷免程式?)
7、退出規則(為了不把矛盾擴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還是議價退出?損耗成本計算標準?)
第二條:翻臉法則(提議、動議、附議、反對、棄權、表決的議事規則)
1、戰術失誤處理規則(是換將,還是換方法?)
2、戰略失誤處理規則(是換帥,還是換戰略?)
3、觀點衝突處理規則(是投票平息,還是專家平息?)
4、人格衝突處理規則(是打架解決,還是司法仲裁?)
5、發生矛盾處理規則(是控制情緒,還是找出問題?)
6、矛盾升級處理規則(是團伙打架,還是獨立決鬥?)
7、撕破臉皮處理規則(是雙雙驅逐,還是集體散夥?)
8、相互動刀處理規則(直接報案!)
第三條:絕不合夥法則(團隊建設原則)
1、有詐騙經歷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2、說話不靠譜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3、對父母不孝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4、參與幫派勢力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5、經常挑戰社會規則和公共道德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6、斤斤計較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7、喜歡抱怨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8、喜歡多嘴、擺弄是非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9、善於發現問題,但從不主動解決問題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10、推諉、善辯、否認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11、有嚴重的極端政治傾向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第四條:“必須有一個”法則(這不僅是你創業時需要找到的人,也是你生命裡應該找到的人)
1、最好有個年紀偏大但未必有錢的人
2、最好有個思維活躍敢於突破的人
3、最好有個沉穩紮實善於剎車的人
4、最好有個勤儉節約善計成本的人
5、最好有個口才不錯說話靠譜的人
6、最好有個善於玩社會化網路的人
7、最好有個有三年及以上銷售經驗的人
第五條:分錢法則
1、以出資優先的分紅規則
2、以技術優先的分紅規則
3、以出力優先的分紅規則
4、以賣命優先的分紅規則
5、員工之間的分紅規則
6、員工之間的期權規則
7、員工之間的獎勵規則
8、不可分資金的公益化處理規則
第六條:散夥法則
1、以兄弟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燒掉爛帳,重頭來過)
2、以哥們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頓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杯老酒,各奔東西)
4、以生意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紙判決,一拍兩散)
第七條:管理法則
1、別打臉充胖子,能苦則苦,辦公條件先不講究,節約成本。
2、能自己乾的活就不要請人,請人更花錢。
3、必須要請的人,就要不惜代價去請到。
4、一定是主打一款產品,單點突破,野蠻生長。
5、大多時候,所有的領導都是幹活的,必須衝到第一線。
6、用最快的速度給公司做成一個市場標籤,讓使用者記住。
7、塵埃初定的時候,抽空讓自己歇一歇,大家聊聊前景問題。
8、成功了不要志得意滿,而是事事警惕,市場隨時會讓你死去。
9、玩平臺比玩資本更厲害一點。
10、能做成平臺就做成平臺,而不要迷戀自己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