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收到舊稅率的發票,會計怎麼申報?
我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今年3月發生有一筆銷售業務,當時對方表示不需要開具發票,我們就沒有開票了。雖然沒有開票,不過我諮詢了12366,這種情況也是要按照未開票收入申報繳稅的。
嗯,沒錯,是這樣的。
到了這個月,這個購買方說還是需要開票的,而且要開專票?那我要怎麼開呢?當時稅率是16%,現在已經下調為13%了呀?
您彆著急,根據規定呀,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所以呢,您這筆業務,還是按照16%來開具發票。
哦,我明白了。但是我有一個疑問,我當時已經按照未開票收入申報了,現在開完票,我下個月還要申報嗎?我記得申報表上面已經沒有16%稅率這一欄了呀?
要申報的,申報表調整後,納稅人申報適用原增值稅稅率應稅專案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我不是太明白。而且,那我之前已經申報過了,現在再申報不是重複繳稅了嗎?
這樣吧,我來舉個例子……
【舉例】
假設,您本月原16%稅率補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50000元,稅額8000元),申報時候按照以下這幾個步驟操作就沒問題啦。
第一步:因該筆銷售收入已在3月稅款所屬期進行未開票收入申報,為了不重複申報納稅,納稅人應在8月稅款所屬期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第1行“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全部徵稅專案-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未開具發票”相關列次填進相應負數進行衝減。
第二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第三條,納稅人申報適用16%、10%等原增值稅稅率應稅專案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分別填寫相關欄次。所以將這筆金額、稅額填入8月稅款所屬期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第1行“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全部徵稅專案-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列次。
這樣一來,原來申報的未開具發票的稅額已進行衝減,而開具了專票的稅額也進行了納稅申報。符合規定,也不存在多繳稅款的問題了。
原來這樣簡單的兩步,就完成操作啦?
是的,不過還是要好好區分下補開發票原適用稅率對應新申報表的欄次,記得別填錯了!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