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勞動力紅利的消失,人員招聘工作越來越難,很多企業的HR都面臨人才荒的問題。但同時我們也經常能遇見不少企業只重視招人的環節,人進來了後試用期的管理流於形式,要不入職才幾天可能就莫名流失了、要不試用期過了需要確認是否留用時竟然沒有充分的評價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之相關規定,新員工的試用期都有具體明確的規定,對於企業來說,在短期內如何能“識人斷人”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做好使用期管理就十分重要了。
首先、要明確試用期考察的主要內容,如:背景的真實性、人品、技能、團隊的融入性、協作精神等等;
其次、要建立明確的、書面的週期考察制度,如:以周、旬、月為週期的自評與考核報表、動態跟蹤;
三、要指定專人輔導和考核,並做好書面記錄;
四、及時處理,發現不適合公司或崗位需求的在試用期內及時辭退、發現優秀的要提前轉正以免人才流失。
五、要建立人才儲備制度,有利於員工的考察和培養。
六、對於新入職員工,不僅要關注他們的工作,同時要關注他們的生活,讓他們儘快熟悉生活環境,提供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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