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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蘭是行政管理專業的實習生。在實習單位做前臺,還負責傳真的收發。

那天早上,副總經理來到公司,剛走過前臺,又轉回頭,對著李蘭吩咐道:“小李,下午會有客戶過來,我們會召開一個會議,你一會到我辦公室來拿一下名單,把姓名桌牌做好。”

其實公司有專門負責會務的,李蘭應該告訴副總,這事有更專業的人負責,她會轉告,並且有需要的話,她會幫忙。這樣既能把不屬於自己的事情給推了,也不會給領導留下喜歡推諉的印象。但是李蘭職場經驗太淺,不懂得拒絕,就給應下了。

李蘭趕緊跟著副總去拿名單,然後回到前臺,先在網上查教程,邊學邊做。忙活了好久,水都沒時間喝,才把姓名牌都做好了,並且到副總辦公室做了回覆。

副總又說:“你去文印室做一個橫幅掛在公司門口吧!”

李蘭又跟副總確認了橫幅的文案,馬不停蹄地去文印室了。然後又滿臉堆笑地說盡好話,才請了兩個男同事幫忙,把橫幅掛好。

副總接著交待:“你去宣傳部借個攝像機,還有三腳架,放到會議室,會議需要攝像。”

李蘭跑去宣傳部,問了一圈,才找到負責的領導。領導說:“借貴重物品,需要打報告的。”,李蘭又灰溜溜地跟回去,副總有點生氣:“你沒說是我要的嗎,用一下午就還回去?”

李蘭又跑到宣傳部,那位負責人還責怪道:“剛才你怎麼不說是副總要的?”

李蘭被副總指使的,一會要她再確認一下姓名桌牌;一會兒又說橫幅下面兩個角沒固定,風一刮就看不到了;一會又問她會議桌上的礦泉水有沒有擺放好……

由於這些事李蘭之前從來沒做過,不是有點小錯,就是做得有些慢了,總挨領導罵。她覺得這原本都不是自己的事,自己只是幫忙,怎麼會吃力不討好呢?委屈的眼淚都要掉下來了。

到了下午,她越想越覺得委屈。也知道自己這頓忙活,算是白忙了,別說可能會給領導留下不好的印象了,反正肯定不會被領導記功的。

於是,她在網上查閱了很多資料,也問了很多同事,知道了會議可能會用到的所有東西。根據這些東西,她列了一張《公司會議物品清單》

第二天,她拿著這張表找到副總,跟副總說:“昨天因為我沒經驗,辦事條理不足。現在列了這張表,在會議前,根據列表去勾選所需要的物品,這樣就不會有所遺漏。如果需要其它部門配合,只要在這張表上籤個字,找其它部門配合的話,是不是可以代替其它流程?

副總這才想起來,自己確實讓李蘭做了不少事。他非常滿意李蘭這次的工作表現,並且記住了她,還特意給行政部打招呼,讓她實習期滿後留用。

這件事,裡面有兩個道理:

1、不是自己負責的事,千萬別往身上攬。幫忙可以,但絕不能承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

2、自己的苦勞,一定要想方設法地讓領導知道。因為你不說,他一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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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工作沒回報,還要繼續嗎?
  • 只需3天,恭喜這幾大生肖:仰面見喜,好運接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