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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順其自然6923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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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甘9447
迴歸公益肯定是一種退步,業主和物業是僱傭關係,都擺正自己的位置就比較好辦,業主及時足額繳納物業費用,物業搞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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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內蒙古小城鎮人
我們這個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只是在收物業費的時候你能見到,然後就幾年見不著了。安排兩個老頭打更,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打掃衛生。其它啥也不管,業主有事找這兩個老頭白費,電話聯絡管理人員還推三推四。你說誰願意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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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旗飄飄ad
全民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但就目前為止還沒有出臺關於整頓取締物業公司的檔案出來,估計是秋後的螞蚱蹦躂不了幾天了,關顧民生的事沒有小事,都是大事,水電氣,住房,醫療,教育,這都是關乎老百姓的大事,反過來我們像世界宣佈中國人民現在生活的怎麼樣,就是看這些事做的好不好,那些西方反華國家也是恨不得看我們的不好,然後可以挑撥老百姓與政府的對立情緒也是從這幾個方面下手,那麼為了防止敵人的破壞,我們政府現在就應該行動起來,把關乎老百姓民生的工程都應該抓起來,這也是給政府臉上貼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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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日出江花佟
首先說明一點本人認為將物業管理定義為惡人斂財的工具這一提法不妥。個人認為物業管理其實是小區業主透過市場方式把小區日常的生活管理工作有償的委託給了具有資質的專門公司。至於每個物業公司的管理能力及服務水平的確是良莠不齊,但是可以透過市場的良性競爭來選擇好的淘汰差的。就是說作為業主是有選擇權的。根據本人的體會,在這次全國上下一心抗擊疫情的活動中,各個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員在政府的組織領導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當然也有一些地方的物業管理做的令人失望,但是這並非是物業管理市場化的問題而是個別物業公司服務水平的問題。
另一方面本人認為我們的街道社群公職人員不能把小區居民的一切問題都推給物業,而是應當本著以民為本的態度主動介入社群的管理之中,包括對物管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關係解決矛盾。使每個社群都成為團結和諧快樂潔淨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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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船長hwd
贊同公益!早該收回了!因為物業不僅有服務功能,還有管理功能!社群的基層組織功能。總之儘快收回!從這次疫情防控可以看出收回的心要性!我們把它打造成黨和政府最基層組織,同時賦予管理和服務職能!這是一個浩大的組織,我們搞城市化,將來十億市民的基本生活的好壞,環境的好壞,托幼養老的好壞等等吧。全部與之有著密切有關!首先,物業現在是很掙錢的,這些私營業主只是求的利潤最大化,這是他們的本性決定的!房地產開發商幫架政府政策…什麼學區房…什麼購房下戶口…什麼購房公“貪”面積!罷罷罷!可以說99%的小區公用土地都屬於全體業主的!這為回收物業權打下了基礎。這是個大事情,是個大民生問題!!!最好在全華人代會上提出,把它定位在社群下的最基層組織!!!它不會增加國家負擔,還能創造就業!不多說了,如果展開研究一下好處太多了!!!十億人民(市民)期盼早日回到公共公益性上來!!!是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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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WQL1961
多數物業只是為了賺錢,更有甚者還帶黑社會性質,好多老舊小區百姓住了多少年了也不知道從哪冒出來一般人號稱物業管理,安裝大門行人進出要門禁,這個有人管嗎?我們買房時沒有物業半路殺出個物業誰給的他們權力,圈起來就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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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乾坤無私111
物業管理必須納入公益化管理,他是為低層群眾提供幫助和服務的,不應該以謀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視其本質,很多農民工及其父母進城後由於物業公司不斷增加的費用,又不得不回到農村去的例子不少,希望政府能夠幹大事的時候看看腳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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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是商業化的運營,必然追求利益最大化,這是物業公司最根本的需求。業主是被服務的主體,必然追求商品即物業服務的最最佳化,同時付出最小的利益,這是業主最根本的需求。這兩個最根本需求必然導致出現矛盾糾紛。物業公益性需要政務服務支援而無法透過商業模式建設。惡人物業是極端個別的。搞清楚以上這些關鍵問題,那麼關於物業管理的爭論也應有個清晰的認識,對於物業的管理即對一種涉及物業服務產品的規範才是物業管理的重中之重。法明則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