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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快樂520992

    這要看是否能碰到能主持正義的領導們啦,現在的社會很難。但不要懼公平公正是爭取來的,別人不會發善心施捨給你的?

  • 2 # 魏繼文

    控告和舉報是兩個法律概念關係 ,控告是維權的一種方式 。如你對某一個執法者 對於處理你的事情 時,(例)有枉法和獨職行賄 行為 ,沒按事實和依據不以法律為準繩 對你不公 ,你可以到同級監察部門和檢察院控告 。舉報是,當你親眼看到有犯罪事實的犯罪人,正在損壞國家利益和侵佔別人財產時 ,對於每一個公民來講 ,都有保護國家利益和他人財產 的權利 。你可以向司法部門舉報 。控告和舉報一般情況下 需要實名制 ,不用擔心後果 法律會保護你的 。

  • 3 # 我的能源

    我實名舉報過,一級轉一級,最後又轉到你所告的人的本地單位,他們根本不查,但我會繼續告他們,直到將他們繩之以法。

  • 4 # 虎威a

    現在隨著中央加強信訪舉報的管理,使信訪舉報件,由原來的轉由下級解決變為只要經市縣區解決無果的問題在網上舉報信訪,省級和中央層級都會看到,他們都會批示轉相關部門解決並進行督察,一竿子插到底監管事件的解決進展,這樣那些平時習慣踢皮球推委扯皮的都不敢怠慢了。只要你不是誣告或違法滋事的問題都會解決的,關鍵要把事情說清楚,涉及的單位是哪裡的寫對解決起來是很快的。為我們的黨和政府點贊吧![贊][贊][贊]

  • 5 # 春潮夏天秋熟冬暖

    中國要想消除法律腐敗,真正落實公平,應該改進目前辦案制度,建立三個平級法律部門互不知曉(有當事人遞交),同時斷案,把斷案結果交給上一級法律部門和當事人,最後合議確定,這樣應該說法官腐敗一定減少~~~

  • 6 # 敦煌夢想

    維權,是一個長期、充滿艱辛甚至危險的過程。需要堅定的信念,那就是:相信黨,黨一定會管得。

    實名舉報、控告也只是提供了違法、犯罪的線索,查不查、誰來查、什麼時候查清,都是未知數。因為至今還沒有:對實名舉報給出回執的規定。

    非法強拆、暴力強拆、涉黑涉惡強拆,欺壓百姓強佔掠奪,是直接違反憲法第十三條的罪惡行徑,黨豈有不知道之理,黨一定不會坐視不管,黨一定會管的。

    到了黨管的那一天,無論誰的問題都會得到解決。還有一點,既然實名舉報就不要害怕被收拾——最高檢說:合法不能向非法讓步。堅定才是解決之道!

    祝所有依法維權的百姓:維權成功!

  • 7 # 阿梁152270353

    要話分兩頭來回答這個問題。如果能夠掌握侵權人或處理維權事務的人違法或者貪汙受賄的實錘的證據,應該說有希望解決自己實際的維權問題。如果不能找到相關的實錘的證據,維權很大的可能是無效。海南省前高院副院長、百億身家法官的伏法,就是維權人實名舉報、控告的效果。

  • 8 # 司法評論

    多半不能。一個人如果走到控告這一步,說明你的問題是不能透過普通的程式解決,你實際上是以孤立的個人反對一個體系,這是很難的。你需要特別的力量,這個力量可能是貴人,可能是財富,可能是同志。

  • 9 # 春花秋池

    我在物業小區做過保潔。業主非常歡迎我,主管和班長勾勾搭搭,偷偷摸摸請吃飯送禮上泡,班長不幹活。見天織毛衣勾活。樓梯裡埋汰業主舉報。班長會哭啼啼,說怎麼收拾乾淨,業主胡說。經理心軟就拉倒了,給他辦事的人網開一面。主管和班長見天去打小報告,說我怎麼地。上去側所是串崗,她們中午在休息室一睡兩個小時沒人管。我晚到十分鐘罰我五十元。我忍無可忍。最後把她告到最大頭那裡,最後,又打回經理室,然後就沒有然後,我被開除了。

  • 10 # 婧欣爹

    想想就困難

    實名控告是一吐為快!

    但一吐以後呢?

    你不是外星人吧!

    你還要回到原來的環境吧!

    你有家人吧!

    你能和那些壞人耗的起?

    你不想周圍的人對你都指指點點吧!

    幹壞事的人不是有權就是有勢!

    就算你碰上個好官控告成功了,秋後算賬的事也不是沒有的!再說碰不上呢?

    ……

    想想也不一定困難

    如果

    你有當烈士的準備!

    你有當英雄的壯舉!

    那一切也就簡單了。

    問題是你有做英雄,做烈士的準備嗎?

    想好這個問題,再想上一個問題!

  • 11 # 再瘋也是我

    不能的,都是哄著你玩的。近幾年各級公佈了好多大平臺、郵箱、電話等,舉報後,基本沒什麼反應。好不容易有個相應的,轉來轉去,把案件轉到被舉報人的手下去處理。

  • 12 # 沙漠胡揚

    是的,控告很難。多數情況下可能孤獨一個人應對一個體系。因為你控告或舉報任何單位的人,往往成為家醜,人家不團結起來應付才怪。

  • 13 # 希望近吾

    實名控告能否解決維權問題——不在政策,不在規定(人人知道政策、規定、法規是好的)——致命關鍵在掌權的辦事人(官員)。

  • 14 # 愛咩咩的老羊

    實名控告肯定比匿名舉報更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

    有關部門收到匿名舉報,如果認為有價值,也可能去查處,也可能暫時存檔備查。如果認為沒有價值,乾脆就束之高閣了。

    但是,只要是群眾的實名控告,特別是群眾直接到有關部門反映的問題,一般來說都是會引起領導的高度重視的。

    因為,實名控告的可靠性比較強。民眾以自己的身家性命為擔保去舉報違法犯罪、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關部門敷衍推諉是說不過去的。哪個部門接待了群眾的實名控告,他就有責任把處理的結果向群眾反聵。否則,就是一種失責的行為。

    過去,我們檢察機關接到群眾的實名舉報,是必須向舉報人反饋調查後的處理情況的。如果立案查處了,舉報人也就知道了。如果不夠立案標準,或者不需要立案偵查,或者調查後仍然查不清真相,這都應該向實名舉報人講清楚。

    當然,我們不能理想化的去看待社會。確實有一些人會不負責任,也確實有些人會“護短”,更有甚者還會官官相護、徇私舞弊。

    社會生活中,確實有群眾投訴無門的現象。也確實有冤屈無人管的情況。有些事情基層解決不了,向縣、市、省、甚至到北京反映,也有遲遲未能解決的。

    有些暫時未能解決的問題,有的可能是有關部門正在處理中,有的也可能是認為民眾維權的依據不足。有關部門應當向實名舉報人講清楚。

    如果有些應該解決的問題,遲遲無人解決,各地都有黨政主要領導接待群眾信訪日製度。可以直接向黨政主要領導反映。或者向更高層次的領導機關反映。

    如果這些渠道都不能解決問題,可以向新聞媒體提供線索,一般來說,新聞媒體會感興趣的。

    當然,有些地方的新聞媒體受某些方面的影響和壓力,也會置之不理。

    這種情況下,可以向外地的新聞媒體反映。只是反映情況一定要有根據,千萬不要有臆測或推論。

    總而言之,還是要依法依規有理有據的維權,實事求是的反映問題。

  • 15 # 快樂520992

    這要看是否能碰到能主持正義的領導們啦,現在的社會很難。但不要懼公平公正是爭取來的,別人不會發善心施捨給你的?

  • 16 # 魏繼文

    控告和舉報是兩個法律概念關係 ,控告是維權的一種方式 。如你對某一個執法者 對於處理你的事情 時,(例)有枉法和獨職行賄 行為 ,沒按事實和依據不以法律為準繩 對你不公 ,你可以到同級監察部門和檢察院控告 。舉報是,當你親眼看到有犯罪事實的犯罪人,正在損壞國家利益和侵佔別人財產時 ,對於每一個公民來講 ,都有保護國家利益和他人財產 的權利 。你可以向司法部門舉報 。控告和舉報一般情況下 需要實名制 ,不用擔心後果 法律會保護你的 。

  • 17 # 我的能源

    我實名舉報過,一級轉一級,最後又轉到你所告的人的本地單位,他們根本不查,但我會繼續告他們,直到將他們繩之以法。

  • 18 # 虎威w

    現在隨著中央加強信訪舉報的管理,使信訪舉報件,由原來的轉由下級解決變為只要經市縣區解決無果的問題在網上舉報信訪,省級和中央層級都會看到,他們都會批示轉相關部門解決並進行督察,一竿子插到底監管事件的解決進展,這樣那些平時習慣踢皮球推委扯皮的都不敢怠慢了。只要你不是誣告或違法滋事的問題都會解決的,關鍵要把事情說清楚,涉及的單位是哪裡的寫對解決起來是很快的。為我們的黨和政府點贊吧!

  • 19 # 春潮夏天秋熟冬暖

    中國要想消除法律腐敗,真正落實公平,應該改進目前辦案制度,建立三個平級法律部門互不知曉(有當事人遞交),同時斷案,把斷案結果交給上一級法律部門和當事人,最後合議確定,這樣應該說法官腐敗一定減少~~~

  • 20 # 敦煌夢想

    維權,是一個長期、充滿艱辛甚至危險的過程。需要堅定的信念,那就是:相信黨,黨一定會管得。

    實名舉報、控告也只是提供了違法、犯罪的線索,查不查、誰來查、什麼時候查清,都是未知數。因為至今還沒有:對實名舉報給出回執的規定。

    非法強拆、暴力強拆、涉黑涉惡強拆,欺壓百姓強佔掠奪,是直接違反憲法第十三條的罪惡行徑,黨豈有不知道之理,黨一定不會坐視不管,黨一定會管的。

    到了黨管的那一天,無論誰的問題都會得到解決。還有一點,既然實名舉報就不要害怕被收拾——最高檢說:合法不能向非法讓步。堅定才是解決之道!

    祝所有依法維權的百姓:維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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