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水金304
-
2 # 大林W
回答邀請: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並不複雜,對此問題我分三方面給分析一下:你的弟弟對於你來說很不爭氣,在外邊不誤正業。由於親情關係,弟弟多次從你手借錢,無有償還能力,有借無還。妻子為了這事天天與你吵架。第一個問題你做為哥哥的有益務勸說弟弟走正路,改變他的人生。可俗話又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也不太好做到,我認為也只有勸說開導而已,還有什麼好法嗎?象你說的這樣事好多好多了,最後結果只有隨他去。也只能做到這一點。第二個問題,如果你已瞭解弟弟的為人,儘量在他最沒飯吃的情況下給點零錢用就足已。因為弟弟不誤正業,屢教不改,吃點苦受點罪實屬自找。越幫他他會越加不誤正業,感覺有依靠,離醒誤距離越遠。第三個問題,即然你知道弟弟不務正業,總把錢借給弟弟,有借無還等於無償投資,除非妻子傻逼不和你吵架,任何人都會的,不能怪妻子,也不能把這罪過壓在弟弟身上,一句話:這叫你本身無作為。結語;飯幫飢人吃,花錢、投資,要用在正義之人身上沒錯。雪中送炭送給飢寒交迫之家,反之就是助紂為虐。回答就是論事,不存有針對性,僅僅代表我個人見解,難免不足,敬請批評指教。
-
3 # 侯志豐6060
朋友,您的“不誤正業”如果您要是不故意的把務寫成“誤”字,我可以正常說兩句。
弟弟在外不務正業是很多家庭常有的事兒。這是缺乏家教,在小兒的《三字經》裡叫:“玉不琢,不成器。”他不學好,你們家也沒對其進行嚴格正當教育,老百姓的話叫:“可秧長”了!雖然不是什麼紈絝或膏粱子弟,但是,也被你們家給寵慣壞了!
人的一生,對於家庭來說,教育和受教育是最重要的!否則,我們為什麼從小兒就要接受父母、學校、社會的各種教育?這是人生應有的成長過程。
父母在,哥哥在弟弟妹妹面前,可以樹立一個好的榜樣。父母不在了,兄對弟弟妹妹有指導教育的責任。這才是真正為他們的健康成長,也是為他們日後的家庭生活進行幫助,怎能讓他在外面不務正業呢?我們民族古今都有:“有父從父,無父從兄”的民俗家規。
我們屯裡有一戶李家,在隨便生的年代,生了六個牤子(男孩兒)。1964年的夏天,老人家在荒野為了避雨,在樹下被雷擊死,扔下一家七口。母親智障,大哥剛剛16歲,雖然沒讀過一天書,可謂是目不識丁,但是,毅然的挑起了家庭重擔。
在艱難困苦的生產隊時期,他讓二弟讀書,四弟上學(三弟弱智),五弟六弟都讀了書。後來給二弟、四弟成了家,卻不考慮自己的婚事。一向家教甚嚴。一次四弟和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喝酒,被他當面叫回之後,直打得老四下跪求饒。可惜心願未了,卻被閻王抓了壯丁,可謂是含淚九泉。苦年(享年)四十幾歲。
俗話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弟弟要一次給倆錢兒!花沒又來了!你跟幫要飯的差啥呀?你成天和弟弟生氣和老婆吵架有什麼用?這樣的老婆不和你離婚就算不錯了!
對這樣的弟弟你必須要進行正當的指導教育!讓他改掉不務正業的臭毛病,教他樹立一個賺錢養家的好習慣。
對於老婆一定不能吵架,要用真心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地去勸說。我不知您的老人家可否還在?我們的《婚姻法》第二十九條上說:“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最近要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兄弟姐妹間扶養義務)文同。我們雖然不圖回報,但是一定得盡責任。
弟弟是你的血親,無論從思想上經濟上或者是生活方法習慣上,都應該盡心盡力的去幫他。當面教弟,背後勸妻,這就是我的辦法。
家庭生活雖然像一團亂麻,但是,只要你用心去梳理,就一定能理順它。
我說的話不一定對人人都管用。民間有一句俗話:“光棍把頭低,自己拿主意!”我的回答供君參考吧!
回覆列表
你弟弟是一個爛泥扶不上牆的人,你又何必為了這個不爭氣的弟弟,惹怒自己的妻子,搞得自己的家庭雞犬不寧,很不值得。你以後再也不借錢給你的弟弟,並且對他說:你日後只能靠你自己,哥再也不會幫你,你嫂子不高興,我怕自己的家庭散了,得不償失。弟弟你也不希望你的哥哥離婚,沒有了一個溫暖的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