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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縹緲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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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6笑對生活百態
不希望,因為他太沒品了,他竟然劈腿,如果他不喜歡我可以跟我當年分手,竟然揹著我找別的女的[摳鼻][摳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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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霖霖愛美食
這個話題,我只代表我自己,我心裡面心裡話是希望他過得好。
一,由於我們是沒有什麼犯大錯而分手,只是也算是有緣無份吧!
二,心裡還是會感激他,也希望他過得好,能有一個好老婆,事業有成。
三,這個問題應該分人而異,有的人很壞那種,比如新聞上說的,騙財騙色,騙婚,騙女人去做不好的事,這樣的肯定不會希望他過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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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oliya1003
他過得好不好我也看不到,所以管人家那麼多幹嘛!
我只想忘了他,希望他過得好或者過不好都是還在想著他,他不配我一直掛念他!所以他過得咋樣關我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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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寒松古風音樂
戀愛也有坎坷
戀愛不可能一蹴而就,情感的道路總有患得患失。
戀愛不過是相徵,兩個人的歷程而已,結局誰也不知道。
至少在這段戀愛裡,我們自己是開心的,說到最後厭倦了,不喜歡了,那都是我們自己不夠優秀,所以才把別人弄丟了。
做個乾脆的人我相信有的時候回想前女友或者是深愛的人,背叛自己的時候,那種感覺,應該是暴跳如雷,跺腳的一個狀態,巴不得他也會倒八輩子大黴。
又或許是提起這個人,就會有一些不愉快的心情湧上心頭。
做一個乾脆的人吧,不要再讓那些不好的思想折磨自己。
不要做痴男怨女對於前任是什麼樣的一個感受。
對,我就是不喜歡他,我就是討厭他,我就是要恨他到底。
我能把當時的情緒發洩出來就可以了,甚至我可以拿他的名字,當我的發洩筒,像和尚唸經一樣,一天罵他個幾十次。
那又怎樣過去的時光已經過去了。
當下過好才是最完美的人生,不能因為一個不喜歡的人,因為一個討厭的人而影響了自己的情緒,影響自己判斷的能力。
或許我們心裡面永遠有一個我不去的傷口,但破繭的過程確實很痛苦,當你承受這些痛,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破繭成蝶好運就在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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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花火一樣的絢爛
已經都成為前任了,那他過的好不好的,和我有啥關係,我自己過的好就好了,。
但凡在意前任的,多半是沒有放下吧,那麼如果是這樣,你的考慮考慮自己的問題了,太過於執著對誰都不好,人生數十載,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聰明人都是珍惜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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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紫蘇大蒜
前任已經分手了,何必念念不忘藕斷絲連呢!繼然斷了就要維護當前的男朋友或者是女朋友,否則就是浪費青春,浪費經歷,如果所有的男女朋友分手了,都希望對方過得好,那現任盡喝醋也不現實。
以前有有句話卻害了多少人,好馬不吃回頭草,兔子不吃窩邊草。其實還有愋回的餘地,卻要面子活受罪,青春是有限的,自己想要什麼樣的人先想好,後悔藥賣不到,擁有了就要好好珍惜,分手了各奔東西自己過得好是目的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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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佛系小可愛
也許分開的時候有很多不甘心甚至是恨,但是隨著時間,回頭想想,也不過如此。
過的好與不好都跟自己無關,不要過於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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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海闊天空162399132
謝邀:曾經的男朋友非常喜歡我,因為年輕時很漂亮,我不是自賣自誇,走到哪裡都有人投過來異樣的目光,漂亮是大家公認的,人要相信緣分,種種原因沒有走到一起,但他始終是依依不捨的,我這人很保守,保留了最後一道防線,雖然分開在彼此心中都留下一份回憶,因為我知道,在別人面前誇我聰明,有人告訴過我,但我們彼此都沒有遺憾,我希望他能過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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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yourande三葉草
問題是悖論!不論何種原因既然分手從此南轅北轍各向東西,相信正常思維和正常道德觀,價值觀的人是會再刻意關懷對方的生活,感情情況了,這與對方已沒有任何關係了!即使雙方分手其中一人或相互祝福也屬冠冕堂皇虛情假意。從心理學角度分析縱然是素質高心地善良的人不詛咒對方也就罷了,除非精神發生了異常。
回覆列表
一般而言,家庭幸福美滿的標準是因,各人的感受不同而不一樣。
他們都以家庭為主導,分割成各個獨自為一體的家庭細胞。
他們又分別與不同的生活狀況,活動在社會大家庭裡面。
由於種種原因,所生產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吵,鬧、大打出手。等等一系列。
家庭暴力事件等諸多事件,造成了家庭細胞分裂。
換句話說,就是離婚。
離婚是由家庭組合而成的兩個人,一男一女異性。
他們就這樣離開了,以我大表哥為例:他倆人是自動離異們。
剛開始,大表哥說,我們現在所經歷的欠款幾十萬塊錢,我們自己慢慢會還。只要你能陪著我吃倆年苦,咱倆一起風雨同舟共濟,我一定會東山再起。
你不要再提離婚的事了。
後來,又反覆鬧騰,大表哥無奈之下,才下了決心與其分手……
也許是她有了婚外意中人,就同大表哥離了婚。大表哥後來,把房子也給她住了。
毅然決然地到了某都市另行發展了。
大表哥,簡直是菩薩心腸,骨子裡充滿正能量和俠骨柔情。
他默默在協議書上籤了字,暗自神傷一會。然後,就把他的細軟和書裝了幾箱、對她說:“你要同我離婚了,我們最後一次晚餐吧!你請我。”
她冷笑著說:“我沒有時間陪著你。你自己好之為之吧!”
表哥頭也不抬地就走了。臨出大門,只聽:“你要是身上沒錢吃飯,我這裡還有100元,給你拿去用就是了!”說著,把錢從階前丟了下來……
表哥,心裡道,等著吧。
後會有期……
果不其然,數年後,大表哥發達了!
當她以原配夫人找到她前夫,我表哥的時候,表哥已與她的志同道合的同學結婚了!
表哥成了大老闆,身價數千萬元!
是啊,早知當初不知道珍惜,不與你吃苦同舟共濟,而現今又回來求你與她複合的人。
表哥又能怎麼樣她呢?
我們已經沒有一點關係了,你還回頭找我幹什麼呢!?
找個差事來做嗎?我只好表示拒絕了……
表哥只好默默地祝福她的前女友,過得比他好。就象魏新雨歌曲《祈禱》一樣!
結語:在愛情的婚姻裡,他或她絕大多數人是通情達理的。儘管,她或他已經開始不愛了,離婚了。但是,他們畢競在一起生活了恁多年,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若要換得同枕共,白首相守永不分”。
大家也都期待著他與她能夠和好,夫妻感情和關係能有個新的發展。
但是,也因為有個別夫妻雙方感情不在,鬧騰不止或有個別以傷害為目的。他與她成了仇人。
比如:拉姆的的家庭悲劇……
哎,這喧囂的都市,有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