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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屎日記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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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獨秀o已閱o
首先,你為什麼主動去了可可西里?
其次,你打得過藏羚羊跑得過藏羚羊麼?
另外,你怎麼證明你是快餓死了?
快餓死還能追上藏羚羊打翻打死它?
除非有槍。
如果打得過,通常說明你帶了槍支弩等武器,主觀上就有獵殺食用的惡意。還嚴重觸犯了槍支弩的危險武器的相關法律。
即從一開始,你就是抱著惡意殺害野生動物食用的目的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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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鄭90726
你都快餓死了,沒那力氣捕食藏羚羊,你只會成為狼的食物,藏羚羊不可能成為你的食物,所以你不犯法,也沒機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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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嘚閒執翻劑
假如是誰?他是哪裡人?幹嘛要去可可西里。再說你追的上藏羚羊嗎?獵豹都不一定,如果你敢用武器,那你武器是哪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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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胖寶寶吃不飽
犯法,私自去可可西里都犯法。那一個私闖可可西里並且吃了藏羚羊的人犯罪沒有,當然犯罪了,但是你不帶皮毛出來,就沒法舉證,所以在可可西里吃藏羚羊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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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蜜雪兒65283327
遵紀守法在什麼時候都應遵守!
就如同:有人在時不能偷人家東西,沒人時同樣不可以偷,有人沒人偷都是偷!
再如同:殺人犯法,即使你恨一個人恨到骨子裡,也不能殺了他!
同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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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簡單點挺好7
這個別說吃羊,你只要不吃人,吃啥也沒事。這在法律上屬於緊急避險,關鍵是你快餓死了,那種情況下你能抓住藏羚羊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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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週週是個大叔
如果因為餓,捕獵就可以不犯法,那還立法來幹嘛。難道就因為你餓了,就可以隨意捕獵?難道你餓了也可以去搶劫而不犯法?這些都只是一種權衡,看你是寧願餓死還是寧願付出點代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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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冥天池94
咱不說他怎麼抓住藏羚羊的,人在快餓死的,情況下大熊貓都可以吃,更別說藏羚羊了,另外,雖然跑不過藏羚羊,但是陷阱總會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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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煙鬼薩慕爾
不犯,確認的。但是被抓之後你得證明,你當時沒吃的確實快餓死了,而且證明你確實是吃了,不能證明的話,牢底坐穿獸的名號不是白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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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太極寄暢
前提是你為什麼會去可可西里?另外除非你有捕獵工具,否則即將餓死的你是逮不到藏羚羊的。所以不管假定是否成立,你都有可能是已經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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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名稱稱無法顯示404
如題,一群人都在說啥啊?題目問的是犯不犯法,不是問怎麼去怎麼吃或者能不能吃到!我的回答是犯法!但可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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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妙自在
我覺得不犯法,因為如果你死了,就證明是藏羚羊把你餓死了,藏羚羊是殺人兇手啊!也得死。假如死了你們兩個,還不如死一隻藏羚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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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靜水行
理論上法無期待可能性!實踐中要結合證據:你去的目的、攜帶的裝備、*活動的軌跡,整體邢微活動綜合起來判斷,不會就因為一句話或者單獨一個行為來定罪,到輕易也別想依靠狡辯和撒謊來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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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西北東南3
首先進入可可西里無報備,違法。其次捕獵國家一級野生動物,違法。最後,在快餓死的情況下只有槍擊才是最好辦法(藏羚羊膽小謹慎,奔跑快),那麼有持槍證麼?所以違法,只不過罪不當死。判刑,坐牢,罰款,但活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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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頭條看客
都快餓死了哪有力氣捉藏羚羊?除非藏羚羊菩薩心腸以身投抱。再就是看你怎麼吃,清燉、燒烤、紅燒肯定是不行,吃了也犯法,如果你是血淋淋地吃,那麼去醫院開個證明也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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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滄海一粟之雲在指尖
先和藏羚羊商量商量,如果默默不作聲,就代表默認同意人的要求,如果出聲叫了就代表同意了,現實世界中叢林生存的法則就是“弱肉強食”,只有人活下去將來才可能出臺動物保護法使更多的藏羚羊得到人類的保護,俗話說得好“授人點滴恩,將報之以湧泉”。不會讓這個被吃的藏羚羊白白付出生命的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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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局長x
陸地上長跑最快的動物藏羚羊,速度可達到70~110公里小時(非洲獵豹是短跑最快的110公里小時)
人類短跑最快的,比如博爾特,單位換算之後大約是36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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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丅FK
這話是明知故問嗎?還想吃藏羚羊?膽子也忒大了吧?
藏羚羊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刑法規定,故意殺害藏羚羊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的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要是不害怕被關進監獄,那麼你就隨意吧。
法律就是法律,並不能管你在可可西里或者是羅布泊,你餓不餓死並不能成為殺害一級保護動物的理由,如果都像你一樣,餓了就殺害一隻藏羚羊,那還了得?藏羚羊不被你們吃光也差不多了。
遵紀守法是公民義務,別想找任何藉口去違反法律,不然的話後果是很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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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山流水131367076
基於保護人的生命、保護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無人區都是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進入的,有科研任務考察、生態環境評估的機構都要事前報備,批准了才能進入。無人區是野生動物的天堂,卻是人類生命的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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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題主: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的話,不管是否犯錯,人的生命是高於其他生物的。就算犯法,你也的有命被抓才行啊,餓死了啥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