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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去世前立公證書,將三套由三個兒子繼承,其他姐妹拒不同意去公證處簽字同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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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一紙家書

    按照目前辦理繼承的做法,除了訴訟之外,沒有其他辦法

    題主提到父母去世前立公證書,從字面上理解為公證遺囑。如果是這種情況,題主在確定公證遺囑有效的前提下,可以明確一個結論:房產繼承,按照遺囑執行。除非:

    遺囑指定的繼承人主動自願放棄。遺囑繼承人觸發不能繼承的條件(例如,傷害、不贍養被繼承人等)。

    但是,有遺囑,不一定意味著其他繼承人不能質疑、心甘情願配合辦理。所以,就產生了如題主描述的情況:拒不配合,就辦不了房產繼承過戶手續。

    目前唯一能夠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就是去法院訴訟,以“家庭財產繼承糾紛”為由。拿到《法院判決書》之後,再由繼承人憑藉判決書,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至於說,自己親兄弟姐妹之間是不是該打官司、說出去好不好聽,這些因素在此不做考量,還請題主自行斟酌。

  • 2 # 正在進行X中

    現實很殘酷 前一陣 走交易 已經過戶到我到我名下一套房子 另一套稍後也會以相同的方式操作 立遺囑走公正無意義

  • 3 # 咪咕咪起

    呵呵 我跟我老公今年剛給公婆在老家縣城買了套房子 老公還有四個姐姐 父母姐姐一份沒出都是我們出的錢 房子還寫的父母的名字(寫我們的怕他們心裡不舒服) 我不是要愁死了 只能希望將來碰到相關問題時幾個姐姐做個人了

  • 4 # 雲飛一八

    父母的私產給誰其他子女無權千涉,公證時不需要其子女簽字同意。如果是承租房變動承租人可能需要同住人同意簽字。

  • 5 # 寄情山水花草間3

    根據繼承法遺囑並不需要繼承人簽字,只要格式符合法律規定就行,當然最好把寫遺囑的經過用影片拍攝下來以便識別。這裡只就遺囑問題給你解釋,但我反對父母不給女兒繼承,待老人一般來說還是女兒更貼心,建議老人們也要給她們這種繼承權,或者自己不表態以後按法律繼承。

  • 6 # 依山傍水758

    財產所有人,完全可以獨立處分自己的財產,不需經別人的同意。結合本題,父母自己的房產,想立遺囑給三亇兒子,那完全是父母自己的事,女兒同意與否,不影響父母贈兒房屋的意願。父母立遺囑,去公證,女兒簽字也好,不籤也好,不應影響公證機關的公證,法律只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並不涉及與遺囑人無關的人。再說遺囑的形式多多,可以自書、代書、錄音錄影、列印或口頭,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遺囑形式的要件就行了,如果同一遺囑人立有多種符合形式要求的遺囑,看其效力不是看其形式,還是看訂立遺囑的時間,以遺囑人最後訂立的遺囑算數。不過作父母在處理自己財產時,應考慮全面,儘量做到公正、合理,不影響自己晚年的生活。

  • 7 # 使用者逍遙客

    哈哈。如果是父母自己的產權房,去公證遺囑,根本不需要別人同意。和女兒無關,公證員也不會犯如此低階錯誤,讓徵得女兒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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