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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穿插游擊隊

    本文節選自《破繭》第三部分“未來:資訊科技時代的人類秩序”

    01

    網際網路公司因免費資料而產生的收益,很可能和使用者共享

    資料是資訊經濟時代的石油,埋藏在全世界所有連通了網際網路的網民身上。那些大型網際網路公司將這些資料拿去使用,並因此獲得了很多超額利潤,它們就是這個時代的“資料煉油公司”。

    圖|《經濟學人》2017年5月份封面文《最有價值的資產不再是石油,而是資料》(The world"s most valuable resource is no longer oil,but data.)

    比如,網際網路公司重新定義了廣告業,取得了傳統廣告商無法想象的效率和利潤。廣告主打廣告時,最關注的問題是,我投放一次廣告能轉化為多少收入?傳統的廣告業是透過電視、報紙等媒體不定向地廣泛撒網,看到這個廣告的人中可能只有1%是對該產品感興趣的,而願意付費的可能是這1%中的1%。

    廣告商投放廣告時,實際上傳播了大量的無效資訊,但是由於它無法精準投放到目標使用者那裡,便只好這樣做;廣告主因此也為無用的工作付了很多費,這些都是要透過那萬分之一的有效傳播來回收的。廣告業有一句話“我知道我的廣告費浪費了一半,但不知道是哪一半”,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各種網際網路公司,比如影片網站、購物網站、入口網站、搜尋引擎,以及今天的各種APP開發商,基於使用者日常的搜尋和消費等習慣大致掌握了使用者的喜好,可以定向精準推送廣告;而且由於網際網路上可以呈現的廣告位庫存近乎無限,基於使用者的每一次搜尋,這些網站或APP都可以給出一個定製的頁面和廣告位。

    如此一來,網際網路公司的廣告推送,覆蓋的人群不一定比之前多,但是付費的轉化率卻可能高了很多倍。在這種情況下,廣告主付出的無效費用大大下降,也就願意為有效轉化做更多投放。

    於是,在與傳統媒體播放量相同的情況下,網際網路公司可以收到更多的錢。而相當一部分原因是,這些網際網路公司免費使用了使用者的資料。

    按理說,使用者對這些資料都應該擁有所有權,但是此前沒人知道這種新興事物的產權該如何界定;在以前的技術條件下,就算知道了產權該如何界定,也沒有好的技術辦法能在實踐中對權益邊界進行清晰的劃分。

    結果就相當於,在網際網路公司收到的更高廣告費中,有一部分本應屬於使用者,這就是經濟學上的“租”,它被網際網路公司免費獲取了。網際網路行業中“羊毛出在狗身上,豬來付費”的商業邏輯,實際上也相當於網際網路公司獲取了那一部分“租”。

    圖|區塊鏈技術

    隨著技術的發展,人們開始能夠對各種活動所產生的資料的權益做比較清晰的界定了,各種行為都可以在區塊鏈上被記錄下來,資料有了清晰的產權歸屬。

    接下來,就可以要求使用這些資料的公司付費,使用者和公司可以在區塊鏈上籤訂電子合約,針對不同的使用行為,可以有不同的付費機制;公司的使用行為也會在區塊鏈上留下記錄,之後就是一個自動支付的過程。

    隨著5G時代、物聯網的展開,區塊鏈上的資料記錄和智慧合約的自動執行,可能會變得越來越廣泛。到時候就不光有現在的網際網路公司參與其中了,各種公司都會普遍網際網路化。

    隨著這些公司相互之間展開競爭,很可能會有公司主動推出類似前述的智慧合約,它會率先獲得更多使用者,其他公司也就得陸續跟上;使用者原來被免費拿走的 “租”,就開始被返還,成為使用者的收益。

    02

    未來的人們透過區塊鏈技術貢獻資料,即可得到分紅

    楊安澤方案當中的“自由紅利”需要透過國家徵收增值稅來實現,我們剛說的這種方式則基於一種商人秩序自動實現了各種“紅利”,“全球數字治理聯盟”完全能夠以此作為自己的商業倫理基礎。

    這個說起來有些抽象,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解釋就容易理解了。可以想象一下,有一個酷愛運動的年輕人小強。他為了科學健身,買了一個智慧手環,在手機裡也安裝了相應的 APP。

    小強的各種健身活動所產生的資料,都可以透過區塊鏈被記錄下來;所有資料都對應於具體的應用場景,並且可以明確每個應用場景下的資料所對應的產權歸。產權歸屬被明確之後,小強健身的資料就具備了可交易的價值。

    具體的交易過程可能是這樣的。比如,小強用的健身APP所屬的公司和安踏、耐克、銳步等體育公司都簽了約;小強在安裝APP的時候,會看到這幾個公司的協議彈出來。

    安踏的協議裡明確表示,你的快跑、慢跑、山地跑、公路跑等不同應用場景下的資料,都會給安踏公司未來研發的新跑鞋創造價值,如果你同意我們使用你的這些不同場景下的跑步資料,我們可以分你一部分利。

    小強看完安踏的協議後,又去看了看耐克和銳步的協議,他發現擺在自己面前的是三種不同的資料使用協議。

    安踏的協議條款是:使用者每分享1公里的跑步資料,安踏就分享5分錢;使用者堅持打卡分享2年,即可能獲得1次海南三日遊的機會。耐克的協議是:使用者每分享在跑步機上跑1公里的資料,耐克公司就分享8分錢,但是啥也不送。銳步的協議是:使用者每分享400米短跑的跑步資料,銳步就分享6分錢;使用者連續分享1年,即可獲得一雙銳步最新款的短跑鞋......

    總之,不同的合約各有特色,不同的產品要迎合使用者不同的需求。同樣是跑步,不同應用場景(長跑、短跑、山地跑、跑步機、公路跑)下的不同資料也可能有不同的付費標準。

    小強可以根據自己不同的健身規劃,選擇不同的合約;商家也會在諸多個性化的合約中給小強提供不同的分紅機制。也可能小強對這幾個公司的協議都不滿意,還可以不選這個APP,再去看看另一個APP,那個公司可能與其他廠家簽了更適合他的協議。

    當然,還有可能是運動鞋廠家自己開發了 APP,小強買鞋的時候會先去看一下其APP的協議內容,再決定買什麼鞋。

    圖|智慧深蹲鞋

    在具體的商業操作中,不同的運動品牌還可能和健身房達成合約,比如做深蹲鞋的廠商可以在深蹲架旁放不同型號、不同款式的深蹲鞋,以根據使用者的實時資料來改善深蹲鞋的功能。

    小強練習深蹲的時候,就相當於在為做深蹲鞋的廠商提供資料,小強就有機會從中謀利......如此一來,小強再去健身房練習深蹲,就可以用自己的資料賺錢了;而健身房也可以在這個過程中獲得相應的分紅。這些過程中返還的,很可能不是現金,而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本身就是區塊鏈的一種應用形式,所以整個過程是無縫連結的。小強每衝刺跑400米、長跑1公里、深蹲20次,他的電子賬戶中的數字就會自動往前蹦。這些數字貨幣不會僅僅是運動鞋廠家的記賬單位,它完全可以是實實在在的一般等價物,可以用來購買其他商品。

    這樣一來,小強的各種活動所產生的資料就變成了他的收入,將來有一天甚至會發展為資料的“貨幣化”。

    小強口渴了,只要做20個深蹲、上網打半小時遊戲,或者僅僅是開啟某種手環睡上一覺就會產生資料,從而獲得貨幣去買一瓶可樂;而他去哪個小賣部買可樂這件事情本身也能產生一系列資料,這又能掙到別的錢。

    小強是否願意籤那些合約,是由他自己決定的。他可能出於隱私保護的考慮,不願跟運動廠商分享資料,就不籤合約,當然也就不會獲得資料分紅。反之,如果小強想既健身又賺錢,就需要貢獻一些資料。

    此時又涉及隱私保護問題。比如小強只想和安踏公司分享自己跑步公里數、心率和熱量消耗方面的資料,但並不想讓安踏知道自己經常在哪個時間段、什麼地點跑步這類隱私資料。

    此時就需要一種演算法機制,能識別出什麼資料是不可以被提取的。被提取的資料會被如何應用,又會被轉化成什麼具體產品——資料的提取和應用過程都必須是可追溯的,最初的合約都可以提供具體勾選選項。

    而基於小強願意提供的不同的資料結構,他由此獲得的收益也是不一樣的。隨著隱私演算法的發展,剛剛說的這種資料篩選及保護功能要實現起來並不複雜。

    03

    網際網路時代的資料分紅邏輯,推動著新的財富分配機制的出現

    當然,小強的這個例子純粹是為了開腦洞。小強透過健身所提供的資料太過均質化,對體育用品公司來說,其邊際價值非常低,所以在未來的真實過程中,小強透過深蹲換可樂不大可能真的發生。

    但是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在更復雜的應用場景中,邊際價值更高的資料型別可以獲得真實有效的分紅。這種分紅過程在相當程度上還會刺激更多的創新,因為創新就會產生新的邊際價值更高的資料,從而獲得額外的激勵。

    隨著這種分紅的展開,一系列法律法規也會隨之逐漸發展成形,資訊經濟時代的個人權利會在這個過程中逐漸完善起來。那些一直在免費給大公司貢獻資料資源的人,獲得了從資料紅利中分得一杯羹的機會,這就有機會形成數字經濟時代的分配正義。

    圖|粉絲經濟

    這樣的分配過程還可以體現在各種活動和場景當中。比如在粉絲經濟領域,我們也可以開一番類似的腦洞。很多粉絲為明星做了很多事情,明星也從中獲益,因此獲得更多的產品代言機會。

    粉絲的活動原本是很難被量化為具體的價值的,也沒有相應的分利機制;但如果粉絲投票的過程可以透過區塊鏈被記錄下來,那麼明星也就可以具體地與粉絲進行廣告代言費分紅。

    粉絲有機會在追星過程中獲得收益,這樣的明星會吸引到更多的粉絲。區塊鏈還可以對正常的投票行為和惡意刷票行為進行標記,從而驅除很多糟糕的炒作行為,一種正向的迴圈機制也就建立起來了。

    不妨試著想象一下,將這種分配正義的思路推廣到整個國家。今天沿海地區的人的賺錢機會遠遠多於大涼山等內陸地區的人,但是在一些相同應用場景的資料上,沿海地區的資料和內陸地區的資料的價值差距可能並沒有那麼懸殊。

    人們曾經驚呼網際網路帶來了“數字鴻溝”,在“資料分紅”的邏輯下,新的財富分配機制出現了,“數字鴻溝”以某種方式被超越了。

    再將這種分配正義的思路推廣到全球,一個更有趣的未來將會出現。我在前兩章談到,在資料經濟時代,只有中國和美國(還可能有印度)有機會產生“資料煉油廠”。非洲國家雖然沒有“資料煉油廠”,但它們同樣在產生有價值的資料。

    圖|資料成了新時代的石油

    中美兩國的“資料煉油廠”也可以和非洲國家的民眾簽訂類似的資料使用和分紅協議。願意主動提出並簽訂資料分紅協議的公司,有機會獲得更多使用者,其他公司也就會被迫跟上,這種機制便會逐漸擴充套件開來。從而,一種新的全球分配正義機制也開始浮現出來。

    前面所說的基於區塊鏈進行資料分紅的機制,是一個非常理想的前景,要想成為現實,可能還需要相對較長的時間。但是有一種做法可能在未來幾年裡就能實行。“全球數字治理聯盟”一旦形成,它與各個亞非拉的某個後發國家進行商務准入談判的時候,設計出某種適用於該國的資料分紅方案,從而獲得良好的准入條件,這種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甚至在“全球數字治理聯盟”還沒有形成的時候,有些富有想象力的大公司可能就已經開始這麼做了。只要有了幾個示範性的案例,其他公司就可能會陸續跟上,因為這會為自己帶來更好的聲譽,更有利於其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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