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孩,你們和前任在一起很久,分開之後,會不會對前任的虧欠,用在下一個的身上。我不知道你們會不會,我是不會的。既然大家已經分開啦,就放下的乾乾淨淨的,不對前任有任何的掛念,認真對待自己的現任,不讓她覺得自己是上一個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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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ou墨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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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子笑納
不管男孩女孩,如果用情足夠深的話,一時的放不下是很正常的,如果剛分手就說能把前任忘得乾乾淨淨的人,一般來說很少,除非這段感情對你來說只是走走過場而已,人都是有情感的動物,一時的放不下說明我們曾經都用心過,但這樣的情況也不會持續太久,慢慢會隨著時間流逝,淡忘,可能某天遇到另一個喜歡的人,自己又會投入另一段感情。
我自己就很有感觸,想徹底忘掉一個人是不可能的,何況是自己愛過的人,我的初戀,我和她在一起4年的時間,發生了很多事,感情從炙熱到冷淡到最後分手只用了半年時間,最初的時候很難過,但慢慢的就想開了,人雖然離開了,但曾經的美好回憶還留在我的心裡,直到她結婚,才算是徹底走出我的世界,有很多朋友說我很痴情,我也承認,這並沒有什麼,感情會隨著兩人在一起的時間慢慢積累,分開後也會隨著時間慢慢淡化,說個小秘密,近年來還夢到過前任幾次呢!
至於說虧欠,要看兩人之間發生過什麼,自己做錯過什麼,拿我來說,久久沒放下的原因,感情只是其中之一,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她為我打過一次胎,所謂的愧疚感也許就是源於這樣的心理吧!畢竟這樣做對一個女孩子來說既傷心又傷身,付出的代價很大,又怎麼能說沒有虧欠。既然欠了那就該還,不然這種愧疚感會一直存在,我當初離開的時候,把僅有的2萬塊錢都給了她,算是對她的一點彌補吧,很多人說我傻,但是能減輕內心的愧疚感,畢竟她陪了我4年。
當然你所說的虧欠不知道是因為什麼,但千萬別用在下一任身上,一次錯誤已經夠了,相同的就不要再犯了,人生沒有那麼多時間讓我們揮霍,讓我們去愛更多的人,既然放下的乾乾淨淨,那就帶著這份乾淨,好好的去愛下一任吧。因為現在找個物件不容易,好好珍惜眼前人吧!
我有七八個前任,分手後也都沒有刪除微信,我只會在深夜覺得自己罪孽深重時去看看她們的動態,因為基本都是我主動說分,但是從不點贊,不主動聯絡,因為我知道既然分了就沒必要在聯絡,但是不應該刪除,否則當你回想那段時光時,連這個人的現狀都看不到了,豈不是暗自神傷,深知已經不愛了,畢竟重歸於好的結果就是重蹈覆轍,不是放不下,是自己太過於優柔寡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