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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淡淡香氣2

    只要沒有意義不單單是婚姻,無論什麼都要及時止損,堅持只能是越來越糟糕,不如重新選擇,給自己機會,也給別人機會。無論什麼事如果沒有意義就是在浪費時間,浪費感情,嘎然停止,趁著自己還沒筋疲力盡,還有能力去再愛。

  • 2 # 老樹時光倒流

    “很沒有意義的婚姻,能不能選擇離婚?”,首我想問是怎麼樣的沒有意義啊?既然沒有意義又何必結婚呢?婚姻是一種莊重的承諾,是一種雙方都應該恪守的承諾,有著它必須要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它絕對不是兒戲的事情啊,沒有這種思想意識和準備根本就不應該結婚,也不適宜結婚,否則就只能是誤人誤己;婚姻離合是大事情,並非是一時心血來潮想結就結,想離就離的啊,說到婚姻,既要為自己負責,同時也要為對方負責的,這些都必須要考慮清楚的。

    沒有意義的婚姻根本就不應該結,既然結了就應該盡婚姻中的責任和義務,沒有感情基礎又何必要結婚呢?如果當時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就很難說是沒有意義的了,況且就算是結了婚,感情也需要不斷去培養和維持的,這樣才可以做到歷久常新,也就是說只有這樣才可以繼續相親相愛、相互扶持繼續下去。

    至於你說的“沒有意義的婚姻”不知你追求的是什麼樣意義的婚姻啊?當然,你認為這段婚姻沒法繼續維持下去了,你大可以提出離婚的,這是你的自由和權利,只要你願意不顧一切,完全可以透過訴訟離婚來結束你這一段所謂“毫無意義”的婚姻的,至於最後法庭怎樣判決、利益如何分配就下回分解了。

    但是你要知道,除非你離了婚後,就不再結婚,否則再結婚也有可能同樣是毫無意義的,到時候又再離婚嗎?如果不是這樣,你現在已經找到了合適人選了,哪就不存在什麼沒有意義的婚姻了,只是一種見異思遷、背叛愛情、婚姻的藉口。當然即使是這樣,你也可以不顧一切的選擇離婚的,只要你自己良心上過得去就是了,既然是這樣,又何必找藉口呢?

    當然,在這段你認為是“沒有意義的婚姻”中,你是受害者,你盡了力去維繫感情了,而所託非人,是對方無意繼續又或是有負於你,你完全是可以提出離婚的,而且這樣做也算合情合理;至於到底真正誰是誰非,我認為只有留待法院最後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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