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看了一篇文章,話題是關於關於澳大利亞軍隊射殺阿富汗平民這件事的。
這些想法其實蠻有代表性的,不管是不是開玩笑,至少反映了很多人“以己度人”的心態。
這樣子也不能說不好,但是呢,你有你的規矩,這世界另有規矩。
這篇文章試圖回答三個問題。第一個,什麼是有組織的屠殺。第二個,在阿富汗這樣的戰場上,軍隊射殺平民是不是難以避免。第三個,如澳大利亞媒體這樣的行為算不算國賊澳奸。
篇幅有限,只能做出一點點微小的貢獻。
01
什麼叫有組織的屠殺?
在二戰之後對戰犯的審判中,“有組織地屠殺”被引用最多的,是“危害人類罪”。而這個危害人類罪是有明確定義的。
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這麼定義危害人類罪:
“是指那些針對人性尊嚴極其嚴重的侵犯與凌辱的眾多行為構成的事實。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發的事件,或是出於政府的政策,或是實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許的暴行。如針對民眾實施的謀殺,種族滅絕,人體試驗,酷刑,強姦,政治性的、種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為”。
注意這裡的兩個前提,一個是“不是孤立和偶發的事件”,另一個是“被政府允許”。滿足了這兩個,這才能叫有組織屠殺。
▲電影《南京!南京!》劇照 圖源於網路
比如說二戰期間日軍的暴行,從南京大屠殺到巴丹死亡行軍,這些行為說是“下級軍官偶然為之的事情”是解釋不通的。
除此之外,日本政府對這些暴行,至少是採取了“默許”的態度(那會兒的日本政府已經越來越被軍隊把持,就算有人對軍隊不滿也得防著“天誅”不是?)。
南京大屠殺發生之後,日本方面是眼看著國際輿論對日本不利了,同中國的戰爭又被拖進了泥潭,這才把當時前線的日軍指揮官松井石根給撤了職,但在當時,日本政府也沒追究他的責任,而是讓他在國內“安享晚年”。
所以,說日本在二戰期間犯下了有組織屠殺的罪行,這是一點都沒問題的。對於政府來說,只要是“默許”的態度,那就相當於縱容了。
比日本政府的“默許”態度做得更過分的,是納粹德國。
1941年入侵蘇聯之前,希特勒向前線的德軍將領頒發了一道命令,要求他們將捉住的政治委員就地處決。
這個確實存在的“政治委員令”當時就讓很多的德軍將領非常牴觸,有些人(按照他們的回憶錄)或明或暗地拒絕了執行這個“不名譽的命令”,那些在蘇聯殺人非常積極的將領,活到戰後的也基本上都被捉住判刑了。
▲遭到集體處決的猶太人 圖源於網路
除了在前線乾的這些事,納粹德國在後方的集中營裡大規模屠殺猶太人,這也是有政府官方的檔案來支援。
到了紐倫堡審判的時候,這些參與透過這些檔案的納粹高官,也都被一個個地判處有罪。
如二戰時的日本和納粹德國這樣的作為,是實實在在的反人類罪,這點是無可置疑的。
但是令人遺憾的是,不是所有這樣的反人類罪都得到了應有的清算,比如蘇聯在卡廷森林乾的事情,雖然現在的俄羅斯政府都已經承認了,然而至今還有很多孝子賢孫出來洗地。
而像前蘇聯這種壞事沒少幹,不但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還有很多人為其辯護的政權,也還是有不少的。我之前寫過《如果德國和日本打贏了二戰,會發生什麼》,這個問題在這篇裡講的蠻清楚。
這樣的道理和先例擺在這裡,我們就可以回答第一個問題了。
很明顯,澳大利亞的這檔子事,不是澳大利亞政府和軍隊有組織的屠殺。因為政府和軍隊在案情曝光之後沒有去試著掩飾,而是要表示嚴懲肇事計程車兵和上級。
另外,也實在沒有證據證明,虐殺平民在阿富汗是大規模發生的事情,所以,說澳大利亞政府和軍隊是在進行反人道的有組織屠殺,這其實是混淆概念,非蠢即壞了。
軍人在戰場上的暴行,哪國都脫不開干係。還是那個類比,誰都知道沒有百分百純淨的水,但因為這個理由就去逼人喝尿,那就太不是東西了。
02
現代軍隊如何對待戰爭中的平民?
21世紀,西方軍隊在伊拉克,阿富汗等地區進行的戰爭,和正規軍打幾乎是不存在的,大部分時候,西方軍隊會陷入到所謂的治安戰中。
這種情況下,恐怖分子要麼偽裝成平民,要麼藏身於平民當中。這種情況下,軍隊看到的平民,到底是不是潛在的敵人呢?這就給西方軍隊出了難題。
▲放下AK就是平民,拿起AK就是戰士 圖源於網路
目前,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是加入了《日內瓦公約》的,並且承諾“在任何情況下都尊重公約、並確保公約被尊重”。這個公約幾經修訂,對於戰鬥中如何保護平民,是有明確規定的。
首先,使用武力和從事暴力行為的權利被嚴格限制在武裝衝突各方的武裝部隊的範圍之內。只有武裝部隊的成員,才有“特權”對另一武裝部隊動用武力。而選擇戰爭的方法或手段的權利,也並不是無限制的(比如化學戰,生物戰這種,任何情況下,只要使用,就是違背了日內瓦國際公約)。
其次,其他類別的人員尤其是平民居民,或者其他類別的物體,主要是民用基礎設施,都不是合法的軍事攻擊目標,如果引用《日內瓦公約》中的措辭,就是“受保護的”、並且是在所有情況下都將免受侵害。
▲恐怖分子利用孩子做為掩護,讓人防不勝防 圖源於網路
但問題在於,如果遇到了“穿著平民制服,有可能對武裝部隊開火的人“,該怎麼辦呢?
日內瓦國際公約同樣也是有規定的。在軍事行動中,武裝部隊的成員是積極的參加者,同時也是合法的被攻擊目標。日內瓦公約禁止背叛對方的信任的暴力行為,即背信棄義的行為。
如果假冒平民或者非戰鬥人員的身份而使用暴力,就構成了背信棄義。一些特定的恐怖行為就具有背信棄義的性質。在這種情況下,開槍射殺這些偽裝成恐怖分子的“平民”,並不構成對日內瓦國際公約的違反。
這些條令說起來容易,但真的到了執行層面,會面對各種各樣的困難。
西方的軍隊打這種治安戰,無時無刻不在面對著來自國內媒體的巨大輿論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真的殺死了“穿著平民服裝的武裝分子”,國內的媒體都可以添油加醋,扭曲事實地報道一番,所以,基層指揮官大部分時候會非常小心謹慎,避免“誤殺平民”。
但是,有時候這樣的小心謹慎換來的,卻是自己的慘重傷亡。
2005年6月底,在阿富汗庫納爾省山區,美國海豹突擊隊第10分隊上尉邁克爾·墨菲(Michael Murphy)帶著四個人進行先期偵察和監視任務。行動開始時,四名隊員被直升機趁著夜幕送至目標區域外圍,再由隊員自己進入潛伏地點。
▲這件事可以看電影《孤獨的倖存者》 圖源於網路
結果四個人投票。一人棄權,一人贊成殺死,一人反對殺死。輪到隊員馬庫斯作關鍵決定了,馬庫斯說:“我可不想進監獄。”於是海豹們要求這三個牧羊人發誓不洩露自己的位置,並將他們放了。
三個牧羊人獲釋後馬上背叛了對海豹的承諾,將海豹的位置告訴給了當地的塔利班武裝。
▲參與“紅翼行動”的小組成員 圖源於網路
塔利班武裝立刻組織了150到200人的部隊對海豹潛伏的區域發起進攻,海豹四人組中,包括隊長墨菲在內,三人先後陣亡。後續前來搭救海豹隊員的美軍也有16人陣亡。
這次代號“紅翼行動”的偵察任務,成了海豹突擊隊歷史上最黑暗的時刻。事後,倖存的海豹隊員魯特艾勒痛心地悼念戰友,並說“當時投票自己決定放那三個牧羊人走掉,是自己一生中所犯的最大錯誤”。
這樣的事情在阿富汗和伊拉克並不罕見。《日內瓦公約》的制定者和修訂者,有很多隻是帶著一腔善心去做事,而很多不可挽回的錯誤,最初也都是這樣的善心造就的。
不過,西方國家作為《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自然要“在任何情況下都要遵守”這樣的公約。在這個前提下,可以預料的是,西方士兵將來肯定還會因為“要不要放走平民”承受犧牲。
用我一個朋友的話說,國內的許多人成天唸叨著“慈不掌兵”,怎麼對洋人,這個標準就反過來了呢?
當然,西方的整個軍隊體系並非只是單純地遵守公約,隨著技術的進步,他們的武器可以將“定點清除”儘可能做到極致。
▲正在發射AGM-114R9X“地獄火”導彈的MQ-9死神無人機 圖源於網路
從2017年到現在,中東地區很多恐怖組織的領導人都死於“刀片地獄火導彈”的利刃之下。
這種“刀片地獄火”不裝炸藥,就是靠著巨大的動能將目標瞬間凌遲,一些新聞上可以看到被這種導彈擊中的車輛,目標當然是沒眼看了,血淋淋的。
▲前一陣被衛星控制的武器幹掉的伊朗核物理專家,坐在他身旁的妻子安然無恙 圖源於網路
但除了目標,這樣的導彈不會對周圍造成附加傷害。在目前西方軍隊減少對平民誤傷的舉措中,這是一個很看得見的成果。
當然,對於某些人而言,“舉頭三尺無人機”就成了這些傢伙成天唸叨的噩夢。
03
媒體算國賊嗎?
在我印象中,澳大利亞這次被曝光的“虐待囚犯”不是第一次被曝光,早好多年那會兒,美國軍隊在伊拉克虐囚的事情就已經被媒體曝光了。
網上搜一下,這樣的新聞鋪天蓋地,似乎西方軍隊真的只是醜聞和黑暗。於是有人說,這算不算媒體給外國勢力遞刀子,算不算賣國賊?
▲自己曝光自己 圖源於網路
這還真不算。要正經說起來,西方的很多人也都是很愛國的。他們的愛國,英文叫Patriotism,這個詞,跟Nationalism,或者Chauvinism,是有嚴格區分的。後面倆詞,也可以說是愛國,但更準確的翻譯,是民族主義,沙文主義。
如果對這些不瞭解的,想想當時那些狂熱的昭和青年對日本幹了點啥,或者想想前幾年反日遊行當中的U型鎖,大致可以明白。
在“愛國”只是民族主義或沙文主義的地方,媒體的作用是什麼呢?
▲香川照之飾演的報紙編輯宗像:戰前鼓吹戰爭、挑動民眾反美情緒、宣揚三國同盟和對美開戰;戰後鼓吹和平、要求民眾臣服於英美。 圖源於網路
日本在2011年拍了一個電影,叫《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山本五十六》,在那部電影裡,導演塑造了一個極力弘揚民族主義的報社社長形象——“新聞報社的存在,就是為了提振士氣,讓民眾對大日本帝國充滿信心!”那名社長在電影裡氣焰非常囂張,甚至指著山本大將的鼻子罵來罵去的。“愛國無罪”嘛,這種想法不是個例。
但是,這樣的“愛國”,和patriotism這個詞的內涵相距甚遠。
在英美的很多古典文獻中,patriotism所謂的愛國,指的是“防止自己的國家被政府的暴政所竊取”。
在英美許多人看來,所謂外敵之類的東西,其實是離自己很遠,但政府暴政的可能,那可是每時每刻都存在的。我愛我的國家,所以要時時刻刻看緊政府這個“必要的邪惡”,要時時刻刻防止政府的暴政摧毀自己的家園。
▲The tree of liberty must be refreshed from time to time, with the blood of patriots and tyrants.It is its natural manure.——Thomas Jefferson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自由之樹要經常以暴君和愛國者的鮮血來灌溉”。這裡面,所謂的愛國者,指的就是警惕政府的patriotism(當然,說句題外話,關於啥叫“愛國”,啥叫“國”,其實是很可以寫篇文章正本清源的,用費馬的話說,這裡地方太小,寫不下,以後專門寫東西講講這個)。
這麼報道的時候,他們絲毫不認為自己是“賣國”,按照剛才提到的那些東西,媒體這麼做的時候,是發自內心地以為,自己在盡到愛國者的職責。而這種patriotism的愛國精神,在英美深入人心,媒體這麼做,是英雄的義舉,才不會被有些人認為是“給外國勢力遞刀子”。
▲澳洲媒體人一直在為事件曝光而努力 圖源於網路
所以,西方的新聞工作者有時候遇到有根深蒂固民族主義的採訪物件,那差不多就是雞同鴨講。運氣好的,會被後者批判一番,說是“動不動想搞個大新聞”。運氣不好的,那就直接被封殺了。
其實,現在流傳的很多蘇聯笑話,有不少都在嘲諷一個基本的事實——蘇聯的媒體不敢說真話,既然不敢說真話,也就不存在遞刀子的可能了,可問題是,這樣的媒體,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呢?
結語
西方的軍人也是人,他們虐俘,射殺平民的事情也會有。電影《兄弟連》裡,就有斯皮爾斯連長射殺德軍俘虜的場面(這樣的事情在戰爭中幾乎無法避免)。
到了越戰時期,因為媒體的發達,一些前線的照片第一時間被傳到美國國內,美軍射殺戰俘,焚燒村落,這樣的事情激起了國內的反戰狂潮。
在這種情況下,媒體不單是作為英美傳統意義上的“愛國者”在發聲,他們有相當多的“聖化構想”,也就是說,他們會覺得自己看到的一切都不合理,世界本來不該是這樣子。
這種藉由反越戰而起的左派運動狂潮深刻地影響了西方社會,很多人都是“為了反戰而反戰”,至於反戰能帶來什麼?那就不是這些人關心的話題了。
但不管怎麼說,藉由這次反越戰的潮流,西方媒體對戰爭的影響大大增加了,這樣增加的影響,未必都是什麼好事。
直到今天。現在,西方軍隊的一舉一動都會被放在媒體的放大鏡下仔細審視,而同樣的西方媒體,對於非西方的軍隊和政權,要麼是讚頌有加,要麼是用春秋筆法顧左右而言他。很顯然,這麼做,已經超過了英美傳統中“愛國者”的範疇。
▲2014年9月17日,國內某著名報紙上刊登的文章 圖源於網路
而為什麼媒體會一直偏左,這就是另外一篇文章的主題了。
(END)
前兩天,我看了一篇文章,話題是關於關於澳大利亞軍隊射殺阿富汗平民這件事的。
這些想法其實蠻有代表性的,不管是不是開玩笑,至少反映了很多人“以己度人”的心態。
這樣子也不能說不好,但是呢,你有你的規矩,這世界另有規矩。
這篇文章試圖回答三個問題。第一個,什麼是有組織的屠殺。第二個,在阿富汗這樣的戰場上,軍隊射殺平民是不是難以避免。第三個,如澳大利亞媒體這樣的行為算不算國賊澳奸。
篇幅有限,只能做出一點點微小的貢獻。
01
什麼叫有組織的屠殺?
在二戰之後對戰犯的審判中,“有組織地屠殺”被引用最多的,是“危害人類罪”。而這個危害人類罪是有明確定義的。
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這麼定義危害人類罪:
“是指那些針對人性尊嚴極其嚴重的侵犯與凌辱的眾多行為構成的事實。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發的事件,或是出於政府的政策,或是實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許的暴行。如針對民眾實施的謀殺,種族滅絕,人體試驗,酷刑,強姦,政治性的、種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為”。
注意這裡的兩個前提,一個是“不是孤立和偶發的事件”,另一個是“被政府允許”。滿足了這兩個,這才能叫有組織屠殺。
▲電影《南京!南京!》劇照 圖源於網路
比如說二戰期間日軍的暴行,從南京大屠殺到巴丹死亡行軍,這些行為說是“下級軍官偶然為之的事情”是解釋不通的。
除此之外,日本政府對這些暴行,至少是採取了“默許”的態度(那會兒的日本政府已經越來越被軍隊把持,就算有人對軍隊不滿也得防著“天誅”不是?)。
南京大屠殺發生之後,日本方面是眼看著國際輿論對日本不利了,同中國的戰爭又被拖進了泥潭,這才把當時前線的日軍指揮官松井石根給撤了職,但在當時,日本政府也沒追究他的責任,而是讓他在國內“安享晚年”。
所以,說日本在二戰期間犯下了有組織屠殺的罪行,這是一點都沒問題的。對於政府來說,只要是“默許”的態度,那就相當於縱容了。
比日本政府的“默許”態度做得更過分的,是納粹德國。
1941年入侵蘇聯之前,希特勒向前線的德軍將領頒發了一道命令,要求他們將捉住的政治委員就地處決。
這個確實存在的“政治委員令”當時就讓很多的德軍將領非常牴觸,有些人(按照他們的回憶錄)或明或暗地拒絕了執行這個“不名譽的命令”,那些在蘇聯殺人非常積極的將領,活到戰後的也基本上都被捉住判刑了。
▲遭到集體處決的猶太人 圖源於網路
除了在前線乾的這些事,納粹德國在後方的集中營裡大規模屠殺猶太人,這也是有政府官方的檔案來支援。
到了紐倫堡審判的時候,這些參與透過這些檔案的納粹高官,也都被一個個地判處有罪。
如二戰時的日本和納粹德國這樣的作為,是實實在在的反人類罪,這點是無可置疑的。
但是令人遺憾的是,不是所有這樣的反人類罪都得到了應有的清算,比如蘇聯在卡廷森林乾的事情,雖然現在的俄羅斯政府都已經承認了,然而至今還有很多孝子賢孫出來洗地。
而像前蘇聯這種壞事沒少幹,不但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還有很多人為其辯護的政權,也還是有不少的。我之前寫過《如果德國和日本打贏了二戰,會發生什麼》,這個問題在這篇裡講的蠻清楚。
這樣的道理和先例擺在這裡,我們就可以回答第一個問題了。
很明顯,澳大利亞的這檔子事,不是澳大利亞政府和軍隊有組織的屠殺。因為政府和軍隊在案情曝光之後沒有去試著掩飾,而是要表示嚴懲肇事計程車兵和上級。
另外,也實在沒有證據證明,虐殺平民在阿富汗是大規模發生的事情,所以,說澳大利亞政府和軍隊是在進行反人道的有組織屠殺,這其實是混淆概念,非蠢即壞了。
軍人在戰場上的暴行,哪國都脫不開干係。還是那個類比,誰都知道沒有百分百純淨的水,但因為這個理由就去逼人喝尿,那就太不是東西了。
02
現代軍隊如何對待戰爭中的平民?
21世紀,西方軍隊在伊拉克,阿富汗等地區進行的戰爭,和正規軍打幾乎是不存在的,大部分時候,西方軍隊會陷入到所謂的治安戰中。
這種情況下,恐怖分子要麼偽裝成平民,要麼藏身於平民當中。這種情況下,軍隊看到的平民,到底是不是潛在的敵人呢?這就給西方軍隊出了難題。
▲放下AK就是平民,拿起AK就是戰士 圖源於網路
目前,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是加入了《日內瓦公約》的,並且承諾“在任何情況下都尊重公約、並確保公約被尊重”。這個公約幾經修訂,對於戰鬥中如何保護平民,是有明確規定的。
首先,使用武力和從事暴力行為的權利被嚴格限制在武裝衝突各方的武裝部隊的範圍之內。只有武裝部隊的成員,才有“特權”對另一武裝部隊動用武力。而選擇戰爭的方法或手段的權利,也並不是無限制的(比如化學戰,生物戰這種,任何情況下,只要使用,就是違背了日內瓦國際公約)。
其次,其他類別的人員尤其是平民居民,或者其他類別的物體,主要是民用基礎設施,都不是合法的軍事攻擊目標,如果引用《日內瓦公約》中的措辭,就是“受保護的”、並且是在所有情況下都將免受侵害。
▲恐怖分子利用孩子做為掩護,讓人防不勝防 圖源於網路
但問題在於,如果遇到了“穿著平民制服,有可能對武裝部隊開火的人“,該怎麼辦呢?
日內瓦國際公約同樣也是有規定的。在軍事行動中,武裝部隊的成員是積極的參加者,同時也是合法的被攻擊目標。日內瓦公約禁止背叛對方的信任的暴力行為,即背信棄義的行為。
如果假冒平民或者非戰鬥人員的身份而使用暴力,就構成了背信棄義。一些特定的恐怖行為就具有背信棄義的性質。在這種情況下,開槍射殺這些偽裝成恐怖分子的“平民”,並不構成對日內瓦國際公約的違反。
這些條令說起來容易,但真的到了執行層面,會面對各種各樣的困難。
西方的軍隊打這種治安戰,無時無刻不在面對著來自國內媒體的巨大輿論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真的殺死了“穿著平民服裝的武裝分子”,國內的媒體都可以添油加醋,扭曲事實地報道一番,所以,基層指揮官大部分時候會非常小心謹慎,避免“誤殺平民”。
但是,有時候這樣的小心謹慎換來的,卻是自己的慘重傷亡。
2005年6月底,在阿富汗庫納爾省山區,美國海豹突擊隊第10分隊上尉邁克爾·墨菲(Michael Murphy)帶著四個人進行先期偵察和監視任務。行動開始時,四名隊員被直升機趁著夜幕送至目標區域外圍,再由隊員自己進入潛伏地點。
▲這件事可以看電影《孤獨的倖存者》 圖源於網路
結果四個人投票。一人棄權,一人贊成殺死,一人反對殺死。輪到隊員馬庫斯作關鍵決定了,馬庫斯說:“我可不想進監獄。”於是海豹們要求這三個牧羊人發誓不洩露自己的位置,並將他們放了。
三個牧羊人獲釋後馬上背叛了對海豹的承諾,將海豹的位置告訴給了當地的塔利班武裝。
▲參與“紅翼行動”的小組成員 圖源於網路
塔利班武裝立刻組織了150到200人的部隊對海豹潛伏的區域發起進攻,海豹四人組中,包括隊長墨菲在內,三人先後陣亡。後續前來搭救海豹隊員的美軍也有16人陣亡。
這次代號“紅翼行動”的偵察任務,成了海豹突擊隊歷史上最黑暗的時刻。事後,倖存的海豹隊員魯特艾勒痛心地悼念戰友,並說“當時投票自己決定放那三個牧羊人走掉,是自己一生中所犯的最大錯誤”。
這樣的事情在阿富汗和伊拉克並不罕見。《日內瓦公約》的制定者和修訂者,有很多隻是帶著一腔善心去做事,而很多不可挽回的錯誤,最初也都是這樣的善心造就的。
不過,西方國家作為《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自然要“在任何情況下都要遵守”這樣的公約。在這個前提下,可以預料的是,西方士兵將來肯定還會因為“要不要放走平民”承受犧牲。
用我一個朋友的話說,國內的許多人成天唸叨著“慈不掌兵”,怎麼對洋人,這個標準就反過來了呢?
當然,西方的整個軍隊體系並非只是單純地遵守公約,隨著技術的進步,他們的武器可以將“定點清除”儘可能做到極致。
▲正在發射AGM-114R9X“地獄火”導彈的MQ-9死神無人機 圖源於網路
從2017年到現在,中東地區很多恐怖組織的領導人都死於“刀片地獄火導彈”的利刃之下。
這種“刀片地獄火”不裝炸藥,就是靠著巨大的動能將目標瞬間凌遲,一些新聞上可以看到被這種導彈擊中的車輛,目標當然是沒眼看了,血淋淋的。
▲前一陣被衛星控制的武器幹掉的伊朗核物理專家,坐在他身旁的妻子安然無恙 圖源於網路
但除了目標,這樣的導彈不會對周圍造成附加傷害。在目前西方軍隊減少對平民誤傷的舉措中,這是一個很看得見的成果。
當然,對於某些人而言,“舉頭三尺無人機”就成了這些傢伙成天唸叨的噩夢。
03
媒體算國賊嗎?
在我印象中,澳大利亞這次被曝光的“虐待囚犯”不是第一次被曝光,早好多年那會兒,美國軍隊在伊拉克虐囚的事情就已經被媒體曝光了。
網上搜一下,這樣的新聞鋪天蓋地,似乎西方軍隊真的只是醜聞和黑暗。於是有人說,這算不算媒體給外國勢力遞刀子,算不算賣國賊?
▲自己曝光自己 圖源於網路
這還真不算。要正經說起來,西方的很多人也都是很愛國的。他們的愛國,英文叫Patriotism,這個詞,跟Nationalism,或者Chauvinism,是有嚴格區分的。後面倆詞,也可以說是愛國,但更準確的翻譯,是民族主義,沙文主義。
如果對這些不瞭解的,想想當時那些狂熱的昭和青年對日本幹了點啥,或者想想前幾年反日遊行當中的U型鎖,大致可以明白。
在“愛國”只是民族主義或沙文主義的地方,媒體的作用是什麼呢?
▲香川照之飾演的報紙編輯宗像:戰前鼓吹戰爭、挑動民眾反美情緒、宣揚三國同盟和對美開戰;戰後鼓吹和平、要求民眾臣服於英美。 圖源於網路
日本在2011年拍了一個電影,叫《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山本五十六》,在那部電影裡,導演塑造了一個極力弘揚民族主義的報社社長形象——“新聞報社的存在,就是為了提振士氣,讓民眾對大日本帝國充滿信心!”那名社長在電影裡氣焰非常囂張,甚至指著山本大將的鼻子罵來罵去的。“愛國無罪”嘛,這種想法不是個例。
但是,這樣的“愛國”,和patriotism這個詞的內涵相距甚遠。
在英美的很多古典文獻中,patriotism所謂的愛國,指的是“防止自己的國家被政府的暴政所竊取”。
在英美許多人看來,所謂外敵之類的東西,其實是離自己很遠,但政府暴政的可能,那可是每時每刻都存在的。我愛我的國家,所以要時時刻刻看緊政府這個“必要的邪惡”,要時時刻刻防止政府的暴政摧毀自己的家園。
▲The tree of liberty must be refreshed from time to time, with the blood of patriots and tyrants.It is its natural manure.——Thomas Jefferson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自由之樹要經常以暴君和愛國者的鮮血來灌溉”。這裡面,所謂的愛國者,指的就是警惕政府的patriotism(當然,說句題外話,關於啥叫“愛國”,啥叫“國”,其實是很可以寫篇文章正本清源的,用費馬的話說,這裡地方太小,寫不下,以後專門寫東西講講這個)。
這麼報道的時候,他們絲毫不認為自己是“賣國”,按照剛才提到的那些東西,媒體這麼做的時候,是發自內心地以為,自己在盡到愛國者的職責。而這種patriotism的愛國精神,在英美深入人心,媒體這麼做,是英雄的義舉,才不會被有些人認為是“給外國勢力遞刀子”。
▲澳洲媒體人一直在為事件曝光而努力 圖源於網路
所以,西方的新聞工作者有時候遇到有根深蒂固民族主義的採訪物件,那差不多就是雞同鴨講。運氣好的,會被後者批判一番,說是“動不動想搞個大新聞”。運氣不好的,那就直接被封殺了。
其實,現在流傳的很多蘇聯笑話,有不少都在嘲諷一個基本的事實——蘇聯的媒體不敢說真話,既然不敢說真話,也就不存在遞刀子的可能了,可問題是,這樣的媒體,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呢?
結語
西方的軍人也是人,他們虐俘,射殺平民的事情也會有。電影《兄弟連》裡,就有斯皮爾斯連長射殺德軍俘虜的場面(這樣的事情在戰爭中幾乎無法避免)。
到了越戰時期,因為媒體的發達,一些前線的照片第一時間被傳到美國國內,美軍射殺戰俘,焚燒村落,這樣的事情激起了國內的反戰狂潮。
在這種情況下,媒體不單是作為英美傳統意義上的“愛國者”在發聲,他們有相當多的“聖化構想”,也就是說,他們會覺得自己看到的一切都不合理,世界本來不該是這樣子。
這種藉由反越戰而起的左派運動狂潮深刻地影響了西方社會,很多人都是“為了反戰而反戰”,至於反戰能帶來什麼?那就不是這些人關心的話題了。
但不管怎麼說,藉由這次反越戰的潮流,西方媒體對戰爭的影響大大增加了,這樣增加的影響,未必都是什麼好事。
直到今天。現在,西方軍隊的一舉一動都會被放在媒體的放大鏡下仔細審視,而同樣的西方媒體,對於非西方的軍隊和政權,要麼是讚頌有加,要麼是用春秋筆法顧左右而言他。很顯然,這麼做,已經超過了英美傳統中“愛國者”的範疇。
▲2014年9月17日,國內某著名報紙上刊登的文章 圖源於網路
而為什麼媒體會一直偏左,這就是另外一篇文章的主題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