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雙與三農同行】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能不能分享徵地補償款?──有權分享集體資金。詳情請看下文。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國家徵收以後,國家要依照法律程式給予補償。那麼,對於一些沒有分到土地(承包到土地)的村民,能不能也像其他的村民一樣分享土地補償呢?
首先要明確的是,土地補償款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國家徵收了,國家依照法律程度給予的補償,所得到的資金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即屬於集體資金。而農村的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即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共同所有。
國家徵收了農村集體的土地,必然導致集體所有權的變更,使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每一個成員喪失原有的土地使用權。由此所得到的國家徵地補償款,應歸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共同所有。雖然一些村民沒有分到土地(沒有承包到土地),但是他們卻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而這種情況是普遍現象,大家都知道,在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以後,一直都沒有動過土地。而且國 家又不允許在土地承包期內調整土地,使得新增加的人口沒有土地。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分到土地的村民(沒有承包到土地的村民),仍然享有與其他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平等分配土地徵收補償款的權利。
【慶雙與三農同行】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能不能分享徵地補償款?──有權分享集體資金。詳情請看下文。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國家徵收以後,國家要依照法律程式給予補償。那麼,對於一些沒有分到土地(承包到土地)的村民,能不能也像其他的村民一樣分享土地補償呢?
首先要明確的是,土地補償款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國家徵收了,國家依照法律程度給予的補償,所得到的資金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即屬於集體資金。而農村的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即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共同所有。
國家徵收了農村集體的土地,必然導致集體所有權的變更,使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每一個成員喪失原有的土地使用權。由此所得到的國家徵地補償款,應歸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共同所有。雖然一些村民沒有分到土地(沒有承包到土地),但是他們卻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而這種情況是普遍現象,大家都知道,在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以後,一直都沒有動過土地。而且國 家又不允許在土地承包期內調整土地,使得新增加的人口沒有土地。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分到土地的村民(沒有承包到土地的村民),仍然享有與其他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平等分配土地徵收補償款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