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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再現經典愛情與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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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雪三月
我認為;無論有沒有被救成功的可能做為一名人民的警察都必須或應該奮不顧身的去施救!因為保護人民的生命或財產是每一位人民警察的職責。否則就是貪生怕死。施救失敗完全是民警的責任!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去爭取施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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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飄搖的炊煙
一條鮮活的生命在警察面前逐漸消失。細想一下,這是多麼悲哀的一件事。這些天來看了不少溺水的影片,唯獨這件引發的爭議最大。是網友們太難纏?非也!
有落水後才被路人發現,併成功救起的,而見義勇為的人並非全部是會水的。在危急關頭,他們沒有多想,把個人安危拋在了腦後。比如說那個救起兒童的院長,他不就是旱鴨子嗎?為什麼他能做到的事,警察卻那麼難?
80多歲的老太太為了救落水的孩子,不顧年邁體衰的身體狀況,毅然決然地下了水,而且將其成功救上來了。當她得知孩子的母親也在水裡時,有一次到了水中,但是那位母親已經罹難了。沒能救起她,老太太禁不住老淚縱橫。
在我們的身邊,還有很多普通人,他們做出了感天動地的事情。不為名,不圖利,只求對得住自己的良心。反觀這幾位警察,他們的行為配得上這身衣服嗎?
一開始的時候,女孩在淺水區,水只沒到其膝蓋。警方完全可以在勸說的時候,趁女孩不注意,將其拽過來。再說那時她離岸邊不願,完全有成功施救的可能。
如果沒有警察在現場,估計圍觀群眾中會有人將女孩救上來。警察在那兒的話,老百姓哪裡敢隨便出手相助啊!到時候警方還會怪罪於他。
幾個兩手空空,體態臃腫,據稱還不會水的警察到這來的目的是什麼?這不是增加了人家女孩的心理壓力嗎?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女孩不尋死都不行了。可惜,就算是她在水裡掙扎的時候,也沒有一位警察蜀黍願意脫掉厚重的警服。
女孩有很大的可能不會死的,可還是在眾人的眼皮底下走向了死亡。這個畫面在你我他的腦海中定格,揮之不去。每每想起,心頭都會一酸,繼而氣憤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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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月風470
見義勇為,量力而行。
看一看山東救人英雄孟祥斌的結局,用國家的一名優秀軍官的命去換了一個垃圾女人的命,然後自己留下了孤女寡母和上面的父母!
現在有些人,假借人性和道德之名,轉移輿論焦點,在調查結果沒有出來之前,混水摸魚,把人民警察閉上了道德的懸崖,故意挑起社會矛盾,危害國家安全,其心可誅!
這些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鍵盤俠和道德婊噴子們,實際上比殺人越貨的強盜更可惡,更可恨,是隱藏的更深的敵人!
下面這種情況就是你們追求的目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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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乾坤眼1
按當時的位置,距離,水深,時間視窗,(水溫不是救緩的條件)。第一名警察撲倒女孩,哪怕是抱住她的小腳,她有再大力氣也無法掙脫,何況是一個壯年對一個小女孩,此後第二名警察組成人鏈將兩個倒在淺水區的人一起拖上岸,這無關關節炎,也不可能出任何意外,即使都不會游泳也不會出生命危險,格鬥應是警察的必備基本功吧。這警察不但有關節炎,腦子可能也不好使?也許是慣於安逸失去了血性,甚至失去了人的本能。但願這是個別現象。難怪西方質疑我們這多年沒打仗還能打嗎?也難怪戴旭將軍要全力喚醒國人,不要失去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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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定任仕傑
兩張圖片就說明了一切迷惑,第一張,那個警察往回跑是幹什麼去了?穿藍衣服的跑著準備跳下去救人了,請看圖。
第二張圖,是警察在穿救生衣,其中的一件還扔到了地上,當時穿藍衣服的已經在水裡呢,岸上的警察確穿不上。請看圖!
這叫爭分奪秒救人於水火嗎。反正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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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zhangwanhe
這樣的分析是沒有絲毫意義的。想自殺的人,和一般不慎落水的人,心態一定不一樣:前者尋死,後者求活;前者反對援助,後者盼望外援。試想,如果因為警察不顧投河女孩的意願,堅決的前去救援,那個投河的女孩會不會加速自殺呢?也許會的,因為投河的女孩距離深水區更近,而警察距離女孩較遠,結果一定是來不及!不要忽略,投河者的逆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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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善徵友
想自殺的多了去了,救上來之後不是都活的好好的?什麼自殺和落水不同?自殺只不過是一時想不開而已,並不是無藥可救癌症。託詞大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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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醉西樓3
這件事有兩個點可以肯定。第一,女孩自殺肯定是錯誤行為,是錯誤價值觀。第二,公民對於救援非常陌生,甚至到了沒有常識的地步。救命的情況,首先一定要撥打120,複雜地形,撥打119,最後撥打110。能拯救生命的是醫生跟救援隊。如果碰到暴力事件,持械匪徒,優先撥打110。至於警察有沒有錯,有法律法規可以,有內部調理制度規範可查,不多做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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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過客老邵
天天提這事,炒這事有意義嗎,讓一些噴子撕裂中華民族的博愛之心,以達到有些壞東西的圈圈套套,是不是這樣才讓你們滿足。錯就是錯了,祖國自有定斷的,也不必險惡用心的鼓動民眾,大家心中有數,祖國,民族的大事大非上,不是隨便可以險惡用心和挑撥的,這件事我相信國家會處理好的,真的不需要時不時的揭自己疤,痛了也是你自己,只能快點養護,積極預放下次,誰人不犯錯,但只要在困難中尋找生存的機遇。中華兒女為某事鬥嘴沒錯,幹萬幹萬別傷了做人的良知,喪失了中華民族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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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HENANJIE
當然有獲救的可能。當女孩背對岸邊猶豫的時候,機會最好。兩人同時下水快速接近女孩,由一人拽住她即可,兩三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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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波羅密多
肯定有啊!關鍵是你得處在那兩個警察叔叔所站的位置上,這是地利,離得遠的事後也見到了,有兩名群眾下水救人沒成功!現在我們可以假設如果你處在那兩個警察叔叔的位置上,你會如何施救?我認為機會有兩次,一次就是在和她說話的時候突然出擊,把她拽回來,這是最佳方案!如果這個時機沒有把握住,還有最後一個機會,那就是在她撲倒的時候同時出擊,估計一個側撲就能抓住她的腳,岸上還有一個同伴,不可能不伸出援手,這樣這個女孩子就到不了深水區,肯定成功解救回來!等到了深水區就錯過了最佳時間,一切都不可控了!現在還能說什麼呢?說別人是飯桶?教育不同,社會環境不同,人也不一樣了吧?70後尚有感恩的心,畢竟受的是社會主義助人為樂的教育,後來的教育和社會環境都變了,看不懂了!現在網上支援這次營救JC的人都是振振有詞,大有人在,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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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真理-
警察看到女孩往前撲的一霎那撲向女孩,既無危險,又能得救。唉,這是長期養尊處優、視百姓如草芥所造成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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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不負祖國也不負人民
警察的職責是什麼?我個人以為應該是當人民群眾在生與死千鈞一髮的緊要關頭,沒有思考的餘地,義無反顧,奮不顧身地出手相助,那才真正叫做做為一個身為人民警察的責任和擔當!什麼不識水性,優柔寡斷,瞻前顧後,害怕冰冷的江水,或者說透過喊話,奉勸己經力所能及仁至義盡,這些堂而皇之的站不住腳的理由只不過是他們開脫罪責自我保護的解說詞。清這幾位警察捫心自問,你們雖然不識水性,面對一個對生活失去信心想尋短見的花季姑娘,難道就沒有機會或者用其它辦法果斷地出手施救嗎?悲哀啊,身為人民警察,沒有盡職盡責,貪生怕死,苟且偷生,必將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和社會輿論的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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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點241
只能引以為戒,下不為例了。接下來應該讓具備基本技能的人上崗吧?應該補充裝備吧?應該按規程出警.救援吧?應該在條件具備前提下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精神吧?革命幹部,人民警察千萬牢記“不忘初心”的偉人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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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者大雪349954905218
完全有可能,女孩子背對著岸邊,警察去時不要口頭上勸說"我們是警察,有什麼事都可以說"離岸邊最多兩米,水深剛剛過腳踝吧,什麼也不說,一個箭步,先拉住女孩再說。也就是十秒八秒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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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者2972712177966
我不說敢百分之百,但百分之八十可以救得下。女孩當時站的位置,離岸邊也就=至三米遠,水深度大概四十公分左右,關鍵是還背對著警察,就算眼前的二名警察不會游泳,如果兩人真有心,手牽著手下水施救也不會有太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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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1721495805231
姑且不談論女孩在淺水區逗留時間的長短,由不會游泳者吸引女孩注意力,善游泳者直接從深水區向淺水區女孩撲倒,彼此安全度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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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使用者2403801249408
是有一定的時間視窗,上面的行動人員做好準備,配好裝備的情況下。不過這個時間視窗很短。
大家都不要把受過專業培訓的警察看得很蠢,把女孩看的很傻。其實他們站的位置已經很清楚了。
女孩第一時間在位置上,周圍的環境是怎樣的,為什麼不選擇其他地點。
警察一到,立刻一眼就可以分析周圍的情況。兩人上前勸說,旁邊的位置不足夠其他人員上去。視窗方位太狹小。
女孩撲進深水區,她自己當然很清楚位置。
留給營救人員的時間用秒計算。
事情發生都是由多種因素促成的,希望大家多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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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不會唱歌的奧特曼
如果我在現場,什麼都不要,我會像老鷹抓小雞一樣拎著她的脖領上岸!一個身材矮小瘦弱的女孩她落水後就算掙扎也還是隻小雞不費什麼勁的!至於溫度位置什麼的等把她滴拎上來再說。順便再給她屁股一大腳,小小年紀就學會用自殺什麼的來要挾朋友家人了,該打!!
回覆列表
我認為很簡單,只需要兩個人和一條繩子。
下水救援人員的腰上繫上繩子,繩子頭給另外一個救援人員。下水的人員飛撲過去,抱住女孩,岸上的救援人員拽回來就好了。
下過水的人都知道,在水裡走動很慢,水性越差,走的越慢!從岸上撲過去反而快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