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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談秦說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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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迦勒底大酋長
第一、這事沒有任何記載,發沒發生過誰都不知道
第二、劇中李斯要錢也是因為別人刁難在先,李斯這個人也不是什麼慈悲心腸,凡是有人威脅他、羞辱他,他一定會把對方整到底(韓非他也下的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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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唐文史局
不符合歷史,因為以鄭貨的身家,應該拿不出一千金。
這個橋段出現在電視劇《大秦賦》第13、14集,故事梗概是:
李斯帶著一隻羊羔做見面禮去拜見呂不韋,呂不韋的家宰鄭貨向他索賄一千金。李斯斷然拒絕,離開呂府。後來李斯在王綰引薦之下,被呂不韋請進相府,執意住在下舍。鄭貨央求李斯住在上舍,不然自己將受到懲罰。李斯趁機敲了鄭貨一千金竹槓,鄭貨無奈,只好答應。
那麼問題來了,一千金究竟有多少?作為呂不韋家宰的鄭貨真的拿得出嗎?
1.一千金到底是多少?弄清這個問題,需要知道當時黃金的計量單位是什麼。
戰國之時,黃金有兩種計量單位:一是鎰,一鎰等於20兩;二是斤,一斤等於16兩。二者是混用的,各個諸侯國各有不同。
李斯此時所在的秦國,黃金的計量單位就是鎰,一千金就是一千鎰黃金,也就是20000兩。
等秦始皇建立秦朝以後,統一度量衡和貨幣,黃金的計量單位就沿用“鎰”。到了漢朝,又改用“斤”為單位,一斤黃金摺合一萬錢。用“兩”作單位,要等到魏晉時期才出現。
2.古人為什麼把20兩叫做一鎰呢?答案說來你可能不太信:因為一斤是16兩,20兩比16兩多,所以叫“鎰”。
鎰和溢是通假字,溢的意思是溢位、超過。
當然咯,這不是我編來騙你的,有證據:
《漢書·張良傳》裡說:“漢元年,沛公為漢王,王巴蜀,賜良金百溢,珠二斗,良具以獻項伯。”
顏師古注:“秦以溢名金,若漢之論斤也。”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裡說:“按,過於一斤十六兩,故曰溢。”
過,就是超過。
3.一千金的購買力據《漢書·文帝紀》記載:
(漢文帝)嘗欲作露臺,召匠計之,直(值)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
由於可見,漢文帝建造一座露臺也不過需要一百金。漢朝的計量單位是斤,折算下來是1600兩,這在當時相當於10戶中等人家的家產。
李斯死於前208年,死時已70多歲。而漢文帝生於前202年,死於前157年。也就是說,二人的生活的年代相差還不到百年。
由於社會經濟狀況等原因,黃金的購買力自然會有所波動,但李斯時代和漢文帝時代總不會差別太大。
那麼,李斯時代黃金的計量單位是鎰,一鎰等於20兩,千金就是20000兩。假如不考慮物價波動,這筆錢給漢文帝建造12座露臺還有剩餘,相當於125戶中等家庭的家產之和。
鄭貨真的這麼有錢嗎?即便有,真捨得掏嗎?我表示懷疑。
另外,《史記·呂不韋列傳》裡記載:
呂不韋乃以五百金與子楚,為進用,結賓客;而復以五百金買奇物玩好,自奉而西遊秦,求見華陽夫人姊,而皆以其物獻華陽夫人。
呂不韋當年用於“投資”秦始皇之父子楚的資金,加起來也就一千金。五百金用於結交賓客,以延聲譽;五百塊用於購買奇珍異寶,獻給華陽夫人,就順利將子楚扶上位。一千金能發揮多大作用於此可見。
其實,《史記·李斯列傳》對於李斯拜見呂不韋的記載很簡略:
(李斯)至秦,會莊襄王卒,李斯乃求為秦相文信侯呂不韋舍人;不韋賢之,任以為郎。
壓根沒提到家宰鄭貨從中作梗的事。
所以說《大秦賦》中的這個橋段是編劇老師為了劇情需要而設定的。大家開開心心看劇就好,別那麼較真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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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寒江獨釣180960169
當然不可能,向李斯勒索?不可能的,誰可以向一個求職約人勒索?我如果有一千金,我還來求職嗎?我幹一輩子,掙得了一千斤嗎?電視劇為增加矛盾衝突,這樣設計,未免太低階了。而且明知李斯是拿不出千金的,還敲他竹槓嗎?想從中獲利,須考慮可能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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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遊夢紅樓
《大秦賦》熱播,是個歷史愛好者都愛看,其中有一段“千金”的段子特別有意思,當然不關千金小姐的什麼事,而是李斯與呂不韋家宰鄭貨互要千金的權謀之爭!
這事兒史史不見記載,但編劇也還算靠譜,既豐富了故事情節,又在情理之中,不過缺點就是“千金”有點多。
要知道呂不韋讓天下人改《呂氏春秋》,一字千金,千金在當時可是一筆鉅富,所以這千金鄭貨是萬萬拿不出的!
李斯索要鄭貨千金,是在回擊鄭貨要李斯的千金,千金對千金,最後是鄭貨掏了腰包。
《大秦賦》劇照
鄭貨要李斯千金呂不韋是個很成功的商人,最大的一筆投資就是結交在趙國做質子的異人,也就是秦始皇的父親。他拿500金給異人做生活費用,再拿500金收買人心,最後成功收穫這個未來秦國皇帝的友誼;當秦始皇登基,升格為“仲父”。
呂不韋權勢滔天,便開始學“四公子”魏信陵君、楚春申君、趙平原君、齊孟嘗君廣納人才,禮賢下士。
鄭貨仗著呂不韋的權勢一向驕橫跋扈,對一個還在學宮裡的學子自然沒有什麼尊敬之意,就象施捨乞丐一樣招呼李斯:小子,跟爺吃香喝辣的去!
讀書人有傲氣,特別是還在學宮裡的,天空才是他們的盡頭,所以李斯直接拒絕了鄭貨的要求。
鄭貨見李斯如此不給面子,不識抬舉,於是冷嘲熱諷,大鬧學宮,李斯與師兄弟二話不說,抬起鄭貨扔出了大門。
兩人就此結仇,鄭貨放下狠話:山不轉水轉,有你求我之時,到時一併把帳算了。
李斯出師門,在好友勸說下欲投效秦始皇,可惜名氣不顯又無寸功,只能旁敲側擊先投靠呂不韋,再借呂不韋之手接近秦始皇,興治國安邦之略。
鄭貨一見上門的李斯,笑了,有意報被扔之仇,把手一伸:千金拿來,有錢進門,沒錢滾蛋!
李斯在呂府對門牆壁上留書,大筆落款李斯後憤恨離去。
《大秦賦》劇照
李斯索鄭貨千金呂不韋回府,一看對面牆壁留字,便問鄭貨可是李斯來過。
鄭貨想遮掩也遮掩不過去,只好支支吾吾地說了實情,求賢若渴的呂不韋大怒,你這小子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既然如此,有李斯就有你,沒李斯你捲鋪蓋走人。
鄭貨沒辦法,只好負荊請罪,哈腰好話說盡,總算把李斯哄好了。
李斯又不傻,他本就是奔著投靠呂不韋而來,借踏板投秦始皇的懷抱,自然拿捏了鄭貨這小人後,笑呵呵地進了呂府,不過提了個條件,要住下舍,與常人無異。
一琢磨不對勁,呂不韋如此看重李斯,而自己讓李斯住下舍,擺明這是記舊仇之舉,不僅使呂不韋不悅,而且很可能自己還得受罰,失去呂不韋的信任。
鄭貨覺得很不爽,從來自己欺負人,哪會如此受人欺?怨氣歸怨氣,鄭貨還得去找李斯擺龍門陣,不把李斯伺候舒服了,自己就得受呂不韋的罪,於是鄭貨來到了李斯的住處。
大家心平氣和地聊了幾句,在鄭貨一再相邀前去上舍後,李斯在榻上伸了個懶腰,笑眯眯地伸出了手:去,可以,千金拿來!
這幅嘴臉就是鄭貨當初對李斯上門的姿態,只是今兒調轉了物件。
息事寧人的鄭貨最後只能花錢了事,心裡早就罵開了:千金啊,李斯,你好不要臉!
《大秦賦》劇照
熟用千金故事到這裡結束了,可是劇中“千金”卻是屬於“熟用”。
不是說秦朝不用黃金,而是那鄭貨真地掏不出千金之財,呂不韋的確富甲天下,可與鄭貨無關,一個管家隨隨便便掏出千金買平安,那黃金也太不值錢了。
秦漢都是以黃金為法定交易貨幣,有史書《史記·平準書》為證,“黃金以鎰名,為上幣;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也就是說黃金和銅錢都是流通的錢幣。
秦朝的黃金不論“斤”,而是以“鎰”做單位,那麼“一鎰”到底是多少呢?
其實,秦朝的“衡制”標準換算中,見不到“鎰”的身影,“鎰”是其他六國的黃金常用單位,而且“一鎰”都不是恆定的重量,“一鎰”十兩到二十兩不等。
估計秦始皇當時也很頭痛,趙國“一鎰”是10兩,拿到楚國用,直接變成了20兩,光是倒騰黃金就可以變成鉅富,商鞅變法統一度量衡解決了這個難題,於是秦國出現了以“鎰”為重量的黃金單位。
秦國的1斤等於16兩,按這個換算“一鎰”應該是16兩,出土文物證明了這個換算的正確性,陝西臨潼武家屯出土的秦代金餅一件,上書“益兩半”,即是8兩,而金餅實重250克,正好符合秦國的換算標準。
那麼千金能買什麼?《史記·平準書》記載了一則漢朝的重要的黃金重量知識,”於是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一黃金一斤,約法省禁“,這是黃金變成1斤10兩,但由於奸商炒作,哄抬物價,“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
鄭貨隨隨便便拿出千金,相當於丟出去10匹馬的價值,可想而知,一個管家出手真沒這麼闊綽!
《大秦賦》劇照
綜上所述,《大秦賦》劇中的“千金”其實是屬於“熟用”,按照真實歷史應該稱“千鎰”,以鄭貨管家的身份也不可能拿出這麼一大筆錢來取得李斯的原諒。呂不韋給出500兩黃金就能讓異人在趙國生活,500兩能買到討好權貴的各種奇珍異寶,顯然千金不是一般人能夠擁有的財富。電視劇中李斯勒索呂不韋家宰一千金的橋段,當然不是真實歷史,而是劇情需要安排的情節,是為了刻畫人物形象,利用“千金”突出鄭貨與李斯糾葛,強化劇情。採用“千金”的說法也算情有可原,人們熟知的是斤,比如“一諾千金”,要說成“一諾千鎰”,估計很多人云裡霧裡忙著查字典,還以為是個新成語呢。電視劇畢竟也要貼近生活,採用人們熟知的詞語,所以“千金”也不算常識錯誤,只能說是技巧性的“熟用”。(圖片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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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大秦賦》中,呂不韋被任命為丞相,取得實權後,仿效戰國四公子,禮賢下士,結交賓客。荀卿的學生李斯,想在秦國找工作,到丞相府投送簡歷,被呂不韋的家宰鄭貨趕了出去,藉機勒索鄭貨一千金。劇情很動人,但不符合歷史。
李斯曾經是楚國的一個小吏,他看到廁所裡的老鼠在躲躲閃閃地吃髒東西,而糧倉中的老鼠光天化日之下吃囤積的粟米。慨然嘆息道:“一個人有出息還是沒出息,如同老鼠一樣,是由自己所處的環境決定的。”於是師從荀卿,學習帝王之道。
李斯求見呂不韋,李斯完成學業之後,認為楚王不值得效力,就西入咸陽。恰恰當時秦國的最高領導秦莊襄王已去世,嬴政剛剛即秦王位,國家大事基本上是趙太后與丞相呂不韋在打理。所以李斯在咸陽呆了很久,身上的攜帶的銀子也用完了,還沒有找到門路。
於是,李斯親自前往丞相府自薦,但被丞相府的奴僕趕了出來。本來也是,呂不韋的門客幾千人,接待的工作很難做到面面俱到。後來,李斯經人介紹,認識了呂不韋的家宰鄭貨,在鄭貨的引薦,得到了與呂不韋見面的機會,任命為舍人之職。
《史記·呂不韋列傳》至秦,會莊襄王卒,李斯乃求為秦相文信侯呂不韋舍人;不韋賢之,任以為郎。
所以,李斯真實的入職過程與《大秦賦》的劇情有異。呂不韋確實在招攬天下名士,但李斯沒有引薦人,丞相府的奴僕根本就不會為其通報,李斯也就得不到面試的機會。因此,在李斯完全沒有知名度的時候,只能自己低下頭來求人遞交拜帖。
戰國四公子之春申君、孟嘗君、信陵君、平原君,他們都有好養賓客的習慣,但也會把賓客分為幾個等級,呂不韋也不例外。因此,客人是否為上賓,就必須有主人的發話。李斯進入丞相府後,還沒有與呂不韋見面,他的福利待遇標準不能定。
《大秦賦》中,李斯主動要求進入下舍,而丞相府家宰鄭貨擔憂呂不韋責怪而央求李斯搬去上舍的橋段,其實是不符合邏輯的。李斯來到咸陽找工作,又沒有過多的條件挑選用人單位,好不容易有個面試的機會,一般都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當然,李斯是荀卿的學生,有一定的品牌效應。正常情況下,李斯進入丞相府後,第一時間想的應該是要如何能透過丞相呂不韋的面試,確立工資標準、福利待遇,簽訂勞動協議等等。試想,工作的事八字都沒一撇,鄭貨憑什麼接受李斯勒索?
《大秦賦》中,李斯向鄭貨索要一千金的橋段,史書上是沒有記載的。當然,沒寫進史書的事情多了去了,電視劇原本也可以有藝術加工的成分。但是,唯一的工作機會還沒有定下來之前,李斯敢不敢以小失大,向丞相府的家宰索要一千金呢?
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不在乎這份工作。試想,假如有人舉報其勒索,就算李斯真的有經天緯地之才,又有誰敢重用這個貪圖錢財之人呢?自古以來,考察一個人時,把品德看得比能力還重要,李斯如此聰明之人,應該不會想不到。
鄭貨在丞相府做家宰,就算真的能撈點油水,應該也不敢一次性拿出一千金,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一旦被人舉報,鄭貨、李斯兩人也難以在丞相府呆下去。所以,李斯根本不可能敢向鄭貨索要錢財,鄭貨也不敢給出。
寫在最後李斯從荀卿那裡畢業之後,來到咸陽找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引薦人進入丞相府,還沒透過面試,手裡也沒有實權,不可能索要錢財。而電視劇《大秦賦》中,李斯向呂不韋家宰鄭貨勒索一千金的橋段,只是劇情的需要,真實生活中不可能發生,更不符合歷史規律。
20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