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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紙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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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山傍水758
我的看法,①喪葬費顧名思義,用於喪葬,誰支付的,就給誰。多餘下來的,再考慮分配。按理說父親去世,一切費用應有成年子女承擔,因為成年子女對年老的父母有贍養和最後承辦喪事的義務。所以喪葬費用應交由成年子女,多不退,少不補。②撫卹金雖不是遺產,主要考慮對去世者的最近親家屬親人的撫助與慰籍,通常情況下,參照繼承法處置。而本題爺爺和孫女都屬死者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應該都屬最親近的人了。可以平分,但如果,孫女結婚後,遠離家鄉,很少回家,而父親與爺爺共同生活,相依為命,而且爺爺經濟狀況不好,建議爺爺多分。
一般來講,撫卹金、喪葬費的分配,參照法定繼承分配方式。
所以,原則上,父親去世後,父親的父母(爺爺奶奶)、配偶(母親)、子女(孫女等)平均分配,可能不僅限於爺爺、孫女二人。
撫卹金等的性質,就是給到去世人直系親屬、且依靠去世人生前扶養的親屬的安慰性經濟補償,並非遺產。這個概念,一共有三層意思:
撫卹金喪葬費等,不涉及遺產繼承問題,不管去世人生前是否留有遺囑,均無影響。撫卹金等的分配物件,為去世人的直系親屬、且依靠去世人生前扶養。我國並沒有關於“直系親屬”的嚴格定義。一般來講,與去世人存在扶養關係的直系親屬,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這個範圍界定,其實就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撫卹金等的分配方式,參照的是法定繼承。即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直系親屬均分。以上介紹,應該可以把題主問題解釋清楚了:
父親去世,要看看父親有幾個法定繼承人。其中,爺爺、孫女(理解為爺爺的孫女,即父親的女兒)均在列。但是,還要看母親、奶奶是否在世,是否還有其他子女。有在世的,一併納入,均分。
當然,“均分”給出的是分配原則。如果大家協商一致,例如,均同意誰多分、誰少分,即按照協商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