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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風燭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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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平637
既然說是前男友,說明你們已經不在交往了。一起買的房子6萬他付的,沒有說明房證上名字是的。如果是他的或者是你們共有的,要錢不用理他,並且是你向他要你付的那部分錢。如果房證的名字是你的,你們又不交往了,那人家的媽媽找你要錢是應該的,也是對的。至於說誤了青春一事,其實你們是相互的,在你們交往中你們所有的行為應該是自願的,你們都是成年人,對任何事情都有認知,不能說某一方強加於另一方的,以索要青春費為藉口,不想退還房款,不太能說的過去。好好想一想,該退的錢就給人家,免得招來更多麻煩。再說錢是靠人自己掙的,又是身外之物,那點錢和自己的面子及信譽相比,顯得大渺小了,差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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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贛州明哥
所購房子中有6萬是前男友付的,分手後前男友媽媽打電話要回合理嗎?
答案是合理的,而且你必須給,就算房產證是你的名字,但只要對方能夠出具付款證明,能夠證明房產有他的一份,那他就有資格要求你返還購房的首付款,或者分房產。
前男友媽媽前來找你要錢,肯定也是前男友的意思,前男友不好意思說,所以派母親前往當說客,房產本身就有他的一份,分手後打電話要錢很正常,之前見過,分手先保留付款憑證,等房子升值之後再去要錢,這時候就得按此時房產價值相等配額支付,到時候你給的會更多,所以還是好好私下調解,錢是一定要給的,如果錢不夠可以分期給,就算鬧到法院,錢還是要給
當初男生一起出錢買房肯定奔著結婚去的,現在分手,是有理由要回,所以,樓主還是跟他媽好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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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友德
這個問題,還要問嗎?
在前男友媽打電話前,就應該還錢啊!
既然分手了,就應該兩不欠。
你不還,鬧到公堂,你也得還。
借錢還債,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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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騎上腳踏車去兜風
還。你說的怎麼辦?是給你出謀,不還是吧?好的你可以不還!我們告訴你!
第一,重新回到你前男友身邊!繼續做他的小女人,問題人家對你還接受?接受你的舔臉。女人沒有結婚前,請珍重自己。想以後離婚率降低,少點浪。一生快樂是固定的,青春浪費太多,是要還的,只是還的時候沒到。
第二:接受男方家屬起訴,不和解,等著開庭。提交你的不還證據!證明自己前男友是贈與買房,不是奔著結婚去的。法律是公正的。如果證據不足,你等著還的不只六萬!有庭審費用,還有房價上漲部分你男朋友應當得利!最後你一踏糊塗!奉獻你早日歸還6萬,你還可以省下很多!買房款,基本不屬於贈與部分。所以說,你基本是輸官司!
有些女人覺得,分手了,浪費幾年青春!總覺得折本……誰的青春可以逆轉?男人青春就可與從回來?男人給你身上用的錢,就可以回來?大家都是在磨掉青春,不存在青春損失費一說!所以基本要還的錢,還是得還給人家!好聚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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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隨和的鄰家大叔
人無信則不立,不論你和前男友之間還存在有什麼瓜葛,分手後房子已經屬於你了。而他之前為買房出的6萬塊錢,你早就該還給人家,結果卻遲遲不還。現在前男友媽媽打電話要錢,你卻跑到網上發問求助怎麼辦?
你的提問充分暴露了你的想法:實在不想還!說實在的,你有點妄想魚和熊掌兼得。
我為什麼這麼評價你,理由如下。
首先,你出於報復心理不想還。想當初前男友和你在一起時,各種發誓愛你到永遠,各種保證愛你到地老天荒,結果卻以分手而終結。於是你覺得感情被他玩弄了,於是你伺機要報復他,於是就拖著不想還他錢。
但是,難道你就沒有一點責任嗎?你怎麼就那麼不自愛?你怎麼就那麼容易被他騙到手?你怎麼就那麼喜歡和他滾床單?其實我覺得你一點也不吃虧,你倆未婚就同居到一起還買了房,他圖你個爽歪歪,你不也圖他個呀麼得了麼?一人兌一樣,你一點也不吃虧!
其次,你的三觀極為不,壓根就沒打算還錢,否則前男友的媽媽也不至於拉下臉來討債。說到你三觀不正,你還別犟嘴、彆強詞奪理!
僅僅是在戀愛期間,婚事八字還沒一撇吶,你就和前男友共同出資買了房住到一塊去,提前開始享受你的性福之旅。毫不考慮未來可能會出現的變局,可見你有多麼的不自重,說白了你極大可能就是那種“玩累了找個老實人接盤”的綠茶婊。
再次,你的父母會不知道你做的這件事?他們為什麼不主動要求你把錢還給前男友?可見他們從來就沒教育過你女孩子要學會矜持、自重、自愛?由此可知,你們一家子都不是省油的燈,所以才會養出來你這麼一個禍害。
欠債還錢古來之理,這事處理不好,一定會讓你身敗名裂的,自己掂量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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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螢火蟲Anvi
該是人家的,得給回人家。就這麼簡單。按比例分,當時首付他佔了多少,現在房子價值多少,按比例還給人家。做人不能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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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風吹鬍楊
都前男友了,合著你是不想還人錢了唄?人家掏錢和你一起買房,是奔著結婚去的,既然你們已經分手了,那就橋歸橋路歸路,一碼是一碼,該退還給的錢不要貪,千萬別用什麼青春損失費這樣的名義賴帳不還。那樣很丟份很沒人品,對你的聲譽很不利。你若是不在乎,也可以賴帳不還,只要對方拿不出轉帳記錄和相關出資證明,你都可以不還。如果是現金,那就更好了,你可以抵死不認,反正他媽拿你沒辦法,臉不重要,錢多實在啊,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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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也許6595
你叫你前男友自己過來,按照每陪一夜多少錢跟他清楚地算一下,多還少補!如果沒有陪過一次,那就全額退款!否則,反正有一次算一次,不要客氣,臉皮厚一點反正是前男友面前,什麼都知道沒必要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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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本事你也叫這名
要錢給錢,哪那麼多廢話,不想給就把房子給人家,談戀愛是相互的付出。分手了,人家不要是情分,要是本分。最討厭有的女孩分手後哭哭啼啼,張羅自己的分手費,精神損失費,青春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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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電影音樂匯聚地
既然沒有結婚而且已經分手了,那這個錢理所當然要還給你前男友呀,人家當初買房子的時候肯定是打算和你結婚的不然誰出這個錢,不然你可以把房子給他們然後讓她們補錢也可以,要不就把六萬還給對方。人都有良心,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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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阿庭同學
他是奔著結婚去的才掏錢買房,既然你不願意嫁還錢是理所當然,不以結婚為名的戀愛是耍流氓,六萬塊也不是小數目,不行就把房子轉售出去還債吧,欠了總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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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G視界
跟前男友一起買的房子,他付了6萬。現在分手了,他媽打電話來要錢怎麼辦?
怎麼辦?這還用問嗎?還錢啊!外加利息。
法院依法判決,這是非法佔有必須還,還84萬。女的還腆著臉在那逼逼,說我的損失那,我的青春費,貞操費誰來賠償。
前男友給你花錢,奔著結婚去的。是把你當做老婆才給你花錢。現在你和他分手了,你們什麼關係也沒了。他憑什麼還給你錢,你憑什麼還花別人錢。
你有青春,男的就沒有青春嗎?
你要你的貞操費,男的就沒有處男費嗎?當時你也哼哼唧唧了,你也享受了,憑什麼男的要給你錢。男的費勁巴列的,不給你要勞務費,營養費就不錯了。你還要錢,還有沒有天理了?
你有錢就趕快還錢,沒錢就把房子給前男友,讓他給你貼差價。
一拍兩散,兩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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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松哥看房產
你好我是松哥我來回答。
這種真的是看你自己道德標準,也不必去問別人了。因為錢是他掏的,戀愛是你兩談的,房子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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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輕舞飛揚悠悠
既然不和人家在一起了,就把錢還給別人吧,拿著錢會不心安的,馬上還給人家吧,讓自己心安。不要理所當然的享受別人的贈予。
不管是誰的錯,既然不在一起了,就給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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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問天42568928
既然你們不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了,房子歸你了,六萬塊 肯定是要還回去的,錢還了,兩清了,多好。不然有你受的,你前男友自己不出面,讓他媽媽來,不就很說明問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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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江燕vlog
你是想問個不想給錢又不想給房子的方法吧!哪有那麼好的事,又不是平時約會的開銷,這是兩個人為將來共同買的房子,打算結婚用的,現在黃了,肯定得還人家,要麼給房子,讓他還你相應的錢,要麼你把人家錢還了。這個又不是贈予!想不還錢又不給房子,還想讓網友幫你想這種壞心眼的點子,你簡直壞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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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弘越
我也是女人,我建議你把前男友付的6萬房款還給對方,不要讓自己心裡愧疚一輩子,緣分盡了,就讓彼此留住曾經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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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努力的小張vlog
在法律上來講,你可以不用還這筆錢,因為很難有任何確鑿的證據證明買房子的6萬是他付的;從道義上來講,你應該還這筆錢,既然你們現在已經分手了,就是各走各的,錢還是要算清楚,不過,戀愛中雙方的付出可以不計較,但買房子他提供的幫助你應該主動歸還,以至於誰也不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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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京西流浪狗看電影
跟前男友一起買的房子6萬他付的,前男友媽打電話來要錢怎麼辦?既然已經是前男友了,買房時他出了六萬,現在房子歸你所有,那只有還錢。就是對方打官司,這個錢也是要還的。如果房子現在是你和前男友兩個人共同所有,房產證上寫著你們兩個人名字,那或許不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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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誰提出要分手的,如果是他要分,那對不起,您找您兒子去,如果是你要分手,那你要一分不少給人家,良心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