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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堂姐,二十來歲,結婚幾年有兩個孩子,年前和老公離婚了,孩子留在老公家,她自己在外面打工,請問條友們,孃家親戚辦酒席,她還應該隨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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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思想的眼睛1

    人是群居屬性,孃家親戚本來就是一家人親戚,如果收到請諫了就必須要參加並隨禮。至於離婚孑然一身說法和隨禮不相矛盾。

  • 2 # 北峰28

    你離婚和親戚有啥關係?當初你結婚人家趕禮了吧?那你就得趕禮。你想說你和沒結婚的姑娘一樣,不用趕禮了吧?不一樣,你結過婚了,和沒結婚的女孩不一樣了,你結婚人家趕禮了,你這叫回禮,還不能少於你結婚時人家趕禮錢。

  • 3 # 寧孫

    如果欠孃家親戚的禮,你必須還禮,如果因為經濟無能力產生新的禮,那就不隨,但得明白禮尚往來的道理,你以後家裡有事也不要辦酒店請人家了。

  • 4 # 菲比尋常特平常

    既然收到親戚通知了,那就必須人不到禮到。這個跟離婚沒有關聯。無論是否離婚,孃家的親戚永遠都是親戚,不會因你結婚離婚改變。

  • 5 # 肖6210

    人情,禮尚往來,你做初一,別人就做十五,你已是成過家的人了,己經不在依附父母的名份之下,所以你就看著辦,打算終身孑然一身的話,就別花這種冤枉錢,

  • 6 # 曉燕話營養和曉燕的詩

    夫妻離婚了,女人孑然一身,孃家親戚辦酒席,女人還應該隨禮嗎?

    親戚家內酒席,是否隨禮,主要是看是什麼關係和當地的習俗,夫妻離婚並不是隨不隨禮的理由或原因,女人孑然一身也不是理由,因為孃家的有些禮不是看你是不是結婚的,而是看你與具體辦酒席的具體人的關係的親近度來定的,雖說是在外面打工,但單身後的女子可能過年總得回孃家吧,娘粗親戚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酌情隨禮可能更好些。不過也有的地方的習俗是,出了嫁的女兒就不用隨孃家親戚的禮了,這個真的要入鄉隨俗和酌情定奪。

    只是若是女子想以後就在外地了,那可以酌情考慮是否還有必要再隨禮了,有的相對遠的親戚,真的沒必要再隨禮了,本來麼,禮尚往來是相互的,如果一味地只是隨禮,而自己又不辦酒席的話,或者自己辦的酒席是在外地,太遠的親戚又不便叫或請的話,那就真的沒必要再隨禮了。

    隨禮這件事,還真的是有時很堵心,還有的親戚,在還禮時比隨禮時出的份子要少,心裡更是瞬間地不爽。

    一個朋友曾經說過一次比較戳心的是,朋友在一個一般的朋友的兒子十歲時隨禮五百,可是第二年自己的兒子十歲生日宴時,那個朋友卻只隨禮三百,朋友說看了那個禮單時,心裡真的是耿耿於懷。

    因此,是否隨禮或隨多少禮,真的要看親戚的遠近和與自己的親疏的,做真實的自己,聽聽心音就可以了,有時真的不必糾結於別人的眼神什麼的,現在的親戚真的與以前不一樣了。

  • 7 # 樹德漢碩

    看自身條件吧,條件許可,孃家親戚有紅白事禮請到是應該隨禮的,男方的一般就不必了,但有兩兒維繫,如豁達大度的,也可隨禮。

    隨不隨,去不去,一切由自己決定。但做人要會權衡。這事,一要考慮自身條件,一要考慮當地習俗,一要會換位思考。如條件允許,不違習俗人倫,將人比己,那就要參與,就要隨禮,人不到,禮數要到。不要因為離婚了而顧慮太多,更不要以離婚了為藉口而拒之不做。人情大過債,人不可無情。愛情可失,再不可丟親情了。孃家親又是自己親,婚後,習俗上參與隨禮是標註夫方名的,離婚後,可改寫自己名,不再標前夫方名了。

    做人要會處事,不要因為離婚而影響太多。有的以離婚了為藉口,不參與孃家親紅白事了,這是不妥的,會連孃家親也瞧不起你。越在這種時候,越要硬撐而大度參與,不然會失了愛情又失親情,那就太可憐了。連孃家親戚也不親了,做人是很失敗很慘的了。禮尚往來,別找藉口,不斤斤計較,要有先吃虧心態。

  • 8 # WSCY919

    離婚了,孃家的親戚辦酒,隨不隨禮,這還是要看風俗習慣。有的地方有所忌諱,有的地方無所謂。忌諱的,就不要隨禮了,免得出了錢還沒討個好臉色。不介意的,你當然要隨一份。畢竟是親戚,鄉里鄉親的,沒必要招人口舌,留下一個話柄。

    如果打工在外,就看關係怎樣了,如果好的話,就發一個紅包恭喜。不怎麼樣的,就不必理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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