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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楚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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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知道
一個是舉行了儀式,領了證,可能有愛的結晶,孩子;另一個無非沒有這些罷了。此外,結婚的,體會了和對方父母共處的時間,算是過來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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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拙筆淡靜
本質不同。“非婚同居”,對於必須受法律認可和情感保護的“婚姻”而言,這樣的所謂“男女朋友”,只能叫做不倫不類。無論多長時間,不僅不被法律認可,也不受情感保護,更無法真正成為社會普遍認同的“夫妻”。分手,會被所有人漠視並認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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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口和乙
第一:離婚的必須要走法律程式,同居分手的不需要,離婚的可以分財產,同居分手的不可以分!
第二:離婚的基本都有小孩,離了也有牽掛,同居分手的基本沒有小孩,分了就無牽無掛,離婚的在婚就是二婚,同居分手的在結婚依然是頭婚!
第三:離婚的如某方有隱瞞財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依法裁決!同居分手的如有財產隱瞞,法院基本不會支援受理!
第四:離婚的有錯方,普遍會受到國家法律和社會道德的遣責,同居分手的基本不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也基本不會受社會道德的遣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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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快樂天天遇見
“談了很多年的男女朋友,分手後和離婚的男女,差別在哪?”,可以說沒差別也可以說差別很大,這要看你是從什麼角度來看。我試著從以下幾方面回答一下:
一是從身體或肉體接觸方面看,應該是差別不大,作為談了很多年的男女朋友,無論是心理還是身體肯定都會有轟轟烈烈的經歷,男女之間的那些事,該做不該做的估計都做過,畢竟談了好多年還保持純真的愛情,只有心靈沒有肉體的,可能也只能存在在故事裡,從這一點來看,兩者是沒有區別的;
二是從生活經歷來看,兩者是有區別的,畢竟你們是談了好多年,沒有經歷夫妻共同生活,不需要為買房還貸,不需要為日常油鹽醬醋,為工作、工資,為雙方家人、親戚、朋友之間關係矛盾而煩心,因為前者過的是兩個人的生活,很單純,就是愛和不愛,很浪漫的生活,而後者是一個小社會,要處理方方面面事情,逼著你去奮鬥去努力去拼搏,所以前者不能讓你進步讓你成長;
三是從法律的角度,除非前者是公眾意義的同居,可能涉及法律方面的問題有一定作用,如不是同居就是談朋友,哪從法律層面就就會路人一樣沒影響,仍舊是未婚男女。但是夫妻就不一樣了,首先你多了一張結婚證、多了一張離婚證,然後婚姻狀況變成離婚,再後面就涉及家庭財產分割、小孩撫養等各方面問題,如果有小孩直到孩子長大前你要一直承擔小孩的撫養費、生活費等。從這方面看談朋友和離婚差別是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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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善若水shao
一個有婚姻事實;另一個沒有婚姻證明。
一個女人可以大明大放生小孩;另一個絕對不可以。
一個女人可以大大方方做婦科手術;另一個只能偷偷摸摸掩人耳目去做。
一個是"性生活"持證使用者(此事可以當飯吃);另一個則是"嘗腥人"(只能當鹹吃)。
一對可以好聚好散,說走就走;另一對則好聚不好散,好來不好去。
一個受法律保護;另一個則無任何約束。
一個有法定義務;另一個沒有任何責任。
一個是有婚史;而另一個還是"原裝"貨的“白紙"。
一個對異性是觸及"骨頭骨隼"知根知底;而另一個只能看到表面,摸摸"皮毛"。
一個只能是長期困鎖“圍城";而另一個則可以自由進出。
一個是老司機只能長期開一臺"破車";而另一個則可以隨時"試駕"。
一個可以任由自己的孩子大聲叫嚷"爸爸""媽媽";而另一個則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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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男生小張和女生小李可以說談了很多年的男女朋友,兩個人都來自西部農村,從小學到大學一直是同學,高中三年級確定戀愛關係,正式成為男女朋友。
兩人約好考上了同一所大學,畢業後又去了同一所城市,應聘去了同一個單位。上大學時兩個人就同居在一起,直到又上了3年班,彼此實在是太熟悉了,所有的缺點都充分暴露給了對方,早已經沒有了男女之間的新鮮感。
兩人吵架是家常便飯,吵架的主要原因是小張比較會過,小張把掙到的工資幾乎全轉寄給家裡。單位每天管兩頓飯,小張中餐經意吃得飽飽的,晚飯就基本不吃了。小李花錢又比較大手大腳,手頭有錢存不住,為此兩個人沒少吵架。吵得有好幾次分手又複合,最終兩人還是分了手。
小張和小李分手後不久,經單位領導和同事們介紹,時間不長就分別重新戀愛結了婚,現如今兩個人都有了孩子,看得出各自的婚姻都很幸福美滿。
可是,單位裡離了婚的男女境遇可就大不同了。
有個男同事,8年前離婚,只有9個月的婚史,沒有小孩,可至今沒有找到自己滿意的女朋友結婚。好女孩一聽說結過婚沒人願意,差一些的男方又不同意。
幾個離了婚的女同胞就更慘了,幾乎沒有人給介紹,實在是沒有合適的人選。最委屈的就是小劉了,結婚總共65天,新婚蜜月沒度完前夫就去外地上班了,兩個人沒在一起住幾宿。至今33歲了,一直是單身。單位的同事們,到一起議論起來都紛紛為小劉鳴不平。但議論歸議論,現實就是這麼殘酷。
談了很多年的男女朋友,分手後和離了婚的男女,差別在哪?
我覺得,差別在於人們的意識裡,談了很多年的男女朋友,與離了婚的男女,產生了本質的區別。
主要原因是:人們的戀愛觀發生了巨大變化,戀愛越來越自由了,婚姻方面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了。男女戀愛時同居過幾個男女朋友不是問題(不同居的實在是太少了),而男女之間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問題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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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作的敵人
談了多年而分了手的男女朋友,與離了婚的男女有沒有差別?當然有:一,男女朋友身體是純潔的,沒結過婚的女人,稱女,結過婚的女人,叫婦。沒結過婚的男女永遠都叫女孩子男孩子。
二,未給過婚的男人取妻叫娶妻。離婚後再娶再嫁男女叫再醮和續絃。
三,未結過婚的人是剛出鍋的酒頭,離婚後的是二鍋頭。
四,未結過婚的女人是淑女,離婚再嫁婦人失節。
五,來結過婚的男女結婚後與對方的感情專一,再婚男女心中永遠有另一個共枕過的異性的陰影。
六,未婚男女對性生活較慎重,離婚者比較隨便。
七,未婚女子叫紅粉少女,巳婚女人叫黃臉婆娘或稱白麵妻。
八,未婚女有德言工貌四美,再嫁女叫壞婦道。(壞了女人的道德)。
九,灬…還有很多差別,讓友友們補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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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大了去了,離婚的起碼實戰過婚姻,和公婆過過招,和婆家親戚交過手,和一個男人切切實實住在一起磨合過。……這些都是耍朋友無法企及的經歷,耍一輩子朋友,不結婚,頂多算是新房出租成舊房,沒經歷過婚姻,始終不知道男人在平常生活中不裝逼的真實面孔,說的難聽點兒,不過是耗費自己最寶貴的青春,陪一個並不打算娶你的男人,打著愛的幌子,被白嫖了幾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