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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範世界

    轉來轉去都一樣轉圈圈,婚姻存續期間雙方財產都是共同財產。你的他的都是共同的,他先走後這其中的一半是屬於你個人的也是不能繼承和分割的。剩下的一半按照法律上可以繼承的人順序繼承,你是當然的順序繼承的第一位繼承人。沒有遺囑沒有協議的,所有繼承人平分,有遺囑協議也無異議就按照遺囑協議執行。

  • 2 # 使用者品味人生

    丈夫生前把銀行存款轉到你名下,其目的是今後方便你取款方便,並不是讓你分給其他繼承人。原有的家庭存款是夫妻的共同財產,誰都不能染指。如果存款不是夫妻共同勞動所得,而是丈夫因不幸事故得來的賠償款,那麼這些存款其他繼承人應該共同分割。

  • 3 # 家子說法

    除非丈夫生前寫下遺囑或者贈予宣告,明確把這部分財產送給你了,否則這種行為沒有任何意義,錢放在你卡里和放在你丈夫名下沒有任何區別,在你丈夫去世後,其他繼承人都可以參與繼承。

    為什麼呢?我展開講講。

    一、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不以存放在誰名下為準。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除身體受到傷害所獲得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遺囑或贈予中確定給一方的財產以外,其餘的財產,只要是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原則上都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這些夫妻共同財產不以放在誰的名下為準,只根據獲取的時間來確定所有人。

    比如說,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購買的股票當然只能放在丈夫名下,但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當然是需要分割的。

    對於房產,即便是落在一方名下,只要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另一方沒有說要放棄所有權,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同樣的,存款放在誰的名下不重要,只要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也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去世後,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

    如果夫妻一方去世,首先就需要確定他的遺產範圍。

    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的合法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時夫妻兩個人共有的,在一方去世時是需要分割處出來的。

    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應當作為丈夫的遺產參與繼承。這裡的一半,當然包括妻子名下所有存款的一半。

    所以,答案就是不管丈夫轉給你的存款,還是你自己存的存款,都有一般需要繼承。

    而死者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光包括死者的配偶,還包括死者的子女、父母。也就是說,你名下的存款、車輛、房產都是需要被分割一般價值出來進行繼承的哦。

    三、如何保護妻子的個人財產呢?

    那麼什麼財產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首先,當然是妻子的婚前財產,還有專屬於妻子的個人物品等等。

    如果想讓妻子婚姻存續期間收入的其他財產,不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不進行繼承,就需要約定了。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後以書面形式約定,夫妻的婚後收入歸各自所有,也可以約定其他財產分割方式。

    具體到這筆存款上,妻子想變成個人財產,可以讓丈夫出具書面贈予宣告,宣告這筆錢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

    當然,也可以雙方以書面形成約定,夫妻個人名下的存款屬於各自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只是,我個人覺得,這樣的夫妻關係總有點怪怪的,不過每對夫妻都有自己的相處方式,怎麼舒服怎麼來吧!

  • 4 # 東友律師團

    想要確定這筆錢能不能被其他繼承人分割,需要看這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你的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收入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擁有平等的處理權

    所以說如果丈夫的銀行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在誰的名下都不會改變這筆財產的性質。

    【婚內贈與】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可能有人認為這筆錢應視為對女方的贈與,但是根據上述《婚姻法》的規定,除非男方與女方簽訂贈與協議表明這筆錢單獨贈與給女方,否則這筆存款仍屬於是夫妻公共財產,但是司法實踐當中,很少有夫妻在婚內會做這樣的約定。

    【夫妻共同財產的繼承】

    如果這筆銀行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其中屬於丈夫的那一半就是遺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是可以要求分割的,也就是說你佔這筆存款的1/2+1/2X(X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數量)。

  • 5 # 一紙家書

    只有在兩種情況下,其他繼承人不參與分割:

    丈夫生前把存款轉到題主名下,且與題主書面簽訂《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性的文字。丈夫無論是否把存款轉到題主名下,生前訂立了一份合法有效遺囑、指定存款中屬於他的部分,全部由題主繼承。

    否則,其他繼承人完全有法定權利分割。

    題主這個問題涉及到兩個方面:一個是婚內財產的歸屬;一個是繼承。

    以下圍繞題主問題,就此兩個方面分別說明一下:

    關於婚內財產歸屬

    丈夫的銀行存款,無非就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全部屬於丈夫個人;一種情況是本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全部屬於丈夫個人。“轉”的這個動作,可以理解為是“無條件的無償贈與”。但是,無條件贈與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簡單解釋就是:本來屬於丈夫的個人存款,變成夫妻共同存款。其中,各自一半兒份額。如果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財產登記在誰的名下,不影響財產歸屬——即便登記在一個人名下、或者更換了登記人,依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性質的文書,做了財產分割的書面說明,例如:財產全部歸題主,那麼協議將優先於上述法定判定歸屬,按照協議來。

    這就是開篇給出題主的第一個結論:如果轉賬、且有財產分割協議,那麼,財產全部歸屬於題主。否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繼承

    夫妻共同財產情況下,誰來繼承,有兩種確定方式:

    一種確定方式是,按照法定順序繼承人。所以,如果一方去世,那麼遺留下來的個人財產,很可能不會歸屬於另一方,而是由多位法定繼承人均分。一種確定方式是,由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繼承。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遺囑、指定了繼承人,那麼其遺產將由指定繼承人繼承,與法定繼承無關。

    這就是開篇給出題主的第二個結論:如果題主丈夫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遺囑、指定題主為唯一繼承人,那麼,其他繼承人無權分割。否則,有權

  • 6 # 風雲亞平寧

    丈夫去世,繼承人無非就是父母,妻子以及子女。丈夫雖然把存款轉到你名下,仍然還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而不是個人私有財產。

    不是能不能分割的問題,而是良心的問題,讓自己心安最重要!

  • 7 # 文慧心

    現在是法治社會,得按法律。按法律,是遺產,有資格的繼承人,都得分。至於放在什麼地方,放在什麼人的口袋裡,都得拿出來分。這叫法律,現在是依法治國,依法審判。

    最後怎樣分,可以調解,調解不成,由法官判。

    有一塊土地,父母親走了,8個兄弟姐妹,其中有一個死了,有一個不知所蹤。所以,這塊地,也分不開,也賣不出,留著成荒涼房,也沒人修。任何的方法,因為要全部繼承人同意。

    立法的本意,是化解社會矛盾,社會和諧。

  • 8 # 苕國土魚

    從理論上來說,應該把你們的存款總額分成平均的兩份。一份是你們夫妻共有財產中你的那一份,這是不參與遺產繼承的分配;另外一份是你先生的那一半,這部分就需要你和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比如你先生的父母、子女共同來平均繼承。

    但是,現實永遠都比理論更復雜。如果你先生的父母或者子女,他們不太清楚你們有多少存款,一般情況下他們還是算了。當然,如果你先生是個億萬富翁的話,那肯定他們是不會罷休的。

    一旦他們知道你們存款額度,存款有銀行之類的資訊,很可能就會利用相關法律手段來阻止你取款,而且你可能就會面臨一場家人間的官司,一般情況下官司打下去你都會分出部分遺產的。

    很多人就認為,在生前把財產存到另一方的名字下,而且只有對方知道密碼,遺產的處理就算結束了。實際上這是不太穩妥的做法,正確的做法是應該立一個正式的遺囑,最好去公證處公證一下 這樣才能相對的避免遺產糾紛和親人反目成仇。

  • 9 # 周律師說法

    依法可以分割。

    一.銀行存款,依法屬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無論在誰名下,均改變不了這一性質。

    從本案描述的情況來看,丈夫生前名下的存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其丈夫生前轉移給妻子後,其性質不變,仍然是雙方各擁有一半的所有權。

    二.夫妻中丈夫去世,其夫妻共同財產中,一半為妻子的個人財產,另外一半為遺產,在沒有遺囑繼承的情況下,由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法繼承。

    因此,該筆存款,剩下的一半,在無遺囑繼承的情況下,由丈夫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來依法繼承,即其妻子、父母、子女平均分割。

    總之,即使丈夫生前把銀行存款轉移到了妻子個人名下,其他繼承人還是能夠依法分割到遺產的。

  • 10 # 妧君

    遺囑繼承,首先就是確權,分割出被繼承人的財產分額。婚內夫妻存款存在任何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沒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形式(書面,口頭,公證,代書),所有的繼承人都可以按平均分額法定繼承她丈夫的那一部分。並不存在把存款轉到妻子戶頭就等於把財產全部分配給妻子。

  • 11 # 水至清不魚

    丈夫即使生前把存款轉到你名下,那也是你和丈夫的共同財產。

    不過這筆存款因為是你的名字,不需要任何人配合,已經在你的掌控之中,其他繼承人是不掌握你到底有沒有存款,具體有多少存款。

    一般來講,有繼承權的人,不可能不要臉到這種程度,要調查你手中有多少存款。所以你丈夫生前把存款轉到你的名下是明智之舉。

    你丈夫把存款生前轉到你的名下還可以減少很多取款的麻煩和節省了一筆不小的公證費用。

    如果你丈夫生前不把存款轉到你的名下,那麼這筆錢他去世後要取出來,就得需要公證了。活期好辦有卡有密碼你就能取出來;但是一般都是大額定期存款,需要人工取出來的,都是需要公證的。所有繼承人到場不說,主要還得承擔公證費用,10萬元,公證費用是1200元。所以你老公生前把存款轉到你的名下做法是非常聰明的。

    那麼,其他有繼承權的人,不知道你有多少存款,自然也就無法繼承分割你丈夫的存款。因為存款在你名下,這筆款你存取自由,不需要任何人配合。

  • 12 # 13579難得糊塗

    有很多情況是可以的,比如,你老公的父母,也是第一繼承人,跟你的繼承順序是一樣的,可以跟你爭除了你一半之外的另外二分一。

  • 13 # 血色文閣

    你現在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那一半可以自己支配,你丈夫那一半按照繼承法,符合條件的人都可以依法分割!

  • 14 # 漠漠律師

    如果是轉入你姐姐妹妹哥哥弟弟老爸老媽名下就非常安全啦,轉入你名下,相當於左兜掏出放進右兜,因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不管錢在你們夫妻誰名下賬戶,一般都會認定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其中一半會被視為你丈夫的遺產,由你和他的父母以及你們的子女一起平分。

  • 15 # 公習

    不論在誰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去世後,如果沒有立遺囑,那麼夫妻共同財產一半屬於丈夫的遺產,根據繼承的先後順序進行分配,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妻子是監護人可以代為保管,但是父母是可以分到應得部分的。

  • 16 # 法眼掃描

    你說的這種情況涉及到遺產繼承的問題。

    按照《民法典》規定,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遺贈撫養協議執行,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執行,都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執行。

    法定繼承的分為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第一順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第一順序有人的,第二順序不能繼承。

    假定題主丈夫沒有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則需要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先分清楚那些屬於丈夫的遺產。家庭財產中,如果沒有財產協議,一般認為家庭財產是夫妻共有,則先分出一半歸妻子,剩餘的一半財產屬於丈夫的遺產。

    當然了,我們這樣說起來好像很簡單,但財產價值的確定也很複雜,比如房產、汽車、股票、投資、字畫等。

    第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情況下按照均分遺產的方式繼承,除非有的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願意將自己的那份遺產轉贈他人,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然後,我們再說說丈夫將銀行存款轉到妻子名下的行為如何認定?

    能否認定這是對自己的遺產一種事先的處理方式?我認為不可以這麼認定。中國家庭中70%的家庭都是妻子掌管家庭財權,哪怕妻子是全職太太呢。

    抖音上不是成天說丈夫上交工資卡、獎金後沒錢出去吃飯嗎?這就是現實,中國的傳統文化導致妻子在家比較強勢。

    丈夫將銀行存款轉到妻子卡上,或許就是一種上交的行為,並不是遺產處理的行為,如果真是遺產處理的行為,最好讓丈夫寫個東西,表明這部分錢歸妻子個人所有,其他人不得分割。

  • 17 # 自娛自樂的美羊羊

    根據《民典法》規定,如果你丈夫沒有立下有效遺囑,夫妻存續期間所有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存款寫誰的名字,只有其中50%是屬於你個人的,另50%屬於你丈夫的遺產,按照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由妻子、父母、子女均分。現在是法治社會,得按法律。按法律,是遺產,有資格的繼承人,都得分。

  • 18 # 點亮浮生

    你說的這種情況我遇到過,而且我也參與辦理過。

    第一種情況你這樣的,你們兩個的共同財產,存在誰的名下是有區別的,因為存在你的名下,所以你佔了一半的財產所有權,另外一半的由能繼承的繼承人來分割,所以存在你名下的錢還要分出去一半。

    第二種情況,如果錢全部存在你丈夫的名下,是所有具有繼承權的人一起平均分割,這個情況也不一定有時候他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第二順位繼承人所佔比重不一樣。我當時辦理的是第二種情況。需要繼承人開具相關的親屬關係證明,一起到場簽字或者委託某一位領取,銀行也是為了防止發生糾紛。

  • 19 # 韓芳217

    可以分割

    你們夫妻共同財產的50%拿出來再由他的父、母、愛人、孩子平均受益。也就是你分的多一些

  • 20 # Blue薔薇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不管動產還是不動產在誰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丈夫去世之前將存款轉到妻子名下,這些存款依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半財產屬於妻子,另外一半由丈夫的父母、妻子、子女繼承,繼承的份額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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