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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鴻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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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請姚ming吃火鍋
這個是高階領導幹部之間的公開實名舉報,造成社會重大影響,首先這個是紀律問題,後面才是法律問題。這個跟普通的民事糾紛案件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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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長天孤鶩7775
他是官身,舉報他的也是副廳,不是老百姓。別人敢舉報他你以為沒證據?這個級別的人可不傻,他難道非得等著讓人家把什麼都抖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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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設性意見
這個事需要旁證,不然就是不了了之,你讓女的去nda就是不相信胡錫進,就算證明假的,胡錫進也沒法做人了,你如果不作為,紀委以後就沒信譽了,這真是個又高又損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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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言有義
我來質疑舉報這個事情本事。一張網路截圖,如何證明是段靜濤自己填寫的舉報內容?有沒有語音口述,有沒有舉著身份證和舉報內容的照片?怎麼就沒人質疑這個事兒?塵埃落定後,段靜濤來一句,如何證明真的是我本人寫的網路舉報信,怎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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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貓1954
【1】老胡不需要自證清白
【2】既然已經報官,官方調查後如果沒問題就會還老胡一個清白(比老胡自證管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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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米行者
1.現在這個充斥眾多不良自媒體的人希望把水攪混,混水好摸魚,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甚至境內境外反華勢力及走狗們使用奸計來扳倒老胡。
2. 舉報老胡的時間點與時機十分可疑
3. 舉報老胡的內容十分可疑,又是拿男女關係來說事來把老胡搞臭。人無完人,拿可有可無的男女關係說事,最容易把人的名譽搞臭,即使最後被證得清白,但可能也晚了。即使不拿男女關係搞老胡,也可以拿出很多罪名來搞臭老胡,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4. 誰舉報誰舉證。沒錯,否則就是捕風捉影的誣告。如果這種事成為常態,還要法律與黨紀做什麼?有人舉報你有私生子,你便自己去證明沒有私生子?有人罵你卑鄙,你便屁顛屁顛地去證明不卑鄙?。。。。
5. 舉報老胡的動機十分可疑。明明知道老胡講出了人民的心聲,獲得了廣大人民的愛戴,但舉報老胡私生活的行為也是可恥的。舉報者以及她背後的勢力一定另有所圖。居心險惡。
6.挺老胡!老胡無須自證清白。更無需什麼親子鑑定。。黨組織也不用要求老胡自證清白。如果舉報者拿不出鐵證,就還她個批評,甚至處理她誣告。。組織原則不能被這種小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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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塘人家
舉報需要證據吧?段是如何知道這兩孩子是私生子?如何若得證據。事關孩子隱私,段有權公開嗎?這麼一想,就知道段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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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俞劍
這話問的?誰讓他自證清白了?誰說一定要誰主張誰舉證了?法律是幹什麼的?監管又是幹什麼的?還是那句話!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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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莫小林說事
還是按正規程式辦吧。先約談方方面面,然後再看約談情況定奪。當然,當事人能提供明確的證據,事情就簡單了。邏輯關係很多,攻防雙方都有難度,但事情確實簡單,有DNA手段,事情很快會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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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無忌52018
沒人讓老胡自證清白,即然段姓副職已經實名舉報,等待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調查處理就行了,網上爭論的是能不能對涉及到的當事人做親子鑑定的問題,老胡被實名舉報調查處理起來很難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是黨員,廳局級幹部,連副國級領導中央都處理了,何況廳局級?而是因為老胡的特殊崗位和言論,如果他道德破產,意味著什麼?大家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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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孫哥聊乒乓
胡錫進沒有義務要自證清白。理由如下:
1、誰主張,誰舉證。舉報者必須拿出證據來,而不僅僅是一說了事,讓被說者去自證清白。否則,會無法無天,人人自危,特別是那些名人,天天沒事,都忙著去做DNA,去透過各種方式自證清白去了!
2、在結論沒出之前,不能有罪推定。而自證清白的前提,就是“有罪推定”。所以,必須抵制那些讓被控告者自證清白的言論和主張。最明智的做法是保持中立,獨立思考,理性發聲,客觀中立,不選邊站隊。
3、舉報者有義務提出證據。老胡事件,是本單位一個副局舉報一個正局的事情,還涉及到本單位的另外兩位同事。這種舉報,公之於網際網路,造成了很大的社會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上級有關部門勢必要對舉報的問題進行調查落實,既要調查被舉報者有沒有相關問題,還要調查舉報人的動機、目的和相關證據。在這種情況下,老胡對有關問題予以澄清即可,不必自證清白。譬如,做什麼親子鑑定等等。
這個事情會不會訴諸法律?可能性存在,但利率不大。
因為,這個事情最大的可能,是透過行政和紀律的途經解決。
具體說,一個是舉報情況屬實,老胡被處分,然後退休;
另一個,就是舉報者捏造事實,誣陷無辜。這樣的話,就是引火燒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藉此上位的企圖成為泡影不說,還惹出一身麻煩;
還有第三個可能,那就是舉報者有心理疾患。這個就得根據醫療部門的鑑定,區分責任。
無論哪一種情況,老胡都不必自證清白。
情況如何發展,我們吃瓜打醬油,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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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王培25096256151
因為舉報人以為網路是法庭。
胡錫進也只能被動辨護自證清白。
至於誰主張誰舉證,也只能讓網路法庭上的法官們去要求舉報人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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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儒雅的鬚眉
確實,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所謂要胡錫進自證清白十分荒唐。這種說法既違背了法律原則,又不考慮第三者特別是兒童的正當權利。用違背法律原則的手段去調查證據,這不又違法了嗎?正確的要求應該是舉報者出具證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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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發呆的中年大叔
大叔幹過幾年紀檢工作,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紀委或者監委在接到舉報,不管是實名還是匿名,都需要依法依規辦理,不存在只查實名舉報的,而對匿名舉報不管不問。
在現實工作中,監委或者紀委會把更多的工作精力放在實名舉報的,因為實名舉報舉報人明確,事實清楚,把握性更大,查辦起來會更加容易快速。匿名舉報,紀委或者監委會根據舉報內容涉及的案情嚴重程度,涉案人員級別高低和對社會影響的大小,採取本級調查或者發回涉案人員所在單位調查等方式。
在這個事情上,老胡雖然是被檢舉人,按道理是應該誰主張誰舉證,但是老胡現在是公眾人物,他不僅是黨報的喉舌,更被很多胡粉當作抗擊西方社會的利劍,代表著很多愛國者的良心。所以,老胡的自證清白是很有必要的,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
老胡被惡意攻擊,也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因為一張在機場的合影,楞被說成兒子女兒移民國外了。老胡簡簡單單幾句調侃,就讓中傷者不攻自破。但是這次不同,這次檢舉人來自內部,且是實名舉報,分量自然不同,老胡及時澄清,只是安很多胡粉的心。下一步是否能經得起組織調查,還得靜觀時日。
我再談談我的感受,舉報人,環球時報副總編輯,怎麼也是體制內的人,有組織有規矩。她的上級有問題,該向哪一級反映就向哪一級反映,並不是投訴無門。利用公開手段檢舉她的上級,體制內的人不是為了博取眼球出名走紅,更不可能利用這種手段扶正上位,那麼她的動機是什麼,就有待商榷了。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希望老胡能夠挺得過去,畢竟很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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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繁華正在遠去
首先,《環球時報》作為《人民日報》的子報,肯定算是半個官媒。總編輯胡錫進被副總編輯段靜濤實名舉報,且不說最後的結果如何?兩個廳級幹部在網路上這番“對壘”,都是重量級的人物,尤其老胡更是網路大鱷,原因絕對沒有我們想象中的簡單。這肯定既不是段靜濤解釋的一時鑽了牛角尖,更不可能是老胡所謂的對方為了上位總編輯而鋌而走險!事情發展到這一步,誰舉證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真相。
其次,現在胡錫進正式迴應了,段靜濤也在私信向胡錫進正式道歉了,貌似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就應該翻篇了。真的能翻篇嗎?不能吧!我們老百姓不熱衷探討別人的隱私,沒時間,更沒有興趣。但是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網路正能量的代言人,老胡與段靜濤激烈的網路“鬥爭”,貌似就要這樣偃旗息鼓了,劇情反轉的讓人真的大跌眼鏡!
再次,段靜濤的舉報是否屬實,會不會受到刑事或者治安處罰?《環球時報》兩個涉及其中的女職員,至今還沒有發聲!這件事情自始至終,是不是境外勢力參與謀劃的“陰謀論”,目前也沒有定論。說實話,作為老胡的鐵桿粉絲,心裡確實捉急!
最後,張曉文一句耗子尾汁,就讓他與朱之文的網路撕逼畫上了句號,這個可以理解,都是蹭流量、吸眼球的網紅,就當是一場鬧劇。但是僅憑段靜濤的微通道歉,不足以讓事情翻篇,不可能!整個事件到底是老胡失德還是段靜濤無德,有關部門必須要一查到底,查個水落石出,給全國人民一個說法,而不是選擇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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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雨思江南
因為老胡犀利的文風無情地揭露了某些國家和個人的醜陋和殘暴,使更多的國人瞭解真象。同時老胡也成為某些人的眼中釘、肉中刺,除之而後快!然而這種拙劣的汙衊和攻擊卻更加證明了老胡是一個敢為中國人民發出正義之聲之人!因此,中國需要更多的老胡,媒體需要更多的老胡,人民需要更多的老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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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華南虎com
誰主張誰舉證是法律原則,針對的是全體公民。對於舉報一般是針對黨和政府領導幹部,本身他們就有一定的公權力,就不能按照對於一般公民的要求和規則來制約和調查。黨紀應該成為腐敗的照妖鏡,而不是庇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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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無事翻書有空說話
胡總編這件事讓人撓心。堂堂的主流媒體,無限風光的職業報人,《環球時報》世界矚目,無數國人受其洗禮,人民鏡鑑黨的喉舌,怎麼能成淪為化糞池?無論事實真相如何,絕不可以發洩私憤汙人耳目。一個身為副總編,竟然象罵街的潑婦,把組織置於何地,把黨的形象置於何地!在我們的新聞史上,留下了汙穢的印記。這件事如果不能果斷處置任其發酵,會給新聞事業造成不小的損失,不同於歷史上的政治問題,自毀門庭授人以柄,敗壞的是黨的聲譽,損害的是群眾的信任。胡總編文筆犀利見微知著,最不應該情緒躁動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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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莫名40004557
一個患有嚴重妄想症的瘋婆娘,再拿點海外贊助費,什麼事幹不出來?老胡搭理她簡直掉價,等調查就是了,和一個精神不正常的瘋子說什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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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司法程式是這樣沒錯。問題是,這次的事件不是法院在審理案件,而是中紀委的調查。至於中紀委是什麼程式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