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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區耕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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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軒點文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但是配偶是沒有法定義務的。卻有《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協助也並未是法定義務了,但婚姻把夫妻二人結合在了一起,雙方的老人也是需要共同贍養的。只有家庭和睦才能使得感情更加長久,畢竟誰都會老去,都需要子女的贍養和照顧,中國美德傳承思想
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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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走的路多了就看到了人
兒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是真的有法律依據嗎?
線上很多專業人士會給你解答,我想說說法律之外的事情:
首先,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
所以,要拿法律說事兒的時候,大概是受了不平等的道德壓迫吧。
如果夠和諧,公婆做的到位。孩子給帶,不給帶就給錢。逢年過節,經常影片電話問候,家裡有個什麼好吃的好玩好穿的公婆都想著兒媳婦,兒媳婦和兒子拌嘴永遠都先支援兒媳婦~這樣的公婆,咱們該孝順吧,有病有難的時候該伸手吧~
同樣,如果兒媳婦經常關心公婆,給帶孩子也給公婆零花錢,逢年過節給買禮物,不給帶孩子也不少給過節費,換季了,或者發現了什麼好吃的好用的都想著給公婆一份,這樣的兒媳婦公婆也會真心相待吧。
所謂倆好得一好,都付出真心必收穫真心,都虛情假意,只能被虛情假意對待。
無論法律如何規定的,我們做兒媳婦的,為了一雙養育老公的老人,對我們老公的付出,也該儘量體諒老人,生病方便就去看護,不方便就多多電話影片關心,該付醫藥費的時候也拿,畢竟老人為了養育老公,供老公讀書,幫襯老公娶妻都付出了很多。
愛在人間,不沾親帶故的人有難都會心疼,何況還有共同愛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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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桃花源哥
這個問題是在單位聽她們議論的,我不知道有沒有法律依據,我個人認為贍養老人是必須的,有沒有法律依據我們都要去做,這是我們民族的美德。如果是這樣說的話,我們男孩也不用去照顧岳父岳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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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講兒媳婦也屬於子女,從道義上講應該有義務,從法律上講子女有贍養的義務。個人覺得媳婦應納入子女範疇,應盡贍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