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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牧牛老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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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村趣兒事
身體好的情況下,在兒女不需要你的情況下,還是自己在自己家住,如果兒女需要,又不在一個城市,那就在一起住,在不需要時,回到自己家住,因為兩代人的思想觀念不同,生活習慣也不一樣,所以,自己能生存的情況下還是自己在一邊住好。
身體好的情況下,在兒女不需要你的情況下,還是自己在自己家住,如果兒女需要,又不在一個城市,那就在一起住,在不需要時,回到自己家住,因為兩代人的思想觀念不同,生活習慣也不一樣,所以,自己能生存的情況下還是自己在一邊住好。
這個問題不是兩代人能不能住一起,而是方不方便,能不能和諧相處的問題。
如果說兩代人兒媳兒女不能住一起,那過去大家庭四世同堂又怎麼解釋?
能長住一起共同生活的人都是前世修來的緣份,不是誰都可以隨便住一起,住在一起都是有著內在的結集關係。(短時住一起的不計)主要有兩大內在關係:
1、因婚姻締結的家庭關係住一起的。如夫妻關係。
2、因血緣親情撫育贍養關係住一起的。如兒女關係。
這都是社會安定的基礎,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家庭關係。
如上所述,女兒和父母有親情血緣關係,從小和父母兄弟一起生活長大,但長大後與人結婚,有了自已新的家庭,按傳統就不和孃家父母一起共同生活了,但血緣親情和與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不會因此而消失。兒媳雖無親情血緣關係,但因婚姻關係成為夫家成員,在一起生活名正言順,也天經地義的。誰也干涉不了她享受家庭的溫暖和關愛,和為家庭的奉獻。雖然具備血緣和婚姻關係兩個主要條件,但在一起生活還是情感和客觀條件為基礎,沒有情感在一起不會和諧,不再方便在一起就必然會分開。如果公婆兒媳之間沒有建立起情感,又條件不方便在一起生活,當然也沒必要綁在一起。如當今兒子長大工作在外,或年輕人在城裡有房安了家,父母年齡不太大不願進城生活,這樣自然就不在一起生活了。
因此現在家庭己小型化和多元化,大家庭和幾世同堂已不適應了。人們也只有順應時代變化。
但除親情血緣關係和婚姻家庭關係,不具備這兩大條件最好還是別攪合一起,免生一些糾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