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美妞媽咪

    其實能不能結婚和怎麼認識的沒有太大關係,主要還得看你們兩個人現實生活中的相處。邂逅之後如果兩人幹嘛都合拍,三觀相同,當然有結婚的可能呀!祝你們幸福哦

  • 2 # small的cat

    結婚可能性不大就算了吧,何必給自己將來選擇出難題?又何必讓自己以後某天背上渣男的罵名?一輩子光明磊落不好麼?以後還會遇到喜歡的,太多了。

  • 3 # 巴黎小煙燻

    喜歡就在一起,不要被結婚的形式束縛,不一定就不會結婚。適合結婚的可能你又不喜歡,有可能也不會長久。那為什麼不選擇喜歡的呢,對吧

  • 4 # 壞女孩剪影

    雙向的就在一起 ,沒必要被婚姻束縛,不給自己留遺憾終身就好了, 很多情侶都沒有說是一定要向結婚那方面發展的, 很多事都會變,談戀愛這件事不是固定性的事情 ,是變化式的,說不定今天喜歡明天就不喜歡了這樣呢

  • 5 # 圓澄大海

    婚姻戀愛兩件事,二者目的各不同。婚姻首重人品質,背景家庭契合度。其次再把感情投,先後順序不可換。戀愛若先感情好,發現不適徒煩惱。若此道理先明白,按序進行糾結少。

  • 6 # 洪家三丫頭

    還沒在一起怎麼就知道結婚可能性不大,如果涉及到家族理由不能允許那就不要浪費時間和感情了。

    如果只是個人原因,可以客服的就努力去改變,這輩子就是要拼一拼,幸福是靠自己把握的。

  • 7 # 無痕的溫暖68

    你問的問題,每個人給你不同答案,最終也是你看完後找到覺得和你心裡想法比較一樣的採納,其實你心裡已經有個答案,我建議是就是喜歡,試著相處但雙方要一起訂個期限,到這期限不行再放棄,那樣不會遺憾,要是還不是很喜歡,想放棄,就明確說,不要突然消失,說明白比較好,個人拙見,還是看你自己。

  • 8 # 知足常樂7064

    確實喜歡的必須珍惜哦!抓住機會,珍惜相遇的緣分!也許處著處著就想結婚了!一轉身一錯過可能就是一輩子見不了!沒有人會一直站在原地傻等的。

  • 9 # 鋼鐵俠33222626

    喜歡的定義是什麼?喜歡難道不是希望永遠在一起,未來的日子都有彼此嗎?如果不是,那可能你只是受荷爾蒙影響一時衝動,只是饞他(她)的身子。

  • 10 # 熾熱天屎

    一個個都急著否定幹嘛,看回答沒有一個支援的,題主應該相信自己,可能性不大不代表不可能,只要有希望就盡全力去追,何況互相喜歡,那就更要追,追到在一起為止,如果盡全力還是沒在一起那就放手換一個,總之不要輕言放棄

  • 11 # 緣與故事

    個人覺得,結婚和戀愛是兩個概念。

    相互喜歡當然是最好的,因為彼此都能吸引對方,能為對方著想,能感受到對方的喜怒哀樂,能為對方付出。只要兩個人覺得在一起過得開心就好。

    但是,婚姻是生活,它沒有那麼多的理想化,要面對物質,雙方家庭,各種摩擦矛盾,時間久了,就會讓人感到麻煩,頭痛。

    如果兩個人相互喜歡,這個時候反而要好的多,彼此反而會一條心的去面對這些問題,一個個的困難都會解決,相比單戀或不愛那不知道會好多少倍,因為你們一直都是幸福的,會把艱苦的生活變成彩虹色。

    如果是我,我想我會抓住不放,遇到一個喜歡的人都如此艱難,更何況我喜歡的也喜歡我。

  • 12 # 愛穿裙子的提拉小姐

    那就勇敢的去愛,別去計較結果,這世上沒有結果的事情多了,何必那麼糾結呢,和愛的人在一起,哪怕一分一秒,一天一夜,也勝過不愛的人過一生一世,卻每分每秒都在彼此將就,這世上,真實的愛總是那麼動人,而權衡利弊後的選擇看似萬無一失,卻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我為什麼會這樣說,因為我就遇到一個很喜歡,但是無法在一起的人,我們都很理智,所以都沒有邁出那一步,但是有些話,止於唇齒,卻難掩眉目,但是會一直後悔,所以想愛就愛吧,別留遺憾

  • 13 # 隨心所欲的蘭丫頭

    喜歡就去追,也許這段姻緣你們也會走到最後,不要給自己留什麼遺憾。隨這時間的增長,你們的感情會越來越深,如果明知道不能結婚,還給了他或者她深情,那就是你的不對了,一開始就說清楚,如果另一半也願意這樣那就順其自然了

  • 14 # 努力疼你

    29歲左右在某家夜店遇到這輩子第二個想愛的人,當時她只有18歲,在夜店上班,陪酒、唱歌、跳舞。她當時沒注意我,坐了10分鐘,說想去跳舞,建議我換人,也很直接,然後就離開了。

    後來幾個兄弟經常去那邊,自己兄弟叫她過來坐,然後我才想起來,但那時候她和兄弟玩的火熱......我那兄弟還比我大啊…………

    大概一起喝過幾次酒以後,慢慢也熟了,那時候發覺自己有點喜歡上她了………………可是我已經結婚好幾年,女兒也2、3歲了。2013年兄弟結婚以後,就很少去夜店,然後我也慢慢開始叫她了。聽她說曾經喝多了,叫兄弟娶她......

    我承認,我沒愛過我老婆,雖然和我結婚至今14個年頭,女兒也快11歲了。我只把我老婆當家人。2012年前女友瘋狂的逼我離婚,我沒答應前女友,那時候我也愛前女友,可是我告訴她我有孩子了,我不可能讓我的孩子在一個破碎的家庭成長。。。。所以,同樣,我也沒辦法娶那個夜店女孩阿朵。

    2014年以後,阿朵一段時間沒在夜店上班,轉去做平面模特,當過游泳展的模特。主要是不夠高,但是面板特白,在夜店上班也練就了那種你很想保護她的那種感覺。後來去了新加坡打工將近半年。在新加坡的時候,基本每天晚上都會跟我發信息。幾次喝醉了,也會對我又吼又叫。回國後,又回去夜店上班。到2019年,她經常上半年班,休半年,也去新加坡生活過一段時間。

    阿朵的溫柔,讓我無法抗拒。可是我還堅持著最後一點理智。是,這輩子應該不會娶她了,因為去年我老婆努力做了試管,給我生了兒子,完成了我爸的心願。

    阿朵和我女兒同一天生日,再3個月就29歲,一轉眼她在夜店斷斷續續上了快12年的班了。我也希望她好好找個歸宿,可是我又捨不得不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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