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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孩子就是一直媽媽帶著,爸爸長期在外打工。今年離婚,經協商孩子繼續由媽媽照顧,婚內房產同時給留給媽媽。因為媽媽現在沒上班,所以每個月除撫養費之外房貸也在繼續幫助還著。此為背景。 前幾天班主任給爸爸打電話說孩子已經再次半個月沒上學了(二年級),問什麼原因。 這裡不知情遂給媽媽溝通,原因是孩子不想去,管不了所以就不去了。當時怒火中燒,忍住繼續溝通,如果不能帶好孩子我接走讓家裡爺爺奶奶和嫂子照顧。對方同意了,辦理轉學接孩子離開等等…… 事情已經全部安排好,請問一下,我以後不在給媽媽支付撫養費和房貸,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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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一紙家書

    就問題本身而言,給出的答案是:不需要給對方撫養費。

    題主描述中,其實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撫養費的問題,結論如上;另一個問題是房貸問題。關於房貸是否繼續支付,看協議而定。

    這兩個問題,相互之間不具有條件關係,是相對獨立的。

    以下分別就這兩個問題做一個說明:

    關於撫養費的問題

    首先我們需要搞清楚撫養費是給誰的。

    撫養費的給付物件,是未成年子女,而非前配偶。

    即便離婚、未成年子女歸了一方,另一方依然有義務對孩子進行撫養。

    因此,離婚時未成年孩子協議(或者判決)給一方之後,另一方有義務繼續支付撫養費——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義務,與父母是否離婚沒有必然關係。

    那麼,當雙方變更了孩子撫養權,對方就不再具有“替孩子索要撫養費”的權利。相反,可以向對方索要孩子撫養費的。

    關於房貸的問題

    “經協商婚內房產留給了媽媽”,說明:離婚的方式是協議離婚。雙方就婚姻財產如何分割,透過協議的方式達成了共識。

    協議,是雙方意見一致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有約束。

    因為房子是貸款購買,所以,當前階段應該還沒有變更為女方個人產權,只是透過協議的方式約定好了(處於抵押狀態的房產,變更產權人很難)。那麼,關於房子後續貸款的償還問題,就要看雙方之間是否在協議中明確。

  • 2 # 蓉15502

    若不按法條解釋,就會按個案實際情況處理:

    為什麼又要回來?有什麼利益需要利用孩子?對方願意給你嗎?

    實際情況不同,解決方式就會不同

  • 3 # 羅律師北京

    既然現在已經將孩子變更為由您撫養了,當然不需要再向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您還有權利代表孩子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因為撫養費的性質就是撫養孩子,父母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責任。

    關於房貸,就要看當初您們離婚的時候協議怎麼約定的。嚴格按照約定執行就好了。

    最後建議您變更孩子撫養也好,房貸也好,一定要形成書面的協議。不要只口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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