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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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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這位網友好!針對發問簡復以下。 一,國土等資源系全民所有,具體根據見《憲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規定。 二,國土資源任何組織,個人法無授權禁止交易,買賣。 三,個人,法人,對國土資源交易,買賣等,法無授權不可為,屬犯法行為。 由上,農村個別地方,極個別人是有對土地進行買賣,交易的行為,不論買和賣屬違法行為,情節惡劣,造成嚴重破壞情形,則有可能涉嫌犯罪。 所問怎麼辦,公民,個人發現這類事實,可以舉報,投訴,有關部門會依法立案察查,偵辦的。 象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國土資源機關,都會依職權,管轄許可權授理的。 對涉嫌犯罪的司法機關要依法予以刑事制裁。 以上是本我觀點,歡迎交流互動並批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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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從善如劉L
首先明確的告訴你,耕地是不可以買賣的,更不可以在耕地上蓋房子的!那麼私下買賣耕地怎麼辦呢?先說賣耕地的人,如果你把耕地賣給別人蓋房了,你就永遠不會再有耕地了,雖然你賣耕地得到了錢,但是,村裡或有關部門也會收回你賣耕地的錢,因為耕地不是你的私人財產,耕地是集體的財產,你也無權把集體的耕地賣給別人的,村集體或有關部門不但會收回你賣耕地的的錢,村集體也會收回你賣的耕地,除非你遠走高飛,有關部門找不到你,否則的話,你賣耕地就是違反了國家的法律,也就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那麼買了你耕地的人呢,他也無法在買到的耕地上蓋房子的,因為耕地上是不允許蓋房子的,既使他偷偷摸摸的把房子蓋在耕地上,那麼,早晚有一天,他在耕地上違法蓋的房子也會被清理掉的,有關部門還會追究他的相應責任,村裡還會把土地收回去的,最後,你花錢買了的耕地,會被村裡收回去,你在耕地蓋的房子會被清理掉,你買耕地的錢也要不回來了,而且關部門再追究你法律責任的話,那你就賠大發了!作為公民,一定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集體的土地是不允許買賣的,土地的主人,也就是土地使用者,你不想種地了,你可以把土地流轉或轉包出去,這樣可以收到土地流轉轉包費的,你也可以有償把你的耕地按規定退出去的,做為想蓋房子沒有宅基地的人,如果你是本村的村民,你可以按正常渠道申請一戶一宅宅基地的,如果你是外村的村民,你也只能回到你自己戶口所在的村,去申請一戶一宅宅基地的,如果你是城市戶口的人,你更不可以在農村購買宅基地的!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援,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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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題目說的可不是很清楚,是你把耕地賣給別人,別人用它蓋房子了,還是你把耕地賣給別人讓其蓋房,這可是兩個意思。
如果是第一你的土地賣給別人了,別人用它來蓋房子了,這期間他人蓋的房子是否合理?是否違法?是否可以長久居住了?與你一點的關係都沒有了,你無需擔心他人會怎麼辦?他人怎麼辦?房屋是去是留順其發展,風險實惠全是買房人獨有,輪不到你去為他擔心。
如果是你把房屋賣給他人讓其在上面蓋房子,那麼這房屋是去是留與你可就有關係了,真的要拆了,你就有一部分責任了,原因是他人蓋房是在你的旨意下進行的,所以這二者你要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