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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欣賞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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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徵
你不能去。你們離婚10年了,現在前妻母親病危,你在糾結該不該去看她最後一次,說明在這10年當中你們是沒有聯絡的,也就是說你和前岳母之間並沒有什麼感情存在,同陌生人沒有區別,既然形同陌路,何必糾結見不見最後一面呢?
我覺得,如果你去看她最後一次,對你們任何一方都沒有一絲好處,為什麼這麼說?我來幫你分析一下:
第一、她可能早就把你忘了,畢竟,你對於她們家來說是一段不值得懷念的歷史,也許是至今沒有痊癒的傷疤。現在病人需要安靜,而你的突然出現不僅不會感動到她,反過來會刺激到她,這對她的病情沒有一點好處。說不定因此會走得更快,她如果因為你的出現而提前走了,反而會加重這個家庭對你的恨意,對你沒有一點兒好處。有些事就得順其自然,過去的一切,無論是愛或者是恨,能讓它沉澱就讓它沉澱好了,你和前妻之前的感情已經是一潭死水,早已經變質,你再去攪動一潭早已變質的死水,它只會泛起一陣怪味刺激人一下,除此而外,又有啥好處呢?
第二、你想去的動機是什麼呢?肯定不會為了所謂的最後一眼,不然,在這10年當中你會有很多去看看她的理由。對於你們來說,這是最後一次機會,這樣的最後一次機會不要也罷,僅憑這次機會解除矛盾是不可能的了,冰釋前嫌也已經沒有了意義,因為所有的一切都已經晚了,與其再刺激她一次,不去如讓她留下是與非,儘可能平靜地離開這個世界。有些事的結果往往會與我們的期望背道而馳,也許你是出於好意去送她最後一程,但是在她或者她親人眼裡,會誤以為你是來看熱鬧的,人的思想是不可能統一的,如果能統一,當初你們的婚姻不至於會破裂。
第三、就讓孩子去好了。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孩子,如果有,也不知道孩子是不是跟你生活。如果有孩子,而且跟著你一起生活,讓他去就行了,離婚10年,孩子也不小了,看個病人完全可以做到。孩子跟她們有血緣關係,她是孩子的姥姥,現在她不行了,孩子去看看她是應該的。我認為,站在孩子的立場上出發,對於這最後一眼寧可看了後悔,也不要因為沒去看而遺憾,如此可好?在這10年當中,你和前妻或許都有了各自新的家庭,在對方眼裡,你們是對方的痛,能不打擾就最好不要去打擾,你的另一半以及她的另一半都不會希望你們見面,既然是大家都不希望的事,最好不要固執的去幹,前一段感情沒能維護好,眼下的感情就得用心去呵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此,我建議你還是隨遇而安、順其自然最好,已經平靜了的事就讓它平靜的過去最好,你覺得呢?
最後,祝你一切安好!並且希望你的前岳母在彌留之際能夠少一些病痛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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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樂Doris
如果十年裡都沒來往和聯絡,那完全沒有去的必要了。你現在如果建立了新的家庭,也應該問問你現在的妻子,尊重妻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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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家樂786
知心人心連心
水流千里歸大海,
人走千里友誼在;
大樹之間根連根,
朋友之間心連心。
提問:離婚1O年了,前妻媽媽病危,該不該去看她最後一次呢?
為人何必爭高下
一旦無命萬事休
生來的父母是永遠不能改變的,雖然說前妻以離婚10年,如果你生育了兒女,應該好好珍惜一下,假如沒有生育兒女,可以用自己的良心去安慰病危的前妻子的媽媽,總之一句話:待如你的良心和道德上,如果你沒有來往,待你自己的打算。
當今社會里,有許多離婚者,其孃家父母待女婿如愛子,有這樣的岳父母值得你的尊重。假如你的岳父母,對你疾惡如仇,可以不去,因為她不認識你是她的女婿。
無任何時,人與人之間都是以和為貴,親戚之間的來往都是心交心所得到的友誼。
也有的許多夫妻關係破裂打鬧的不可開交,導致父母的心都疏遠了,斷絕來往是常有的,許多搞得如同仇敵相見。
希望大家都尊重友誼永遠長在?
回覆列表
已經10年了,不知是否留下兒女?
若有,應該去,不要再給孩子們留下陰影,畢竟是孩子們的外婆,無法改變的事實。
若沒有,況且離婚對她有重要關係,還是不去,無需湊熱鬧,你已是外皮,是哪家的雞?去?也許,目的是噁心她,這主意是你自己的。
人活在世上,風雲多變,想不到的事經常發生,不宜人的意志為轉移,有悲也有喜,活好自己,遇事正確處理,不要以小人之腹去壞自己的名譽。看淡些,拿得起放得下,該去的讓它去。
注重自己的日常生活,注重生活的繼續,懷古舊恨要不得,靣對的是現實,要求一個積極向上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