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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永志家住江蘇省邳

    在古代,青年男女互相愛慕以後,便將隨身帶的手帕,戒指等物贈於對方,並說見物如見人,這就是彩禮的原形,1950年前後,男女青年經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確定戀愛關係後,男方便買兩件衣服等生活用品結女方,叫彩禮,平時人們說叫擋頭,意思是雙方不在另找物件。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禮越來越多,由物質變成了現金。

    題主說的女人二次結婚應該給彩禮嗎?給不給彩禮,給多少彩禮是男女雙方協商的事,和頭婚二婚三婚無關係。

    現在彩禮有時變了味,女方要的很多,男方拿不出,婚姻變黃了。

    有的男方為了交彩禮錢,債臺高築,使婚後生活不和諧。

    有的因男方拿不出彩禮錢,一時失去理智,將女方家人員殺死殺傷的也有報導。

    奉勸人們理性的看待彩禮錢,結婚是為了愛情,而不是為金錢,能把彩禮逐步恢復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境地多好。

  • 2 # 小狸2139

    給呀,為什麼不應該給?一個男人如果打算娶一個女人,無論是第一次結婚還是第二次結婚,都應該給予對方足夠的愛和尊重,無論是彩禮還是婚禮,如果對方要求,而自己能給,就應該全力滿足。畢竟,雖然是你二次結婚,但卻是你們之間第一次婚姻。如果認為二婚不應該給彩禮,是對其歧視和偏見。

  • 3 # 冬燕的生活

    這個要看婆家的重視程度吧,如果婆家真的很重視你的話,我覺得多少都應該意思一下,其實真的不是說給了彩禮女方就怎麼樣能發多少財,而是對女方的一個尊重吧!

  • 4 # Candy安宸

    彩禮這東西,並沒有硬性規定,而且各地風俗不同,彩禮規格也完全不一樣。況且,禮金還得根據個人條件來,打腫臉充胖子地出彩禮,是對神聖婚姻抹上了陰影。以後。矛盾一出,彩禮這事估計準繞不過。

    而女方要彩禮,也是出於安全感考慮,算是正式過門前對男方的一種考驗吧。經濟決定政治,如果男方連出彩禮這事還編各種藉口推三阻四,那這家人的品質基本也不會太好。

    其實,彩禮自古就有。在西藏高原地區,彩禮金額根據男方家養的犛牛數。而在江浙一帶,經濟條件稍好,彩禮也水漲船高了。

    不過,一般有知識和涵養的女方家庭,並不會將彩禮佔為己有,女方家庭只會再添些金額,摺合成車或是房子內飾等還給小夫妻。

    而這些每家每戶全不一樣,和頭婚二婚也沒關係。我始終不認為頭婚是價值連城,二婚是大掉價了。結婚,最主要的是看中對方的人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會錦上添花。而婚姻中的兩人,過日子,互相珍惜和理解最重要,而這些無法用金錢去衡量和換取。

  • 5 # 牧牛老叟

    當今二婚已是很普遍的現象,那麼結婚女方該不該要,男方該不該給彩禮又成了個人們常議論的話題。

    即然是回答問題,我首先亮明我的看法六個字:

    1、該給。2、適度。3、務實。

    下面我就就二婚彩禮來逐一細說我的看法。

    丨、該給

    作為男女嫁娶二婚中的彩禮,在舊社會是沒有這一說的。因為男女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不僅如此,女兒孃家父母家族奉行“嫁一不嫁二”的原則,二婚孃家是不再舉行出嫁儀式的。認為這是不光彩遺憾的事,最多也就親生父母或參加一下。婚後過年,男方主頭去女方家認個滿門親就不錯了,更不用說彩禮了。

    過去的婚姻觀念是嫁一而終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棒錘抱著走”,除非男方意外不在了,是不能輕易再嫁的,再嫁就會被人歧視看不起。這當然是男女婚姻中實際上的不平等。

    新中國後逐步真正實現了男女地位平等,婚姻自由,因情愛自願結婚,感情破裂不能一起過下去,離婚這也是法律給予婚姻中男女的人身權利。

    離婚並不全是女方過錯,從這點來說二婚中男方如果真愛女方,對女方及父母還是應該尊重。因此,二婚只要有結婚儀式,傳統的彩禮作為禮數還是該給。

    2、適度

    本地曾有一個近五十歲、條件人才都非常一般的喪偶女單身再婚,又不辦婚嫁儀式,一開口問男子要九萬彩禮,其姐姐知道懟她:“你是黃花閨女呀?都多大歲數了還要九萬彩禮,誰願娶你!”

    話雖有點不好聽,但說到了點上。

    作為二婚,情感所至,為自尊向男方要點彩禮不是不可以,但要適度,要男方樂意接受,表現岀男方對你的尊重,及對你父母的安撫敬重的禮數意思就是了,不要去獅子大開口,弄得雙方不高興,影響日後生活感情。

    3、務實作為二婚,都有過失敗的婚姻,再婚應該珍惜自已的緣份,重在今後怎麼再一起踏實過日子,只要是真心真愛,就不要再去追求排場和虛榮禮節,能相親相愛過好今後的日子,讓父母看到放心高興比啥都重要。

    以上是老叟對二婚該不該給彩禮的看法,望不喜者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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