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我來也9012

    同居就同居,別造新詞了。兩個人過日子,不就是使用共同財產?你錢留著給弟弟結婚嗎?你是女權你就A,你是田園女權你就分。

  • 2 # 戀煙酷兒

    當然正常了。既然在一起,家庭需要共同承擔。雖然沒有結婚,那也可能是他經濟出了狀況,再者,如你所講,應該你們還沒結婚。他投入資金到一定程度,或許想節流,或許他在試探你。在現階段你們彼此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滿足,至於後續發展,那要看你怎麼想了。

  • 3 # makela

    我不會跟男人同居,也不會aa,如果aa可以,必定我處了一半的錢,睡我要算錢。我可以隨便跟男人帶回家睡,我出錢了就有這權利,只想權利不講付出是不行的

  • 4 # J青蛙王子

    那肯定不正常啊,我跟我媳婦談戀愛七年,同居六年,房租,水電,所有費用都是我出,每個月還給3000給老婆零花錢,

  • 5 # F9157

    看情況吧,可能你男朋友經濟遇到困得了。我當初買完車,那兩個月房租也是女朋友幫忙付的,後來週轉開了就都是我付

  • 6 # 哈星小公舉

    說實話也許會扎心,但不得不說,你這男朋友非常雞賊!

    不結婚為什麼要同居,同居分手和離婚沒本質區別,唯一區別是離婚可以在法律的保護下分割財產,要求各種補償,名正言順,但同居分手,男方沒有任何損失,女方則被白嫖幾年,成為二婚!更別說,同居還要求女方花錢了,你這是在倒貼,男方可能是打炮到膩煩,想換人,卻找不到理由,只能逼你自己主動離開,你自己想吧!最後一句忠告,越窮越渣!

  • 7 # 使用者李思羽

    我就不明白你和他同居是為啥?床友嗎?那就各付各的。已婚姻目的相處的那就不應該合租房子最起碼你們自己組合獨立空間,連這點自由都無法滿足。那就床友吧!誰叫你生理有需求。沒辦法。所以,別滿世界胡咧咧你虧不虧的。啥也不是。滾!

  • 8 # 在0777

    給他先算帳:睡了你365天,每天就算200元吧(按普通嫖娼市場行情),365*200=73000元,讓他先支付給你,然後就分居。

  • 9 # 溫永春1971

    你的問題,三方面意思,他是不是變心了,他是不是男人,他還愛不愛我!首先,你要確定,你是不是他想要結婚的女朋友,你是需要的是他的錢,你還是需要的是他這個人!如果他與你不是以結婚為目的的關係,那麼你可以怎麼辦都不為過!如果你與他是以結婚為目的的關係,我想一年了,該私訂公立終生了!至於錢財,是第二位考慮的物件!如果不能合一,可以當普通朋友AA制,各過各的,未嘗不可!不可長拖,關係不清,身份不明,早晚會給自己帶來困擾與傷害!

  • 10 # 剛剛好76992158

    看到沒?這就是被寵壞的女人,倆人合租,讓出點租金就覺得不正常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大笑][大笑][大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愛一個人,真的會持續很久很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