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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孔雀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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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只是路過的小鳥
如果是我不會認,這種父母三觀有問題,生了嫌棄女兒不養,比因為貧窮送人相差十萬八千里,貧窮送人裡面包含了他們的愛,不捨無奈掙扎,最後想讓你活下去的念頭蓋過了這些,而困為你是女兒而丟棄的父母,卻沒有這些,對自己沒有愛的父母為什麼要夫相認,還不如好好的對待自己的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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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UIxinlin
男尊女卑、傳宗接代的陋習在一些落後的地區和人群中還是大有市場的。我注意到題主的問題中有兩個關鍵因素
“因為是女孩”所以被“丟棄”。
這個“丟棄”足以說明這個女孩在她的生身父母心中就如一件垃圾般的存在。也證明了她父母的齷齪。要知道丟棄幼崽在動物身上也是很少發生的!
現實中不乏兩夫妻晚年因為不容於兒媳,生活無著。而被迫去找被自己遺棄的女孩的案例。但女孩主動去找生身父母的不多見。
這個女孩應不應該認她父母,這取決於她自己。如果生活不盡人意,而她的生身父母條件還可以。我建議她還是去找一下。因為他們是有撫養你的義務的。同時他們也有違法行為存在。必要時,女孩還可以求助於法律手段。
如果女孩條件很好,想要盡一份孝心。也沒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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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愛豬頭肉賊胖
親生父母要富有,就回去,多多要錢!要窮就算了。
別噴我,這是以牙還牙,那麼點孩子都能扔!還有人性嗎?所以別要求這個孩子對他們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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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龍亞木子
在自己。
父母也有父母的難處,不知道在丟棄你的時候他們多少天睡不著覺,咽不下飯,流了多少傷心的淚,之後在心裡留下了多大的創傷,到老心裡還惦記著你。
我一位同事把三女兒丟棄後,到現在快四十年了心中念念不忘那傷心的情景,心裡一直在問女兒呀你還好嗎?盼望著你能突然間岀現他們的面前。老淚縱橫,哽咽無聲,頭髮早白。
不是父母的恨心,只是當時無法可想只能如此,孩子們,你們都是父母心頭上的肉,能不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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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river0212
父母當初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構成遺棄罪!除非父母真誠懺悔當初犯下的錯誤,否則堅決不能認!即使父母已經年老無人贍養。做人應當有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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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杏林春雰
我三姥姥曾經在困難時期,因沒東西吃,把三個月大的孩子送人了,說是討條生路。可孩子長大後,就拒絕認親媽,還說餓不死你們,就能餓死我嗎?我好幾個姨都去說認親的事,被姑娘拒絕了。我這輩子都不原諒他。
當時不管啥原因送人了,長大後相認是很難接受的。除非親孃有錢了,還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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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肖晶蘭
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觀點不同認為不同。這跟自己的心理素質有關係,有的人好奇想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為什麼會把自己給丟棄呢?但是父母有父母的選擇,你要是生活在城裡還好你要是生活在農村,農村大家都知道的重男輕女。尤其是一些年齡大的人他認為,沒有男孩子是很對不起祖宗的,還有的就是因為老了沒人給自己養老。姑娘是要嫁人的嫁的近還好嫁的遠的話見面都是個事兒。他們都認為兒子在身邊老了會給他們養老。所以有些家庭為了生兒子想盡各種辦法沒辦法生了女兒不想要了就丟棄唄。這個事情沒必要糾結,如果想認父母就尋找去認,不想認不想認也不是你的錯,畢竟是他們先把你丟棄的,不是有一句話這麼說嗎!生的沒有養的大,所以養育要比生你的那個人要重要。說了那麼多不管怎樣我們都要珍惜愛自己的人。珍惜自己身邊所有的愛自己的人。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你們同意我的看法嗎?可以評論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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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當初放棄你,他們就打算過沒有你的生活,現在你又何必自找纏累?誰愛你,你疼誰,這才是以後生活的重點!!!這就是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