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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宸宸2

    交通事故分為兩種:

    一、自己騎腳踏車、電瓶車、摩托車去上班,在上下班的時間內屬工傷,企業老闆必須給員工買意外工傷保險,企業經辦人在72個小時之內上報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出院前你必須通知企業經辦保險報銷人到醫院辦理出院小結、發票、病歷蓋章、疾病證明等報銷手續。

    如一發生,你通知企業保險經辦人,他(她)會到現場把你送往醫院治療,費用由企業保險經辦人繳納。

    二、如是被別人的汽車、摩托車、電瓶車、腳踏車撞傷,你要報警,讓交通警察到現場做事故處理,警察會以違章的責任劃分進行現場雙方私了賠償,雙方處理無果,交警會把相撞的車輛拉到交警中隊或大隊等待結論後再做處理。

    如是與汽車發生事故,汽車有強制性購買車險,由汽車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剩下沒報銷的錢由車主與你協商處理解決。

  • 2 # 長金老者

    所謂工傷,就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傷,其認定條件也有若干,但前提是有勞動關係。因此我假定您受傷情況符合工傷條件,但因老闆不承認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故此無法認定工傷。所以本問題的重點在於勞動關係的認定,而認定的途徑我以為應該是勞動仲裁。很明顯你與用人單位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如有合同就沒有以上爭議了),但應該有受用人單位僱用並從事一定工作而且得到相應報酬的事實,所以你圍繞上述幾條找出事實存在的證據(物證、人證、書證等等),然後憑證據申請勞動仲裁,透過仲裁確定你與用人單位(老闆)存在勞動關係,之後可取得工傷認定。附帶說一句:因為老闆不承認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可能社保都沒辦理,所以沒有工傷保險,將來的工傷賠償都要由用人單位承擔,所以您必須走仲裁程式,有困難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祝成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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